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灵异我的老婆不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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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太傻太天真

泠芮说,后来那个酒鬼见她长得很漂亮就起了色心,非要搂着她陪酒,还动手动脚占她便宜。她大喊救命,可是没人敢出来帮忙,就在万不得已的时候,那个男生勇敢地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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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场面无法控制,双方大打出手。虽然那个男生被打的抬进了医院,但是他英雄救美的壮举,最终俘虏了一位美女的心。

忧忧说,就因为他明知打不过人家还要挺身而出,他的这份侠肝义胆让她体会到了久违的感动,两个人一接触才知道,这个男生也是苦命的孩子,居然无父无母,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这与她形影孤单几乎差不多,因此忧忧迅速的陷入了爱河。尤其大三那年,她每天早出晚归,总是累的倒下就睡,我们开玩笑说她是跟男朋友做的透支了,其实她是去做兼职,为男朋友出国挣学费。

芮芮说:我真怀疑她怎么那么傻?怎么会如此轻易的相信一个人?跟那个男生才相处一年,她就把心都交给了他。那个男生说要去美国读研,她就帮他筹钱;那个男生说毕业以后就回来和她结婚,她深信不疑;她一直苦苦的等,以至于放弃了出国工作的机会,她说“我要是去了非洲,至少也要五年才能回来,而他明年夏天就毕业归国了,在我的面前任何事情都不如和他结婚更重要,为了他,我什么都可以不要……”

她对爱情的忠贞不渝并没有换来应有的结果,反而等到了那个男生从美国寄来的一封信。

信中说:

忧忧,对不起,我要和我的女朋友结婚了,她是内华达州一位华裔富商的女儿。

虽然我很爱你,并且永远的深深的爱着你,但我不能没有她,我需要她的父亲给我足够的经费,让我读完博士,并一辈子衣食无忧。

请原谅我的自私,我已经适应了这种有钱人的生活,我无法再回到从前,请你理解,我真的情非得已……。

另外,忘了告诉你,我还有个叔叔,我结婚时一定要回老家的,我想郑重的邀请你参加我的婚礼,我希望在婚礼上能见到你。

…………

我简直都要气炸了,大声的骂道:这个混蛋!他还想衣锦还乡,他还想让忧忧原谅他,简直是个人渣!我平生最瞧不起的就是这种人,见利忘义,薄情寡义,现代版的陈世美,我要是忧忧非杀了他不可!

芮芮深情的搂着我的身子,脸依偎在我的胸前说:老公,我知道你是不会抛弃我的,对吗?

我抚着她的一头长长的、柔顺无比的秀发,深深的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