书城游戏竞技网游之绝版奶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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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016 初恋的味道

他问吃什么,我说附近阿婆家的麻辣烫,他便气吼吼的说道:“你明知道我怕吃辣!我诅咒你今天吃了明天舌头生疮,脚上长鸡眼,背上长Ru房!”

我咯咯笑了,不紧不慢的说:“恩,这话说得好,我已经录了下来了,改天播给你那可爱的小嫦娥去,让她知道她心目中那个安全可靠而又纯洁善良的男人是如何辱骂一个柔弱的小女人的。”

“你……!唉!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师太,我从你便是了!5分钟之后下楼!过期不候,自己跑去!”说完便催促我挂电话

我笑着按下了挂机键。

脱下睡衣,换了件纯白色的休闲T恤和纯白色的休闲七分裤,戴了几串细小的七彩珠子穿成的手链,我一向不爱过多的饰品,总觉得戴上是个累赘。

把头发胡乱的盘在脑后,松松垮垮的,还有几缕垂了下来,看上去既有女人味又显得慵懒温柔。照了照镜子,自我感觉良好,便穿上夹趾凉拖,开门出去了。

夏天的车已在下面等着了,我刚坐上去,他便咂着嘴说:“太有女人味了!又典雅又大方,这么温柔的女人干吗非得涂大红色的指甲油啊,连脚趾指甲都不放过,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啊?”

我没理他,说道:“开车,再多嘴舌头割下来用盐腌了下酒,让你以后都没办法跟你的小嫦娥接吻。”

他恶心的看了我一眼,无奈的摇摇头,启动了车子。

看着自己的指甲,便又想起傅凌天,他喜欢涂红指甲的女孩。

上学那会儿虽说学校不准女学生化妆打扮,但还是会有一些胆大的偷偷的画眼线,描眉毛,抹唇彩。

那时我们班有个女生涂了红指甲,凌天便盯着她的手指看了好半天。从那以后,不屑于这些事情的我便开始收存购买各种颜色的指甲油,但是从来都没有用过。一是觉得那样像个坏女人,羞于见人;二是以我那时的资质,用了也是白白浪费。

初中到高中的那六年时间,我可以说是从自卑中走过来的。那时又黑又胖,戴着厚厚的瓶底儿眼镜,一嘴戴着牙套的参差不齐的牙齿。长得漂亮又讲究干净的女生没有愿意跟我玩的,男生更别说会留意我了。

我的朋友少得可怜,除了几个家境稍微不好的女生和夏天,我几乎没有任何的朋友。所以,我便把精力都放在学习上,六年下来,我的朋友举手双手便可以数得过来。

我不算是聪明的人,虽然学习用功,成绩却是平平。不知道班主任是可怜我这个庸才,还是想着这样不会让傅凌天早恋,我被安排在了傅凌天旁边,和他同桌。

“下车,又胡思乱想!”夏天不满的一把把我拽下来,吼道,“你要是再这样魂不守舍的,我就把阿姨叔叔叫回来,让他们逼着你嫁给我!”

我任由他拖着往餐馆里走,说:“那你就等着娶我的尸体!”

“尸体我也要!”

“你恶不恶心啊!人都死了你还要****!”

“我又没说娶了你的尸体就要强奸了你!”夏天转过头像狮子一样吼道,“你都什么思想啊!****?你也想得出来!”说完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好几遍,嫌弃的撇着嘴说,“强奸你还不如去买个冲气娃娃。”

刚好有两个人从里面出来,很幸运的就听到了夏天最后那句话,用好奇而又鄙视的眼光边走边把夏天盯着看了好一段时间,望着他红得像小番茄一样的脸,我在一边那个乐得啊!

最后在他好求歹求的份上,我才答应他不笑了,并保证不把这个笑话说给任何人听。事实上除了夏天,我哪有朋友啊?想想自己其实也挺可悲的。

和他吃过饭,便去了七月天夜总会,夏天今天晚上有演出。刚开始他在这里工作的时候,我有空间的话会过来看看他,后来时间久了我便不怎么来了,这里太吵,而且我很讨厌这里的酒味,闻着就让人想吐。

在进入自动玻璃转门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了傅凌天,身边搂着的那个女的像是倾世传说,想看得更仔细些,却被夏天一把拉了出去,再望去时,他们已在外面,一片模糊,什么也看不到了。

“看什么呢,知不知道你刚刚差点被夹倒!”夏天看上去有些生气。

“我好像看到傅凌天了。”

“哈!”夏天气极反笑,一拳打在墙上,无奈的说道:“小姐,拜托你脑子清醒些!不要总是看谁都是傅凌天!我真后悔把你带进游戏,让你见不着的一辈子单想思比总现在好!至少那10年你还是正常人,你看你现在整天魂不守舍的像什么!简直一生活的白痴!”

我知道他是为我好,只是气极了口不择言而已,也没想太多,冲他微微一笑,跟着他往里走。

我坐在了舞台最边上最靠前的位置,夏天拍拍我,一再叮嘱要把他画得有霸气些,温柔些,我拼了命的点头答应。

心里却说,我也得能画出来啊,就我这点水平,一瓶不满,半瓶晃荡的,标准的二把刀,也就只能糊弄一下你们这些外行的。

掏出准备好的纸和笔,左上角写上“代后羿不射日赠于嫦娥不奔月”,右下角写上“灭绝师太”,夏天要求这么写的,我也不明白什么意思,想着是怕嫦娥误会我和他的关系,故意让我献殷勤表示我俩是清白的?

开场是一段劲歌热舞,全是帅哥靓妹啊,女的穿着裹胸和四角平裤,男的穿着小背心和长裤,看得下面的人一阵阵的喝彩和口哨,我离得最近,隔着冷烟,舞倒是没怎么看清楚,就是那音乐把我震得有些摸不着东西南北了。

好容易跳完了,闹完了,换一女生出来唱歌,一首我没听过的歌,不过挺好听。她声音只能算是好听,谈不上天籁,这里也不需要多好的嗓音,只要能带动下面那群人的气氛就行。

她下台之后换一男的上来,唱的都是一些最近几年流行的歌,还整成那种串烧的,我的脑袋跟着反应不过来,刚猜测着这一段是谁的歌来着,他就又跳到另一首去了。

听得我有些心里烦燥,便四处张望。见别的女孩都喝着啤酒,索兴我也要了一杯酒。

尝了一口,有些苦,喝下去之后又有些甜,恩,有些像初恋的味道。作完这个比喻我便发觉自己最近是不是写小说写傻了,人变得有些神经质了,动不动就爱用那些文邹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