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小企业商标使用存在误区
目前,地处县乡镇的中小企业在注册使用商标方面存在一个普遍误区,即不注册商标就直接推销商品。中小企业产生上述误区的原因一是认为企业自主创业规模小,认为企业名称就是品牌,没必要注册;二是认为企业的产品都是与农副产品有联系的,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无需注册。其实这些想法都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等到企业发展壮大之后,发现与自己的产品相关的名称已被他人注册而遭受损失的例子不胜枚举。就拿人们熟悉的成都小吃来说,经过长期的发展,成都小吃已经成为全国有名的饮食品牌。七、八年前,一个重庆万州区开县人在北京开了第一家“成都小吃”店,生意红火,于是老乡纷纷效仿,涉足京城开成都小吃店,店铺招牌、内堂陈设、特色品种都保持一致。几年时间,“成都小吃”店,风风火火的开遍了北京城的大街小巷,目前在北京经营成都小吃的饮食店就有八九百家。由于“成都小吃”的名气,很多外地人也做起了“成都小吃”,使用同样的招牌,经营同样的项目。开县人很不满意,他们觉得“成都小吃”的品牌是开县人创立的,外地人不能侵犯。但是由于“成都小吃”没有申请注册商标,法律不能保护,开县人只能是有看法无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