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可以说,竞争已经深入到社会经济生活的角角落落,关系到了所有企业的切身利益。各种类型的生产经营者之间的竞争方式、竞争手段、竞争策略千姿百态,后果大相径庭,正当的竞争在优化资源配置的情况下,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丰富了公众的物质消费,也给企业自身带来了很大的收益。同时也有很多企业以不正当竞争为手段,以损害竞争对手,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谋取企业和个人的不正当利益,破坏了资源的合理配置,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这使得人们开始从道德标准、竞争规则和法律法规等层面区分企业的竞争行为。将合理合法、有利于资源配置、符合经济发展的要求和规律的竞争行为称为正当的竞争。而将违反竞争规则、破坏有关经济法规、影响资源配置、损害竞争对手以及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称为不正当竞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等法律,对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鼓励和保护,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限制和严厉打击。针对目前假冒商品泛滥,无照经营按下葫芦泛起瓢,虚假广告宣传,产品质量低下等现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断地加大执法力度,实施专项治理,开通12315举报专线,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频出重拳。中小企业要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在产品质量、科技开发、服务水平以及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实施正当竞争的方式、手段、策略,以实现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实现较高的商品市场占有率,争取相对于其他竞争对手的优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