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适应行政职能转化的需要,对工商企业的市场监管由过去单一监管方式向综合监管转变。由最初的重视注册登记静态管理,转变为目前将企业的商标、广告、合同等的合法使用以及公平交易竞争等内容都纳入“经济户口”制度的记载之中。采取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相结合等方法,以最大效率的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能。监督检查企业是否自觉遵守商业道德、市场准则、交易规则以及竞争规则,是否严格规范地使用商标、广告、合同,以维护公平开放有序的市场交易秩序,对各种类型的企业的合法市场经营行为给予保护。对个别企业置工商行政管理法律于不顾,进行破坏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坚决予以取缔和打击,进行必要的行政处罚。各级工商机关根据企业是否依法经营,是否诚实守信,给企业贴上不同的信用标签,向社会公开。这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各种类型的企业市场竞争、公平交易等的动态信息随时输入其“经济户口”的记载之中,及时充实“经济户口”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