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修设瑜伽集要施食坛仪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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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摧滅罪障與諸惡業。猶如劫火洞然之時。菩薩以大威力一唾即滅。然劫火雖滅。一噓猶能復生。我今以金剛杵摧碎彼罪山。當體如微塵。永不復合也。勾罪經云。自身增長四面八臂觀音。前面青色。右黃。左綠。後紅。想心月輪上青色[口*紇]哩字放光。照前六道所召之罪結成罪山。前兩手結摧罪印。左願上怛囉字。是離塵義。右忍上吒字。悟一切法性不可得義。並金色。名菩薩入甚深般若波羅密門。右第二手持杵。表摧滅一切有情法破煩惱軍故。右三手箭。表能穿破諸苦惱故。右四手劍。能斷一切憍慢鎧故。左第二手持鉤。表鉤出有淵所居故。左三手弓。表發智機應當度故。左四手絹索。攝取一切所應化故。身出火光。坐日輪蓮花。足踏烏麻怖畏。誦呪時。二中指搖動。至後一徧。拍手作聲。觀彼罪山如瓦塔而倒。問。罪無實體。云何摧耶。答。正謂之無。故今摧之。若決定有。不能摧也。其業障亦有二種。一者業障。二者報障。其業障中。復有現行種子。其現行種子之中。復有定業不定業二種。今摧罪真言。正滅不定業也。偈云。自身觀世音。莊嚴極威猛。四面各變色。青黃綠紅整。八臂形現間。有印手俱秉。杵箭劍右列。鉤弓索左儆。蓮花日輪坐。足踏烏麻影。梵語烏麻怖畏。此云白澤神獸。澤音鐸。大論云。其形體白紅燄。方頰大骨。眉高而廣。口鼻方正。利爪尾長。膚色光潔。似麟無角。似龍身短。有大威力也。

定業不可轉(至)定業印。

上來召摧。皆滅不定業也。尚餘有二種諸佛出世不通懺悔之業。今當破之。偈云。決定之業。理固難轉。今藉禪定印呪觀想之力。遂能轉彼無始障難。與一切罪業當下消滅。如湯消冰也。當想自身於心月上觀青色[口*紇]哩字出光。照諸鬼眾所有定業當下消滅。應想自性清淨本空。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是名破決定業也。大乘千鉢經云。諦觀心鏡。照見心性。唯照唯清。唯照唯淨。徧現十方。廓週法界。朗然寂照。無有障礙。迦葉佛偈云。一切眾生性清淨。從本無生無可滅。即此身心是幻生。幻化之中無罪福。

罪性本空(至)懺悔滅罪印。

上來不定與定業。悉已破之。未及於彼發露懺悔。先申偈文。令知懺悔之方。若論罪福之性。本來空寂。皆由汝之妄心造作。妄心若滅。罪相奚存。如毗舍浮佛偈云。假借四大以為身。心本無生因境有。前境若無心亦無。罪福如幻起亦滅。心罪兩妄。當體真寂。真如體上。一切罪障如紅爐點雪。欲覓罪性。了不可得。非但懺悔罪障。即無始根本無明。亦從此截斷矣。故曰。智者能知罪性空。坦然不怖於生死。如是始名真懺及與理懺也。念真言時。自身觀自在菩薩。應想二屈指上并心月上有白色[口*紇]哩字放光。入彼法界有情身中。如日爍露之狀。罪垢消鎔。猶如墨汁。從足流出。滲至金剛際。問。前已摧破。今復懺者何也。答。前時召摧皆有三密之力摧滅罪性。至此方是於彼發露懺悔。謂自此懺悔之後。永不復作也。罪屬黑業。故以墨汁表之。自召至此。是滅業障竟。

諸佛子等(至)無有餘。

文顯不釋。

一滴清涼水(至)施甘露印。

以上業障雖滅。報障猶存。如本罪人。雖超其罪。甦其刑罰。而身形[乞*頁]瘦。容顏憔悴。兼之久困牢獄。身體飢羸。當施之以湯藥飲食。方盡惻隱之心。今則身雖無罪。報障未轉。故此以甘露施之。正欲除其報障也。月密明點本。并蘇魯巴本。續云。自身想觀自在菩薩心月輪上白色[口*紇]哩字放光。照前鬼眾。并右忍指上有一月輪。輪中有白色[鋄-又+ㄆ]字。流出甘露。如水銀色。是真智所成。左手力智點水。彈洒虗空。如細雨而下。觸此水者。悉具色相。猛火息滅。普得清涼離飢渴。消滅心報障。

汝等自從無量劫(至)離諸障難。

業火已息。復具色相。而咽喉究竟未通。故當與彼而開通之。先申偈。正申其閉塞之由。謂汝等自從無始以來。廣造惡業。起諸慳貪。我慢邪諂。空腹高心。由此等業。故墮餓鬼。腹大咽小。所以千萬劫。不聞漿水之名。二六時中。唯受烈燄之苦。我今持誦密言。令汝咽喉通達無礙。所受之食。得上法味。不復變為膿血鐵糜也。應觀自身觀自在菩薩心月輪上字種放光。照諸有情。想左手掌中有青色[口*邦]字。變成青色蓮花。花上有白色阿字。流出性水。極甚清涼。右手忍禪點水。彈洒虗空。彼諸有情觸此水者。咽喉自開。通達無礙。便能出聲接如來名。此一段是滅報障竟。問。已前俱用[口*紇]哩字。至此又用阿字何也。答。阿字是語種。故以三本續用之也。

南無寶勝如來(至)悉皆消滅。

以前來業報既盡。復為彼等稱讚七佛名號。令其聞名覩相。永離苦海。究竟常樂之意也。涅槃云。聞常住二字。尚七世不墮地獄。況如來萬德者乎。華嚴云。設聞如來名及所說法。不生信解。亦熏成種。自然成佛。如人食少金剛(云云)。問。七佛還有前後優劣者乎。答。佛佛道同。無有優劣。所謂語等字等法等身等是也。前後次第者。以諸佛因地。各有大願。利益眾生。故以此功能列之。當前者前。而後者後也。初以離苦趣。業火未息。故先藉寶勝如來名號。令彼得聞。沃滅業火。聞此佛名。即能滅塵勞之火也。

南無離怖畏如來(至)清淨快樂。

業火既已停息。方離幽暗之處。乍覩光明之境。人天混聚。凡聖交參。不無驚怖之狀。故次以離怖畏如來名號。令彼聞之。便得永離驚怖。常得安樂。

南無廣博身如來(至)得甘露味。

恐懼已息。針咽永透。故稱此如來名號。令彼聞已。一聆洪名。壅塞門開。業火永熄。清涼通達。所受之食。不復變為鐵丸銅汁也。

南無妙色身如來(至)最為第一。

雖食甘露。而色相猶然不滅。當稱斯佛名號。令彼聞矣。一聆洪名。便得不受醜陋。而得相好圓滿。到此方脫鬼畜形也。

南無多寶如來(至)受用無盡。

色相雖具。而衣冠不整。受用乏少。復令彼聞如來名號。便得莊束整齊。財寶豐足。稱意所需也。

南無阿彌陀如來(至)入不退地。

既已適其所願。恐在閻浮信心難堅。又不能常值諸佛。親承供養。雖蒙法化。難階不退。故稱彌陀名號。一聞其名。即得往生極樂世界。蓮花化生。而入阿[鞥-合+(白-日+田)]越致地也。

南無世間廣大威德自在光明如來(至)如瑠璃珠。

復稱此名號者。所謂統眾德而大備。爍羣昬而獨照。一歷耳根。遂得五種功德。設在世間。世間中尊。如悉達初生。即曰天上天下唯我獨尊。又不受異生之身。相好端嚴。威德廣大。如太子墮地。貴壓羣臣。又有大自在力。所向如意。飛行自在。無諸阻礙。又得金剛不壞之體。具大智慧之因。身心明徹。如瑠璃珠。不歷僧祇。頓悟法身。具此等義。可謂盡善盡美矣。此滅煩惱竟。

諸佛子等(至)無上道。

此總言七佛如來誓願廣大。拔濟眾生離苦得樂。若一稱名。便能千生離苦。證無上道。救拔餓鬼經云。佛告阿難。若人欲求長壽。福德增榮。滿足檀波羅密。每於清晨及一切時。取一鉢盂盛以淨水。置少飯麵及餅食等。右手按器。作無量威德陀羅尼法。誦變食真言二十一徧。後稱五如來名號。謂多寶。寶勝。妙色身。離怖畏。廣博身。稱名號已。彈指七徧。至晚取其食器。傾之淨處。作此施已。諸鬼神等皆獲充足。捨此身已。必生天上。如是供養。與佛無異。復增名者。彼佛願力接引眾生往生極樂。故加增之。重在戌亥二時。若遇是時。於事無益。凡持戒居山者。亦可作此法。結來生緣。每於清晨以鉢盛水。安置佛前。持大悲呪二十一徧。至午供佛飯一器。持變食真言二十一徧。至晚持尊勝真言二十一徧。稱七如來名號。然後散食。次與彼受三皈。發菩提。受佛戒。施法食。圓滿行人利生之事也。

次與汝等皈依三寶(至)三菩提。

皈依三寶。能免三塗。自受之後。當如法護。遠離邪徑。直趨覺岸。越此無由矣。婆龕亦云步欠。即實相義。所謂一切法等同虗空。離諸色相及障礙也。實相無相。無相不相。故名實相。即有一性一體三寶之義。次與彼發菩提心。發有二義。一開發。二顯發。行者則云顯發。眾生當云開發本有覺心也。故下申偈云。

今所發覺心(至)能取所取執。

此偈即理趣六波羅密經發心之偈。覺心者即菩提心。遠離性相等者。若依於性。則平等寂靜尚無生佛之殊。焉有上求下化之事。依相發心。恐墮二乘。相有生滅染淨。千差萬殊。楞嚴云。若於因地以生滅心為本修因。而求佛乘不生不滅。無有是處。以世間相。體非常住。依此發心。恐墮凡夫。揀此二過。故不依也。乃至不依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能取所取。即心境惑業根緣等而發其心。謂但有依。即是取捨生滅之心。非無住真心。故曰遠離諸執也。

諸法悉無我(至)空性圓寂故。

云何要離一切諸法。以一切法無實主宰。本來平等猶若虗空。豈虗空而復有所依耶。經云虗空無所依。云何知如空耶。謂自心昔本不生。今亦不滅。一相無相。週徧清淨。名為自性涅槃。空寂如之。故取為喻。非謂虗空即涅槃性。何也。以虗空是頑然無知之物。豈比靈覺之性昭昭不昧了了常知。古人云不同虗空性自神解者是也。

如諸佛菩薩(至)是故志心禮。

諸佛菩薩既必依如上等法而發其心。我今亦以此而發心。以故至心頂禮也。

次與汝等發菩提心汝等諦聽。

諸佛與我皆發是心。是故汝等亦當依此法式而皈依三寶發菩提心也。華嚴云。欲見十方一切佛。欲施無盡功德藏。欲滅眾生諸苦惱。宜應速發菩提心。

假使熱鐵輪(至)菩提心。

上來藉偈開導彼岸。欲其速發大心。今正教彼誓發大心也。如世尊發菩提心時。有大力魔王逼佛皈降。若不爾者。即飛熱鐵輪摧碎汝頭。佛即誓曰。假使熱鐵輪。在我頂上旋。終不為此苦。退失菩提心。魔聞已。讚曰。日可令冷。月可令熱。無上道心。難可退轉。若得成佛。先應度我。故今借此偈以儆其堅固道心。不可遇緣即退也。出報恩經。

次結發菩提心印。

誦真言時。應想心佛眾生三無差別。於一念間。融成一廣大月輪。如中秋夜中霄無雲之時。極甚清涼皎潔。與虗空齊等。於月輪中想一金色阿字。如秋毫之末非有非無。當爾之時。不得加於了知。上無佛可成。下無生可度。中無行可修。煩惱菩提等若知花。生死涅槃猶如昨夢。此為大要。學者於此宜用心焉。不惟為鬼神作利。行者不久亦就此中了解者矣。四食之中。識食之義。見在此處。何者。謂開發眾生本有覺性。頓同諸佛妙明真性。

今為汝等(至)不被染壞。

當知此心是成佛正因也。行願品云。諸佛如來以大悲心而為體故。因於眾生而起大悲。因於大悲生菩提心。因菩提心成等正覺。從三皈至此。方是破煩惱障。何則。以諸煩惱。非定不伏。非智不破。智慧一起。諸惑自除。猶如明生暗絕。今發大心。智慧從茲而起。一受大戒。禪定因之而生。定慧具足。何患無明煩惱而不能破乎。此名斷惑。足可徵矣。

次與汝等受三昧耶戒(至)得佛法分。

上來既發大心。堪受三昧耶戒。而入佛子數也。先申梵網經偈。汝等受佛戒。即光明金剛寶戒也。一受此戒。眾生受佛戒。即入諸佛位。位同大覺已。真是諸佛子矣。何也。夫行與佛同。受佛氣分。既遊道胎。親奉覺胤。十身靈相。一時具足。豈非佛子乎。即圓教十住位。金剛三昧耶經云。明悟佛性者。如是之人。不存二相。雖不出家。不住在家。雖無法眼。亦不具戒。能以自心無不自恣而獲聖果。大乘千鉢大教經云。如來心法。金剛自性。本來清淨。究竟寂滅。名之為戒。果悟此戒體性。一切寶戒自圓。頓入如來位。名為。佛子也。次結印誦呪者。是平等義。除障義。警覺義。金剛頂經云。如入壇輪。證三摩地。一切義法。皆悉具足。三聚淨戒。俱時圓滿。應想印中有白色[鋄-又+ㄆ]字放大光明。普照所召一切有情。蒙光照觸。三世諸佛戒波羅密一時圓滿。法界善法。想為光明。流光灌頂。貯彼身中。身同普聖。坐大月輪。紹諸佛職。為佛嫡子。次以舍利弗自肯之詞而喜諭也。戒即法身。悟此者如初生也。又非四生之生。乃從如來口生。從法化生也。內障既淨。外相自嚴。又發大心并受佛戒。方名法器。堪受法食。淨名云。於法等者。於食亦等。若非其器。縱受甘露。翻成毒藥。如獅子乳。要瑠璃瓶貯之。若非其器則裂。既稱佛子。當施之以法食。資養彼等法身慧命。不斷佛種也。

汝等冥陽諸有情(至)終無能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