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雷达自选集(散文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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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三种人

——2002世界杯随笔之三

小时候,老师告诉我:列宁说过,只有两种人是不会犯错误的,一种是尚未出生的人,一种是已经死去的人。然而,这个著名论断现在可以推翻了,因为这世界上存在着上述两种之外的另一种永远不会犯错误的人——并非真的不会犯错,而是犯了也不用怕,无须检讨,更不可更改,他的哨子就是绝对命令,终极审判——这种人不也是不会犯错误的人吗?这种权倾寰宇,不容置喙的人是谁?不用说,足球裁判也。不妨尊之为“第三种人”。

第三种人是至高无上的人。比法老、天皇还厉害。厉害就厉害在可以完全不受民主和法制的制约。人类不是最讲究理性吗,尊重事实,知错即改,应是起码的科学态度。何况电视监控完全可以迅速辨别真伪。小犯规就算啦,但罚红牌,点球,球到底进没进,都是要命的事,准确判断有什么不好?但就是不予采纳,还硬说裁判的错判有助于增进足球的魅力。里瓦尔多的假摔直接导致对方吃了红牌,假摔被查明,通报批评,但那位红牌得主还得把红牌背下去。这就好比,我因打你而坐牢,你全是装的,毫发未损,真相被揭穿,你受了点批评,我可还得把牢底坐穿。

第三种人又是冷酷的人。他将千万人的希冀化为眼泪,却毫不动心。多少人的祈祷,失眠,多少人的梦想、呐喊,多少球员的拼搏、玩命,敌不住他的哨音一响。意大利打入两球,谈何容易,他轻轻一吹,就给吹光了。事后国际足联出来道了个歉,但错判依旧。幸有厄瓜多尔无意中帮忙,幸有皮耶罗最后一瞬头皮蹭着了球,不然可就惨啦,又一支夺标热门要蒸发了。或曰,不就是游戏吗,又不是真判死刑,何必看得那么重?我看,其危害性的幅度比错判一个人的死刑要大多了。

第三种人,还是能量极大的人。倘执法公正,可促进美的展现;倘执法混乱,就是美的最大破坏者,一场赏心悦目的球赛,能被他搅和得乱七八糟,就像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德国与喀麦隆那场,西班牙裁判铁青着脸,好像谁动了他的奶酪,半场球吹了十六张黄牌,一张红牌。别看当时主要针对德国,喀麦隆也吓得够呛,知道接下来会收拾他们,于是大家缩手缩脚地踢了一场极难看的球。第三种人未必没有心虚胆怯的时候,而“寻找平衡”便是他们的拿手好戏,有时平衡搞得十分滑稽。迪乌夫的前滚翻骗了个点球,后来乌拉圭的一个侧滚翻就太不沾边了,居然也判了个点球。

我承认,没有裁判,足球没法踢,也不好看了。但裁判不是神,他们长着和普通人一样的世俗的脸,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有种族情感、人文情怀,也有喜怒哀乐、情绪变幻,也有走眼的时候,也许这一切,的确增加了足球的不确定性,叫魅力也行。要求裁判像一架精密仪器,无一丝误差,是不现实的。但裁判毕竟是法的载体、代表,体现法的公正性是最根本的。对之采取必要的制衡措施,包括高科技措施,有什么不可以呢?都二十一世纪了,到解决“第三种人”的问题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