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励志一滴水有多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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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地理属于情感(3)

在我准备在松涛里呆到天黑时,那对恋人又悄悄地转了回来。这一次,他们一直走到离我不能再近的地方。被爱情燃烧着的女性总是如此美丽,那个女孩用满是柔情的语言说,她认识我,她在电视里面见过我,她从精巧的坤包里取出笔和纸要我签名。我用她的纸和笔写了一句与城市有关的话,并落了款。那句话的准确意思已经想不起来了,我只记得自己最后写的几个字是:题于东湖松树林。美丽的女孩实际上也不在乎我的题词与签名。她甚至没看清我写的是什么就匆匆地抬头,说她周围的女孩都喜欢我的小说,都在等着读我的新作。她眼里放射着一种比爱还要迷人的光泽,仿佛身后不存在另一个男人。男人被自己的女人逼得非说话不可。他说他只听说写诗的人喜欢自杀,写小说的人应该比诗人实在。他还说像我这种地位的人日子应该过得不错。听得出来,这话的弦外之音是怀疑我有轻生倾向。当我发现在女孩美丽的温情后面同样存在着与男友相同的揣测时,心里立即冒出一种近乎恶毒的念头。我准备告诉他们,在这座城市里自己拥有不少物质上的优越。这些念头最终没有形成语言。我只说自己不喜欢吊死鬼的样子,如果死亡不可避免,我会选择一种可以保持住自己形象的方法。

这是我在这座城市里不多的几次幽默之一。其余时间,我总是认真地想用自己的举止与行为来影响城市。

所以我活得很累。所以我需要每天早晚从居所里出来,到树林里走一走。

我没能在松林里呆到天黑。这一点,在不经意间与乡村经历形成一致。

山里的树,一到晚上就变成了黑森林,就是在黑暗与光明面前生活得毫无区别的瞎子三福,也不敢去黑森林。那个美丽的女人不知是在对谁说:天好黑哟,走吧!我就跟着他们离开了湖畔松林。女孩说她要晓得我的住所在哪里,日后她在同事朋友面前炫耀时,可以用我窗口的灯光作证。我蓄意将他们领到院子里生长着几十棵高大乔木的住所外。在将自己的窗户指给他们看时,窗口有种鲜艳在冲着外面灿烂地绽放!身旁的女孩小声嘀咕起来,她看见那份灿烂是一束鲜花。男人当即附和,说的确是鲜花!并说如此美丽的窗口后面一定有个更加美丽的女人!我再次为他们的目光短浅感到深深遗憾。鲜花在我的窗口绽放,一定是因为我的妻子。我深爱的吃着轮船运来的粮食、喝着水龙头里自来水长大的妻子,她是我在上帝那里为自己定做的生命的另一半。一个夜夜都在梦见乡村的浪漫男人,一旦非常清醒地爱上一个为城市而生的女孩,同时也被那女孩所爱,他的人生就会变得完美丰富。虽然他们对我心爱的女人表现出了足够的尊敬,我还是要指出他们的欠缺。他们应该看得见我的窗外有一株高大的香樟,并且另有众多的稍小的香樟紧紧烘托着我们的房子。

同松树一样,香樟属于原野。年轻的城市承受不起它们一不经意就活上数百载的福禄。香樟长在高楼下绝不是城市的骄傲,相反它应该是乡村的奇迹。也就是说城市不管往前走了多远,总也丢不下乡村给予的血脉。香樟生长在乡村时只是一道风景,在城市里则成了一种纪念。窗外的香樟已在泥土上与天空中生存了二百年。万里长江每年夏天都要汇集七万个秒立方的流量,汹涌奔来武汉。在年复一年洪水的摧残下,这座千年名城能幸存多少二百年前的物什?洪水是个来去匆匆的野物,它席卷了所有无根的东西,有根的大树责无旁贷地成了城市的中流砥柱。

那么多的树,那么大的树,竟被人熟视无睹。然而,那些花枝还没招展,就让人兴奋起来。树木不是为花生长的这是哲理之一。花只是树木在不同季节里的不同表现。这是哲理之二。

城市是什么?城市是一个被男人宠爱着的少妇。它的骄横,它的媚嗲,都是男人千姿百态地想象的后果。乡村是在生活的酸甜苦辣中从年轻一直泡到年迈的母亲。

香樟茂盛的样子极像穿着孕妇衣装的女子。红透的花儿像风中的松树树冠那样在窗口动情地摇晃着。那是康乃馨。是所有安心下来居家过日子的女子的最爱。从康乃馨身上感受到无拘无束的神韵,会令人记起原野间那些漫无边际地尽情开放的烂漫山花。一个人埋在地理中的情感越深,对地理的建筑就会越高。时至今日我还在后悔,如果自己再有一次可以用生命来置换的爱情,就应当带着深爱的女孩到荒郊野外,用一双曾经熟练地砍倒柴火的手,当面从荆棘丛中采摘一捧她永远也叫不出名字的野花,再配以几枝松枝。让她抱着这样的花束,我再抱着她。我明白,这样的念头只是追忆似水年华,强调那一年我曾经选择了三枝玫瑰,本来可以登顶高唱大风飞扬,到头来只是快乐地轻轻哼了一支夜曲。

文学史上曾有外省作家一说。这个词概括了从里尔以外的小城小镇来到巴黎的一群法国年轻作家,和从西伯利亚乘坐肮脏的火车来到莫斯科的一群俄罗斯年轻作家。来到城市的最初几年里,外省作家的感觉老在我心头萦绕。很多次外出后踏夜归来,走在熟识的街道上却浑然没有感觉。看不见松树,听不见松涛,街上的植物只不过是为了观赏,和一个人的人生几乎没有任何联系。城市的情感,城市的历史,完全游离于自己的感官之外。一个人在成年以后才开始面对城市,无异于在对自己实行地理上的恐怖主义。地理可以超越,情感也可以超越———那是一个人强拧着自己的脖子做成的。经历城市最初的日子里,新的地理让我注定没有亲情,没有记忆,没有默契。甚至当我孤独地走在高楼的缝隙里,被街头飘来的一串萨克斯音乐所感动时,都不知道原因。

简单的道理有时候反而不太让人明白。我的运气好,能有机会及时弄清一个真理:人是要回家的。

在理想和梦境的城市里,人也不得不面对乡村小路尽头的老家。

在家的面前,地理毫无意义。

二000年五月,有机会去了一趟美国。行程的最后一天,我固执地跑到洛杉矶市外的大海里游泳。不少穿着泳裤的男人在临海的街头徜徉,任凭招摇过市也没有人多看他们一眼。从海里出来后,我也懒得换泳裤,随随便便地往上身套了一件T恤衫。才走几步路,就有人对着我窥视。经人提醒后,才知道窥视者以为我的T恤衫下面再没有别的纺织品。地理上的城市,就像洛杉矶海滨上身着T恤衫就能遮挡下体的泳者,不明不白,反而更能诱发各色的欲望。

在天下所有能对人产生诱惑的物质中,城市是最大的诱饵。

宣布拥有一座城市与一座城市是否肯拥有你绝对是两回事。

了解这一点,对所有经历着城市和打算经历城市的人尤为重要。

日积月累中,关于城市的感觉在我心中终于有了意义。这一点我一直在感谢爱情,还有那些在非艺术的环境里遇上的亲爱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