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探索
焦方义
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根本出路是加快进行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步伐,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是实现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关键环节,也是培育市场主体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步骤。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改革,关键是解决好人员、债务、企业办社会等负担。近年来哈尔滨市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较快,在实践中总结出的一些经验很有借鉴意义。
哈尔滨市在15个副省级城市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较大,在全部工业资产中,国有资产占76%,但国有资产在创造的增加值中仅占54%,全市有近半数国有企业处于亏损或亏损的边缘。由于国有企业比重大,经济效益差,导致哈尔滨市在同等城市中发展较慢,城市综合竞争力在全国200个城市中位居第33位,排在大连、沈阳和长春之后。现实的挑战使哈尔滨市委、市政府更加坚定了推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决心。
一、明确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思想
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从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到抓大放小,再到产权明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指导方针,思路逐步明确,措施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要着眼于增强活力和竞争力,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并特别强调“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就是说,国有企业改革既要注重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将其塑造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微观主体,提高其活力和竞争力,又要保证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市场化改革要求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经济重新布局,要求对国有资产进行战略性调整,国有产权流动和国有资本重组是用市场经济手段实现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的方式。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方针,指出国有经济和国有资本要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集中,发展混合经济,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重要领域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把不在这个范围内的中小企业列入放开搞活的对象。这就意味着我国多达二十几万户的国有企业将要进行大规模的产权流动和资本重组。应该看到,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了重要进展。从数量上来看,国有企业由改革初期的二十多万户减少到目前的十几万户,1998~2003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从238万户减少到15万户;资产总额从149万亿元增加到197万亿元;净资产从2万亿元增加到84万亿元;实现利润从2137亿元增加到4951亿元。
从体制和机制上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经过放权让利、承包租赁、股份制到目前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上理顺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国有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已经发生了实质性改变,国有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思想观念也已经发生了根本转变,成绩来之不易。尽管有些企业在产权流动与资本重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国有企业改革的成效是显著的,资产流失只是个别现象。2004年,东北老工业基地国有企业的改革已由单项改革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将企业公司制改造、辅业分离、人员分流、债务处置等与改制、发展进行总体设计,配套实施。
随着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国家对东北国有企业的体制改革,包括产权流动和资本重组,均加大了政策支持力度,决定尽快分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把东北三省列入社会保障体系综合改革及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哈尔滨市在2001年5月出台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组建领导机构,制定了《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实施细则》,对企业普遍关心的“6项税”、“8项规范”、“4项中介费”做出了具体规定。在哈尔滨市委8号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依据改革实践经验制定了《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南》,对企业提出的改制申请、资产评估、方案制订、职工安置、资产抵押、资产处置、审批确认、工商注册、减免契税、房产土地更名登记等程序和内容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企业改制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为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在市政府的积极推进下,哈尔滨市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从2001年6月开始,经市产改办审批确认,先后有哈电表、风华机器、东北钻业、双能环保等117户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了产权多元化,经济效益明显改善。妥善处置国有资产总额279亿元,安置职工近32万人。产权制度改革的形式灵活多样,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资产重组,吸引战略投资者入股,改变国有大中型企业股权结构。通过丰富的改革实践进一步深化了对国有企业改革的认识。
第一,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是产权制度创新。产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产权明晰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和前提。不改变单一的国有企业产权结构现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就无从谈起,企业经营机制就不可能实现真正转换,交易成本就会居高不下,资源配置效率不可能提高。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能否到位要以政府职能转换是否到位为前提,只有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才能彻底剪断政府与企业之间的“脐带”,切断两者之间的“父爱”关系,把国有企业推向市场。
第二,国有企业改革的要义是出资人到位。众所周知,国有企业从产权设置来看,其根本性弊端是所有权虚置,这就导致了没有一个明确主体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真正负责,必然产生国有企业的低效率运营。过去由国有资产委员会管理国有资产、经贸委管资产运营、中央大型企业工委负责人事安排,三者之间协调不够,企业往往无所适从。现在统一由国资委管理国有企业的资产、运营和领导人的选聘。以经营层为主导的改革是有限度的,这个底线就是产权,当产权结构调整危及其控制权时,经营者有可能成为进一步改革的阻力。因此,在以产权为核心的新一轮国有企业制度创新过程中,政府作为出资人必须到位,并在改制中发挥主导作用。国有企业的政府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处理好部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支持并配合所属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
第三,大中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引入战略投资者。这是因为,大中型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大、股权结构单一使自然人或数量较少的小股东介入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国有股一股独大的格局,导致国有企业体制和机制创新的目的不能实现。MBO的方式也不适合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战略投资者是指在同类行业中实力雄厚、业绩突出、发展前景好的大型企业集团,其企业性质不限。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权结构,引起治理结构的变化,引入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
第四,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重点是安置好职工。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能否成功,改制后企业能否做大做强,能否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职工利益能否得到合理补偿,与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不注重职工的安置,不处理好国有企业改制中这一最大群体的利益关系,国有企业制度创新就难以顺利推进。因此,要多渠道筹集改制成本,使各个利益主体在产权流动和资本重组过程中的利益均能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与体现,这是快速平稳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最重要的环节,也是诸多矛盾和困难的症结所在。
第五,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走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化道路。国有产权交易搞“一对一谈判”和“暗箱操作”是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也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温床。国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对国有资产交易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建立了产权交易市场。哈尔滨市也做出规定,“国有产权出售原则上都要通过产权市场进行公开交易。”
二、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
从近三年哈尔滨市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实践来看,主要障碍和问题是:
(1)经营者思想观念相对滞后。在推进产权改革中,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怕改革“失权、失利、失控”。
(2)一些国有企业职工留恋原有的国有身份、主人翁地位,退出国有心理不平衡;危困企业债务大,人员包袱重,改革障碍难以逾越。
(3)主管部门阻碍改革。某些国有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行政性公司至今对市政府的改革方针政策采取不执行、拖延落实的做法,片面维护本部门利益,阻碍改革进程。
(4)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较少。哈尔滨市一些国有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主要由职工出资买断资产,缺少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5)企业难以承担改制成本。一些国有企业负债率过高,甚至超过百分之百,企业净资产是负数,没有能力安置职工,这成为这些国有企业改制难以逾越的障碍。
(6)相关政策不配套。哈政发[2001]8号、哈政发[2001]31号和哈发[2002]6号文件,对改制企业的土地、房产更名过户的契税费用做出了相应的政策支持,但在执行中与市里有些政策相互掣肘而制约着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
三、深化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措施
到目前为止,虽然哈尔滨市80%的国有企业都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种制度创新还处于浅层次,距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尚有较远的路程,需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进行攻坚战,不能半途而废。2004年4月2日,中共哈尔滨市十一届二次全会确定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是:(1)按照“三清四联动”的思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三清”即资产清、债务清、劳动关系清;“四联动”是指出资人、经营者、债权人和企业主体相互联动,共同分担改革成本。黑龙江省暨哈尔滨市在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摸索出来的经验是:第一,调整政策降一块。凡保留国有股的,上岗职工不给补偿;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搞内部退养;破产企业改一次性交10年养老金为交5年保险金等。第二,各级政府补一块。省、市、县政府2004年支付社会保障试点资金19亿元。第三,分期支付换一块。凡国有股存在的,或国有退出后续用土地等国有资产、财政返还、银行贷款处置等政策支付改革成本的,将政策、资产交给企业,由企业逐年支付改革成本。采取这一措施可以延缓支付改革总成本的12%左右。此外,通过资本运营、资产变现也可以筹集一部分改革成本。(2)坚持点、线、面结合,形成国有企业改革整体推进的格局,抓好大型、典型国有企业和国债项目的改制工作,取得突破,做出亮点,取得群众支持。依据有竞争优势的国有骨干企业为核心,横向收购兼并,纵向延伸产业链,对外引进国内外一流企业,加快整合壮大的进程。如哈尔滨啤酒厂在并购省内外大批企业、形成年产150万吨规模的基础上,通过股权转让,引发了世界第一大啤酒厂商(美国AB公司)和第二大啤酒厂商在香港股票市场上的激烈争夺,最终AB公司以7亿美元的代价收购成功。哈药集团在整合并购一大批省内企业的同时,又议价33%,引进世界著名的投资基金204亿元,2003年投资10亿元上全国最大的TACA、生物疫苗等项目,并实施新一轮兼并重组,销售收入由2002年的717亿元增加到2003年的100亿元以上。(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剥离企业办社会和主辅分离工作。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全面实行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和做实社会保障个人账户。(4)按照做大产业的目标,在国有企业改制中搞好资产重组和布局调整。使国有企业改革与国有经济战略布局相统一,国有企业改革与引进增量资产、激活存量资产相结合,与促进优势产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相结合,与调整城市生产力空间布局相结合。(5)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黑龙江省国资委在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之初就提出了“五必须”和“五不准”的原则,即国有企业产权流动和资本重组时必须开放式招商,大中型企业原则上不准搞MBO;必须对多种方案进行选择、比较,不准搞一对一谈判;必须进入产权市场交易,不准搞“暗箱”操作;必须对资产进行规范评估,“家底”不清的不准进行产权交易;改制方案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通过,职工没有得到妥善安置的不准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