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小企业如何合法经营-学会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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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案例8”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某饲料公司王经理遇到了一笔大买卖,养鱼大户冯某一年大约需要500吨饲料,价值100万元的销售额。这对这家规模不是很大的小型饲料公司来说是一笔很具有诱惑力的买卖。冯某要求饲料公司赊欠10万元的货款,正好是销售额的10%。据了解冯某过去商誉一直很好,而且冯某愿意以自己的房产作抵押。这样看来,冯某不可能为了区区10万元扯皮。但是冯某要求饲料公司提供的饲料质量要好,饵料系数不低于2比1,也就是说,要求鱼吃了1公斤的饲料要长0.5公斤的鱼肉。这一条件很苛刻,一般饲料厂家不敢保证。

明眼人都知道,鱼长势的好坏,并不单单取决于饲料的质量。如鱼苗的好坏、水质的好坏、气候的好坏;更何况,鱼染上传染病、喂鱼的方法不当等等,都会影响到鱼的长势。这就好比粮油店卖米给顾客,却不敢保证顾客的孩子吃多少米能长多高一样。但冯某又是认死理“一根筋”,非让饲料公司承诺,否则生意就告吹。

无奈,饲料公司王经理洞察其中的玄机决定与其玩一次文字游戏。在销售合同中给对方也加上了限制性的条款,即用户必须保证鱼苗是绝对良种、养殖环境及气候绝对正常的情况下,以及在用户依照厂方产品和企业标准经有关部门证明其有质量问题的情况下,如果饵料系数达不到2比1,厂方负责赔偿。结果冯某居然答应了,这样双方就签订了销售合同。

后来果然发生了官司,在双方对簿公堂时,冯某怎么也拿不出自己的鱼苗是绝对良种的证明,而且当年刚好发了大水,把它的鱼箱都冲烂了,养殖环境和气候就不能说是正常。他也拿不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证明厂方的饲料与厂方的企业标准相比有什么质量问题。所以,冯某只能按规定支付了饲料款。

这个案例告诉人们,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未雨绸缪,提前察觉出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就能保证本企业的正当权益得到保护。

4.及时举报,工商撑腰

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运用指导、协调、监督等行政手段,促使合同当事人依法订立、变更、履行、解除、终止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和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诈骗行为,调解合同纠纷,维护合同秩序的正常进行。所以,中小企业要做到在和贸易伙伴签订合同时,一般在合同文本上注明合同签订以后寄一份副本给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以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当事人严格履行合同,强化对合同的管理。从目前各地合同违法的办案情况来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主要依靠受骗人的投诉和举报。因此,广大中小企业在遭遇到了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时就要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和举报。为方便受害者的投诉,加大打击合同违法行为的力度,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都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网络,对外界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信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处罚的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另外,对利用合同进行诈骗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从实际看,近年来,全国各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国家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严厉打击合同违法行为,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诚信环境。2000年~2003年上半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立案查处合同欺诈公司242家,其中打散近百家,情节严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6家,为社会各界挽回经济损失360多万元。2000年~2002年江苏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合同违法案件35368件,其中合同欺诈案件1683件,涉案金额38.5亿元,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1.72亿元。

5.法律制裁,综合管理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我国的合同管理体制除了有工商行政管理体系以外,还有司法体系,包括公安、法院、仲裁、公证机关也都有履行对合同管理的职能。从实际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司法部门联合密切协作履行管理合同的职能,有利于维护合同法制的严肃性,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普及经济法律知识,更好的发挥司法机关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作用。特别是各地的人民法院机关根据自身的职责,积极主动的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服务,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及时审理合同违法案件;为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的法律水平,提高其自我法律保护意识,举办“合同法相关条款”等法律专题讲座和培训班。所以,中小企业在遭受损失较大的合同违法时,可以及时向当地法院上诉,申请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