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中,对过去的痕迹产生莫大兴趣已有一段时间了。
心情郁闷时,这痕迹就像乡土中晚来的炊烟,时而蛰伏进屋后黝黑的山坳,时而恍惚飘向落寞的夜空。假如心情不错,本是无影无踪的痕迹,就会是雨过天晴之际,由蚯蚓一耸一耸肥硕地爬过,犁出一条宛如房东女人的粗针大线,并且更像小路弯弯的五彩与七色。更多的时候,心如止水,一切如同从未没有发生。痕迹便成了秋收之后弥漫在田间地头的各种印花,有四瓣,有五瓣,有敦实,有轻盈,那是狐狸和黄鼠狼,还有狗獾、猪獾,甚至还有果子狸,总之是小兽们留下的脚印。我明白,在这些想法的背后,是自己离开乡村太久与太久,太远和太远。
在人生的旅途上忘乎所以地走了又走,最终也不会像一滴自天而降的雨水,化入江湖不见毫发,那是因为灵魂总是系着我们的痕迹之根。
在习惯里,灵魂是果实,是人的贡品;痕迹是枝蔓,能当作薪柴就不错了。其实,人是大可不必对灵魂如此充满敬畏,对灵魂的善待恰恰是对它的严酷拷问。唯有这些充满力量的拷问,才有可能确保生命意义与生命进程息息相关。
很多时候,一个看上去毫无异相的人,会用其生命爆发出一种异常强大的力量,无论从什么角度去看,得到的解释都与奇迹有关。与之相反的是那惯于登高振臂呼风唤雨的一类:他们的伟岸是不真实的,是别人的匍匐衬托出来的。他们的强悍也不真实,因为与之对应的人并不是真的无法把握自己,是他们自己缴了自己的枪械,自己废了自己的功夫。在时光的长河里,只要有人敢于苏醒过来,哪怕只是对曾经的作为,画上半个问号,那些自傲的巨人就会半身不遂,筋骨酥散。弄一辆奔驰宝马当座驾,就算能日行千里,那本领也是虚伪的。打着“波音的”来去如飞,并不表示生命的质量也随之蹿上九霄云外。问题的实质是,我们愿意还是不愿意将拷问的鞭子对准自己的胸脯。事关历史的过去不会开玩笑,也不会闹误会,刻在它们身上的那些错误从来就不属于它们。过去的光荣与耻辱,甚至连创造这些过去的人都不属于!他们已经逝去,烟飞烟灭了!不管接受还是不接受,它已经属于后来者。于是,过去是一堆包袱,过去也是一笔财富,过去更是一种深刻。对于肉体,这样的深刻毫无用处,它只能面对后继者的灵魂而存在。
怀想过去是实在的,无论它所带来的内容是憎恨、愤懑,还是懊恼与醒悟。站在生活雄关上的人,离未来只有一步之遥。真要走到那边去,仍然很难。有过去在身后适时提出警醒,就是憧憬太多,也不会迷失方向。所有能够被称为过去的东西,都会有它的用处。
小时候,在一本书中读到一句让人终生不忘的话:若知朝中事,去问乡下人。放在过去,这样的话是不用多作解释的。可惜再提起这话时已是现在了。大批大批的人被现代化迷雾麻木了自己的思维,忘了乡土的遥远,足以使人的目光变得更加深邃和高眺;也忘了乡土的平淡,可以排遣阻碍自己认知与批判的滥欲。在一个人的写作中,我舞着锐利的笔尖放肆地问过别人。时间上虽然是过去,要问的道理却是现今的。同样,也一遍遍地用诘问为难自己。即便是蜗居在整日喧嚣的都市里,我还是想听到有鞭子闪击而来,在头顶阵阵作响。
这是生活所决定。在过去,生活就是如此神秘地向我诉说着,能不能听懂完全在于自身造化。现在和将来,生活继续是这样。
还有一句话,也是我常常听到的: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从我最初学习文学时算起,生活的表象看上去有了天壤之别,生活的精髓变化并不大,而新的轮回眼看又要开始了。一想到还要经历一次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东,就觉得人的一生也太可怕了。
一个人如果毕生呆在炼狱里,不知道世上还有天堂,他一定会认为炼狱是最好的去处。值得高兴的是,不仅仅是我,很多很多的人都已经知道天堂是一种真实的存在。这一点正是过去了的东西不再在我们生活中轮回的力量之源。
———上面这段话,是为二〇〇二年出版的长篇小说《弥天》所写下的。写下这些文字所花费的时间很短,当时并没有觉得有多少特别之处。二十几万字的一部作品写完后,再另写一些文字,纪念、感怀、概括、阐释等等意思,尽在其中,也算是写作这一行的潜规则,还有预防被这一行中的蹭饭角色的胡乱解读的意味。待到从作品完成后的疲劳中恢复过来,重新读过后,霍然发现这是我所写过的文字中,最让自己内心感动的。
在更早的时候,算起来有十年了,我第一次以乡土名义写过如下一段话:
有时候真是想不通自己在写作中怎么会迷上乡土。关于乡土最早是从鲁迅先生那里听来的,不过这个概念一直是一个关于别人的有意味的东西。只是近两年才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到来时,自己禁不住吃了一惊,头一回听见有人这么概括我的小说之际几乎以为是他们弄错了。事情过后,再细细想,特别是大都市里蜗居一阵、漂泊一阵、行走一阵以后,才确确实实认识到乡土之属于自己和自己之属于乡土已是一种血肉之间的关系。因此,我急于想搞清楚乡土是一种怎样的东西。它属于一个人时,那价值到底有多大。
我让灵魂在鲁迅先生的思想火焰中作了一番洗礼,又拎着良知在茅盾先生的字里行间中怀想许久,然后再来到废名的黄梅乡村作了一番朝觐,最后又跋涉到沈从文的湘西十万大山,验证天下乡土是否存在着共鸣。我的思绪尚未踏上归途就抑制不住地高声诉说着它的发现:乡土并不真正属于乡土中人,它的真正主人是那些远离乡土的城里的读书人。乡土是一杯酿制多年的陈酒,舍不得一口饮了它,唯恐难再,便用鼻子嗅,越嗅越觉得难以忘怀,难以开怀。于是乡土就成了离乡人的难解情结。隐着乡情的苦难也好,隐着苦难的乡情也好,那份眷恋,那份不舍,那份痛也揪心、爱也揪心的感觉与感慨,总是如醍醐灌顶,让人酣畅淋漓之后,视乡土为迷离中的又一家园。倾听前辈先生在乡土中那份深情的诉说,我一次次激烈地感受到乡土的无可替代,乡土永远是学问的灵感源头。乡土是灵魂的栖息地,失去乡土,我等将是精神分裂之人。
身为乡土,没有什么能比她承载更多的明丽与阴暗、痛苦与欢乐,也没有什么比它更能表现历史的软弱无能,还有文化的暴力倾向。乡土对于一个时期的人文贡献是城市永远也无法与之相比的,哪怕有人存心用时尚文明的符号来排斥乡土、消减乡土,甚至在潜意识里试图用这类时尚来取代乡土。乡土在他们那里已成了一种丑陋、落后和愚昧的符号。仿佛****、私欲和暴力可以凭着他们的想象力在乡土中自由发挥。处在伪写作状态中的乡土,无奈地变成了他们演习胸中大军的校场,乡土的真实已是次要的,关键是自己的主观抽象和形而上是否已具备一种伟大人物的气派,那种瞄准哲学和历史的话语,以及作为乡土的批判者的口气与手势,还有故事情节的奇观性,是否被时尚文明所乐于消费,以及被洋人们所嗜好并赐以大奖。
真实的乡土深情依旧、厚朴依旧。曾经由城市来到乡土中的人与被乡土乳养大后进入城市的人,不知为何一下子生出那古怪的念头,以为乡土是一种应该无条件接受批判、无条件接受愤怒、无条件享受向现代文明投降待遇的唾弃之物。
乡土的庞大、复杂和深厚,自有它的永不衰竭的活力。乡土是一种肥沃,乡土是一种富饶。乡土永远不是虚拟的情感,更不是一些人出于某些需要而合谋出来的代名词。乡土是实实在在的,是有血有肉的,是用一根漫长的经络将天下万物联结在一起的疼痛与喜悦。甚至还是生死之间那将生命放飞了,或者是收了回来的风筝之线。
家里亲戚中的一位兄长,如今在南京一所军队医院里当总工程师。少年时代,因为贪玩,小学六年级开学不久,他就辍学回家,牵着一头牛上山放牧。秋天一来,到处闻得着粮食的酽香,躺在草地上,舌头一伸,就能尝到那些长在山野间红彤彤的、金灿灿的野生果实的甜酸滋味。本以为日子会过得无忧无虑,快活如天上神仙,没想到赶上了那场后来说是七分天灾三分人祸,实际上全是人祸,与老天爷毫不相干的******生命中无法承受的饥饿像只魔鬼,从早到晚一刻不停地咀嚼着浸泡在焦黄苦水中的肠胃。某一天,他听说,县里有政策,在校学生每天供应一碗米饭。他将牛绳一丢,拿上一只碗就往学校走去。回到学校他还不想上课,只在外面看着食堂的炊烟一点点地变成米饭的喷香。第一次,他没有吃上想吃的米饭,因为有决定权的小学校长到县里开会去了。第二天他又去,并且如愿以偿。瘦骨嶙峋的小学校长问时,他用没有城府的心灵如实相告。小学校长长叹一声后,拉着他的手去了食堂,让炊事员打了一碗米饭给他吃,又要他每天按时到学校上课。为了一碗米饭,他重新回到课堂上。小学校长到县里开的是初中招生的会议。听说考试那一天,进考场的学生还能多吃一碗米饭,那位兄长也报了名。只要进入初中,一日三餐都由政府负担,虽然还是吃不饱,却饿不着。他没有那样的奢望,六年级上学期的课程他只上了几天,下学期课程也只上了一半,所以,他只想有机会多吃一碗饭。那一年,饥饿大流行,县教育局唯恐负担太重,会招致考生在考场上出事,小学升初中时只考作文一项,题目是歌颂中苏两国之间的伟大友谊。那时候,一般乡村的孩子哪会去想国际大事,偏偏就他喜欢看《参考消息》,记得其中关于两国的一些事例。于是,他的作文得到了全校最高的九十九分,因而顺利地升入初中。到县城的路有七十里,他一动步就成了离弦之箭一发不可收。多少年后,定居南京的他接待了小学校长的一位至亲,并且按照小学校长在亲笔信中所请求的,倾尽全力为这位晚期尿毒症患者做了肾脏移植手术。
提起这些往事,兄长的脸上始终挂着微笑,一再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后不久,他去苏南一带出差,遇上重大车祸,后来诊断,全身仅骨折就有一百多处。在当时最危急的情形是肺部出血形成的气胸。他很幸运,报急电话叫来离现场最近的乡村医院的那位大夫,曾经在一九四九年之前的国民政府军中做过战地医生。乡村医院的大夫果断地拿出一把手术刀,握在手里,留下一指半宽的一截刀尖,就像当年在战场上抢救那些胸部中枪的士兵那样,照着肋间扎下去,一股血雾应声冲上半米高。本院紧急派出的外科大夫赶到后,高度评价只有战地医生才敢下手的这一刀。过了起死回生的第一关,回到本医院,一位在国内脑外科界赫赫有名的大夫亲自替他做了开颅手术。兄长最终活过来,并且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那位从医六十年的大夫感叹说,脑部受伤到如此程度的手术,这辈子一共做了九十几个,奇迹只出现在这仅有的一次上。
伤愈之后,兄长回老家过年,见面后说起濒死的感觉,让人觉得不可思议。那一阵,身在虚妄中的他,不停地在一处山坡上嬉戏,或者是不紧不慢地追着野兔,或者是上树掏那晃悠悠的鸟窝,再不就是捡柴和捡松菇。一切都很熟悉,几乎就是老家屋后,小时候天天要去的地方。兄长苏醒过来,回忆起这些,也觉得十分奇怪。在近两年的康复期,他查阅了大量国内外相关文献,终于了解到,在美国,一位知名心理学家,经过对一些受到脑外伤后死而复生者的调查,得出两个结论:其一,在命若丝弦的那一刻,记忆中出现的都是宛如仙境的山水天籁花草自然,而且无一例外;其二,活下来的那些人,绝大多数童年是在乡村度过的。心理学家因此得出唯一的结论,同为严重的脑外伤,乡村中人或者早年有过乡村经历的人,其生存力要远远大于从小就生活在城市里的人。
一般的人通常不会闯进浩瀚书海,执拗地寻觅这类太过专业的知识。能够从别人的叙述中找出一些关键点,长久地记在心里不使忘记的都是这些化繁为简的内容。虽然不可思议,我还是相信。在我不断地转述这近乎神迹的过程里,相信与不相信的人大致相当。这是可以理解的。如果自己不是太了解兄长为人厚道,凡事严谨,自己也会自然而然地怀疑和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