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大汉王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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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西汉初的诸侯王国(4)

古代瓷器周亚夫日夜兼程赶往荥阳,到达洛阳时,见到了名声很大的游侠剧孟,周亚夫顿时信心倍增:“七国反后我飞速赶来,想不到洛阳还能保全。我以为诸侯已经请到了剧孟,他竟还在这里。我只要能守住荥阳,荥阳以东就没有什么可忧虑的了。”周亚夫听从父亲周勃的旧部邓都尉的建议,东北进至昌邑(今山东金乡县西北),坚壁固守,不与吴楚军交锋。让梁国吸引吴楚主力,自己只派轻兵控制淮泗口(淮水与泗水相交处,在今洪泽湖中),切断了吴国的粮食供应线。梁国受到吴楚军的正面攻击,不断向周亚夫求援。他坚守不动,不派援兵。梁王上书景帝,让景帝多次下诏令周亚夫救梁,周亚夫以他的部署事先得到景帝特许为由,拒不奉诏。梁王只得全力防守,并派韩安国等出战,吴军始终无法西进。吴军转攻昌邑,几次挑战,周亚夫也坚守不出。吴军远离后方,得不到粮食和物资的供应,饥疲不堪,叛逃不断,开始退却。此时,养精蓄锐的汉军全线追击,大破吴军。吴王只带着数千壮士逃往丹徒(今江苏丹徒县),准备退保东越(今浙江南部)。汉军乘胜追上,吴军全部被俘,吴王濞却不知去向。汉军悬赏千金,一个多月后,东越人送来了刘濞的头。楚王戊也兵败自杀,其余各王或自杀,或被杀,无一幸免。

吴楚七国之乱在三个月内全部平息,同姓诸侯王的势力受到致命打击。景帝趁势收夺各诸侯国的支郡、边郡归朝廷所有,同时取消了王国自行任命官吏和征收赋税的特权,削减了王国的属官,王国的丞相改称为相,国相还负有监察王的使命,规定诸侯王不得治理民政,只能“衣食租税”,即按朝廷规定的数额收取该国的租税作为俸禄,王国的地位已与汉郡无异。

景帝之弟梁孝王,是窦太后的少子,一向极受宠爱,封地有四十余县,是中原最富庶的地区,加上太后、皇帝不断大量赏赐,梁国的珠玉宝器比皇宫还多。梁王建造了规模空前的宫殿和东苑,广招四方豪杰,名流枚乘、严忌、司马相如等都曾是梁王座上客。景帝初,尚未立太子,曾表示死后将传位于他,梁王好不得意。吴楚之乱中梁王为拱卫皇室立了大功,因而更加骄纵,在国内都用天子仪仗,到长安与景帝同车出入。景帝废了太子后,窦太后要景帝立梁王为继承人,被袁盎等劝阻。梁王得知后,竟派出十几批刺客,将袁盎和其他十几位官员暗杀。景帝查明真相后,虽因窦太后的庇护,无法处置,但从此疏远了梁王。景帝中六年(前144年),梁孝王死,景帝立其五子为王,梁国一分为五。加上景帝先后封自己十三子为王,王国数量达到25个,创西汉一代最高纪录。但此时的王国已非昔日可比,除了江都国外,都只有一郡之地,所以王国的总面积反而缩小了。

梁孝王的情况说明,只要诸侯王存在,一旦势力膨胀,或凭借某些特殊因素,就可能形成对朝廷的威胁。旧的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所以,武帝时继续削弱诸侯国的势力,并采纳主父偃提出的“推恩”办法,找到了使王国不断自行缩小的途径。

所谓“推恩”,就是诸侯王可以将皇帝的恩泽“推”(扩散)到自己的子孙,提名封他们为列侯,但所需封邑(侯国)得从自己王国的疆士划出。由于置为侯国后,这块地方就不再属王国所有,而要划归相邻的汉郡管辖,所以侯国置得越多,王国留下的面积就越小。诸侯王一般都是妻妾成群,子孙满堂,原来只有太子、太孙才能即位,现在其他子孙都能封侯,自然拒绝不了,子孙越多,恩推得越广,王国缩小得越快。到西汉末年,不少王国只剩下三四个县,分封出去的侯国一般也不过数百户,甚至不满百户。推恩法的实行犹如釜底抽薪,使王国再也不能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

从发展趋势看,吴楚七国之乱后中央集权日益巩固,诸侯国地位的下降已成定局,但推恩法的实施无疑使这一过程大大加速,并且不再出现反复,朝廷几乎没有付出任何代价,也没有产生什么后遗症。可见一项创造性的政策,往往能收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武帝期间,还将从西汉初就存在的侯国大幅度削减,增强了朝廷的经济实力。

西汉初,刘邦封萧何、曹参等一百多位功臣为列侯,他们的封邑称为侯国,小的数百户,大的有万余户。侯也是以自己侯国中各户上交的租税作为俸禄的,侯国的行政则由朝廷派侯相治理。侯的地位相当于县,也属郡管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影响,但在经济上减少了朝廷的收入。由于西汉前期经济恢复和发展,人口增长较快,到武帝初,多数侯国的户数有大幅度增加,大的侯国多达三四万户。武帝用各种借口废除侯国,如无后、犯罪或有过失、改封等。他嫌这样的做法速度太慢,到元鼎五年(前112年),就利用“酎金律”对列侯大规模开刀。原来汉文帝时规定,诸侯王和列侯每年都要按本国人口数量献黄金助祭宗庙,具体标准为每千口4两,余数超过500的再加4两。如重量或成色不足,王要削县,侯要免国。武帝就以列侯所献酎金重量或成色不足为由,一下子免除了106名列侯。到武帝后期,汉初的功臣侯国基本除尽,以后新封或恢复的侯国,一般只有千余户,小的才二三百户。武帝能够这样做,一方面当然是因为中央集权的体制已非常强大,另一方面,开国功臣早已死亡,继承的列侯大多不担任官职,不会有任何阻力。当初功臣受封时也都得到过汉高祖颁发的“丹书铁券”,从道义上说,武帝的做法有违刘邦立下的誓言。但将一大批靠祖宗余荫不劳而获的列侯撤销,无疑增加了朝廷的财源。

西汉最终能消灭异姓、同姓诸侯的分裂割据威胁,还大大得益于从刘邦就开始执行的一项基本国策——强干弱支(或称为强本弱末)。在刘邦接受娄敬的建议迁都关中后不久,又接受了他的另一项建议:将关东原六国君主和贵族的后裔、豪强大族和“乱众之民”(有反抗倾向的人或潜在的反对势力)十多万人迁到关中。刘邦死后,他的陵墓——长陵所在地设立了长陵县,关东移民成为该县的基本居民。从此形成了一项制度:新皇帝的陵墓附近设立一个以该陵命名的县,称为陵县;居民主要从关东迁入,称为徙陵县或迁陵县。迁移的对象也扩大到汉初功臣的后裔、一定级别的官员(如二千石以上)、资产达到一定标准的富户(如古代山水画五百万以上)等。到元帝永光四年(前40年)决定不再设置陵县为止,累计迁入人口超过60万,到西汉末年,移民后裔已达120余万,占首都地区总人口的一半。关东移民及其后裔在政治、军事上的作用更远远超过他们在人口数量上所占的比例,“关东出相”,朝廷文职高官几乎都是关东人;关中资产最多,在商业上占有垄断地位的又非关东移民莫属。在关中(代表着朝廷、中央)与关东(代表着诸侯、地方)这架天平上,这批移民无疑是一个分量极大的砝码,所幸从刘邦开始就将它牢牢地置于关中一边了。

一项新制度的推行和最终确立,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郡县制从它的雏形出现,到由秦始皇推向全国,经历了数百年时间,但与它对立的分封制却迟迟不愿退出历史舞台,并在西汉初年一度占有半壁江山。不过分封制毕竟已经不适应中央集权制度的需要,经过数十年的较量,最终被淘汰出局。从汉武帝以后,尽管中国历史上的各种王国及王位绵绵不绝,直到清朝末年还保留着王,但除了某些短时期真正具有分封意义,其他阶段的王都只是“衣食租税”,或者只是一种荣誉和级别。从这一意义上说,到汉武帝时分封制已经寿终正寝。

在很多朝代,宗室王没有任何政治特权,反而是重点防范的对象,被软禁在“王国”中如同高级囚犯。但是在这些朝代,宗室亲王绝不会构成对中央政权的威胁。在专制社会,这种看似不人道的措施,倒是杜绝皇族宗室觊觎皇位的唯一有效办法。宗室的俸禄曾经是明朝一个沉重的财政包袱,数万皇族人口每年吞噬着国家的巨额财富,但他们在政治上毫无特权,甚至没有择业的自由,然而有明一代规模最大的亲王武装叛乱——宁王宸濠之叛不到两个月就平息了,影响不出一省。饱食终日的皇室成员中还出现了一流的音乐家、画家、艺术家和学者。而西晋初年大封宗室诸王,还给他们配备军队,让他们回封地任掌握军政大权的都督,终于酿成八王之乱。

由于中央集权制固有的弊病,在废除分封制的同时,不可能保留在分封情况下存在的合理因素和王国原来合理的政策。如原来王国的百姓可以就近服役,直属中央后就得由中央政府征调,一般都要从关东、江南远赴关中、西北边疆,负担大大加重。又如,原来王国可以自行决定赋税额度和征收赋税,在本地资源丰富的情况下就可以减免赋税,也能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财政收支,百姓的负担较轻。王国取消后,作为郡的地方政府没有任何自主权。地方资源得不到合理的开发利用,或者成为皇帝的私产,造成极大的浪费。当然,这些并不是分封制的优越性,只是由于分封制的存在影响了中央集权的实施。在专制时代,要做到既维护国家统一和中央政府的权威,又能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自主,顾及百姓的实际利益,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在今天总结历史经验时,这能给我们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