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崛起的过程中,自然地理优势无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甚至可以说是关键性因素之一,但拥有庞大土地资源的不仅仅是美国一家,加拿大、巴西、墨西哥(未被美国侵略、割让领土前)、哥伦比亚等美洲国家都拥有或曾经拥有大片的土地,甚至在美国未向西部进发前,他们中的许多国家就拥有辽阔的领土和资源,而无论他们什么时候获得独立的,他们在土地、资源、美洲特有的地理优势方面都与美国不相上下,然而,为什么只有美国一直独秀?其他众多的美洲国家则大部分至今还处在发展中国家阶段?
美国人也在思考这个问题,而他们则因此更加感到兴奋,因为这等于更加证明了美国人是“上帝的选民”这一个结论。美国因而把美国人的成功归结为美利坚民族的先天禀性和美国人的内在的高贵品德,因为他们认为只有这样加以注解才能解释为什么美国成功了而其他美洲国家却被远远地抛在后面。美国的思想家们努力地从美国的发展历程中寻找证据,他们说,美国人的祖先主要来自欧洲,尤其是不列颠群岛以及北欧国家,在19世纪80年代的移民则主要是欧洲南部和东欧地区,而在19世纪末,正是美国成为一个世界强国的时候。
另外,更多的人相信,美国成为“上帝的选民”还有一个更加准确有力的理论基础,那就是1859年英国博物学家查尔斯·达尔文提出的著名的生物进化论。实际上,进化论的提出不仅仅具有生物学意义,其在社会学方面的意义丝毫不亚于其在生物学方面的意义,只是不同的是,在社会学方面的意义往往不得人心罢了,因而被许多人所厌恶,而且,这种理论几乎与纳粹种族论不谋而合,或者说,为纳粹的种族论提供了理论支持而更加臭名昭著。但在美国人看来,这种理论则有着非常现实的意义,那就是为“上帝的选民”这一结论提供了非常好的生物学理论支持。
1859年达尔文出版了他的《物种起源》一书,他提出了自然选择理论,生命的演化正是由于这个选择规律而不断地得到进化。这个薄薄的小册子的这种结论在当时掀起了轩然大波,而很快,这种理论被引入到社会争论中,尤其是在殖民主义盛行的年代,处于主人地位的国家和民族与处于被奴役地位的世界由此几家欢喜几家忧,欧洲殖民主义者称,一个国家在工业、社会秩序等方面取得成功,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在今天听起来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纳粹德国和南非昔日的种族隔离制度,但实际上,达尔文本人也曾说过,一个民族的兴起,比另一个民族更强大、更广泛的扩展,其原因就在于自然选择。达尔文也对美国的崛起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说,“说美国取得非凡的进步,以及其他民族的优良品质,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这种看法明显地有许多符合实际的成分。在过去的10或12代的时间里,精力更旺盛、更具活力、更具有勇敢气质的人,从欧洲各个地方源源不断地向那个伟大的国家移民,并且在那里取得了最大的成功——所有其他的一系列事情——正如最终导致希腊人心智发达以及导致罗马帝国的兴起的一系列事情一样——只有与盎格鲁——萨克逊人向西方移民的巨大潮流联系起来(或者干脆认为是这股巨流的支流),才显得事出有因,富有意味”。
不仅如此,欧洲一些著名思想家也先后表示了对达尔文的支持。令人尊敬的英国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实际上也是一个社会达尔文主义者,或者说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他也认为,民族的力量是基于生物为谋求生存而进行的活动,实际上这也是一场生物之间为了获得更高智慧、获取最大利益而进行的竞争,其结果是某一民族最终表现的比其他民族更优秀,其国民对待国家也更具有爱国气息以及勇敢气质,国家因此而欣欣向荣。美国的社会达尔文学者则更加卖力地宣扬这种理论,他们由此解释说,美国将因此不得不竭尽全力控制地球上的每一个角落,为了建设一个自由、和平和繁荣的大世界,他们不得不具有攻击性,以便击败那些阻碍美国的劣等社会。因而在那个时期,他们认为美国应该在全球建立庞大的贸易网络,同时也应该建立一支装备有蒸汽机的现代海军,在各个海域建立港口和海军基地,以便保护贸易航线和攻击那些美国的天敌们。
这种理论越来越靠近种族论,哈佛大学的历史系教授约翰·菲斯克就把种族论与美国的帝国主义情绪联系起来,他说,“五分之四的人类把他们的世系追溯到英国祖先的日子不久就会到来……正如五分之四的美国白人今天追溯他们的世系一样”。哥伦比亚大学的约翰·W·伯吉斯从德国回来后,也在哥伦比亚大学开设了政治学研究生课程,他同样把种族论搬上了课堂,他说,“组织政治活动的最高天赋”是被“雅利安人展示的”;而在所有的雅利安人中,“条顿人以其优秀的政治天才,真正地支配了世界”。美国中西部公理会牧师赛亚·斯特朗也曾出版了一本畅销书《我们的国家》,他在书中写道,因其(带有盎格鲁——萨克逊血统的民族)不仅已经成为世界上的最大人口种群,而且已经创造出了“最发达的文明”,盎格鲁——萨克逊人因此将在北美建立起世界最强大的国家,因而可以预言,“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个强大的民族,会向南向墨西哥移动,向南向中美洲和南美洲移动,离开这个大陆向海洋中的岛屿移动,一直移动到非洲以及更远的地方。这种种族间竞争的结果将是‘适者生存’,对此有谁能够怀疑?”在政治家中,同样不乏其人,曾任美国国务卿的约翰·海、曾成为参议员的阿尔伯特·T·贝弗里奇和亨利·卡伯特·洛奇、以及曾出任美国总统的西奥多·罗斯福等,实际上也都是种族主义者。西奥多·罗斯福曾是伯吉斯的学生,他因此支持美国的殖民政策,他在1889年出版了《西方的获胜》一书,在书中,他这样写道,三个世纪以来,“讲英语的民族在世界未开垦地区的分布,不仅构成了世界历史发展中最为显著的特征,而且是所有事件中影响最深远、重要性最巨大的一件”。1898年,此时正是美西战争时期,与他招募的美国第一志愿骑兵团的骑兵们在向古巴开进的列车上,罗斯福正在阅读埃德蒙·狄莫里斯的《盎格鲁——萨克逊民族的优越性》一书,他对身边的表示,他赞同此书的观点,讲英语的人的确比其他民族要更具有优越性。
而对种族论与达尔文主义进行理论合并的则是麦迪逊·戈兰特和洛桑普·斯托达尔德。有意思的是,格兰特当时担任的是纽约动物协会的主席,斯托达尔德曾在哈佛进行过种族能力方面的研究。这两人认为,“种族(而不是环境、气候或土壤)是历史发展的推动力”,他们解释说,种族与历史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自人类文明出现后就存在了,继而,斯托达尔德于1924年在《星期六晚报》上提出了一堆问题,“我们了解世界正在发生什么吗?为什么各个国家采取了他们现在采取的行为方式?它们与美国有什么样的关系?我们对它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政策?”而他对这些问题回答道,要了解世界政治的根源,就必须认识到各民族的体质特征等这样的“种族因素”。
实际上,这个问题还是由苏格兰的一位经济学家给出了简洁明快的答案,他就是亚当·斯密。这位苏格兰人目睹了英国在18世纪工业革命所带来的巨大变化,在经过仔细的观察后,他写出了工业革命时期的世界经济和国家崛起的教科书《国富论》。在这部著作中,亚当·斯密提出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为什么一些国家比另外一些国家富有,为什么有些国家会变得越来越贫穷?亚当·斯密深入地将殖民经济、工业变革、国家间贸易、军事角逐的经济意义等国家行为融为议题进行了研究,最后他把国家崛起,或者说走向兴盛的原因归结为自由资本主义的发展、国家工人的生产技能和国家工业技术的进步能力等几个因素上,而亚当·斯密,他对这块殖民地经济的异常繁荣也感到兴奋——在1776年,他说,“没有哪个殖民地比英国人在北美的殖民地取得了更快的进步”。而更具意义的是,他一针见血地说出了北美殖民地繁荣的两大原因:充足的、优质的土地和人民以自己的方式处理自己事务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