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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基本运动规律之六:“先,後之相隋。”

解密后的译文是:

先天的、与生俱来的先天潜能,是在后天遭受毁败而变成废肉的。诠释如下:

先指先天潜能。这种潜能,可能是人类祖先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未被表达的遗传基因。由于它的遗传力极为薄弱,所以要倚仗气功修炼去扶持它,开发它,否则就会在后天逐渐毁败而消失;后指后天。先天潜能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致使其难以得到人们的认识和关爱,随着岁月的流逝,它在后天与日俱败,最后变成了“废肉”;“隋”本义裂肉。“裂”就是废,故引申为废肉。段云:裂肉为尸所祭之余也。古人也讲卫生,“尸所祭之余”的肉,上面可能沾上大量细菌或日久腐败,人若食之,就会生病,所以要将它当作废物处理掉,故又引申为废弃。先天潜能这种“废肉”若能及时获得人们的关爱和气功修炼的帮助,由功能转换引发的特殊物理变化和特殊化学变化,经过长期的作用,就能使先天潜能转危为安,变废为宝,从“委顿”转变为鲜活,开发出人体特异功能。

上述六条基本运动规律,恒久不变,是指导气功修炼和开发人体潜能的重要法则,所以老子最后指出:“恒也”。表示这“六项基本运动规律”是人体内的客观存在,永恒不变。后世流行本不明文意,擅自删掉“恒也”两字,使“恒久不变的运动规律”这一重要命题被湮没于无形。还有个别注释者,将“恒”的意义无限拔高,把它当作哲学上高于“道”的最高概念,把对人体生命科学的重要概念与哲学混同起来,显然也是完全错误的。

《六条基本运动规律》是超常态下人体生理功能运动的宝贵经验的高度概括。它既客观存在,又冠绝古今。为何在中外古今的历史上唯有老子才能总结和提炼出上述六项改造人的体质和开发人体潜能的基本运动规律呢?这是因为老子既是气功科学家和实践家,又是人体生命科学家和发明家。他将气功的实践与对人体生命的研究融合为一体,使气功科学与人体生命科学紧密连结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所以除了老子以外,别人根本不可能总结和提出这六项基本运动规律。

老子的一生,是修炼气功的一生,哺育先天潜能的一生,探索宇宙和人体生命奥秘的一生。他的伟大发现和发明震撼人心,值得后人认真学习和研究。

后世流行本改“刑”为“形”,改“盈”为“倾”,改“意”为“音”,改“隋”为“随”,还擅自删除六个“也”字和“恒”字,导致彻底篡改原作文意,导致老子毕生修道经验的光辉结晶被湮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