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看似荒诞的情景及其后深藏的悖论,已经在人类的历史上长存了难以计数的时日,它才是每一个真正的自我应当认清的真相。在一瞥它的惨痛表情之后,人类应当学会容忍那易被判决为“非真实自我”的一切,或许更进一步,不要轻易使用这种判决及处罚(说到底,人们迄今未能找到“自制”、不疯狂的自我才是真正人性的充分理由,否则,他们大可不必制造出如此众多的压制手段来)。破除这一悖论的途径固然要依赖于社会的不断进步,但回到自我发现的最初,为每一个自我保留足够的自我判断和行动空间,为各种看似迷途的探索留出余地,暂缓判决,似乎是最为基本和无害的决策。
自然,“骚乱”所带来的暴力本身,即使在最为个人自由张目的罗伯特·诺齐克一类人看来,也是“最弱意义”的国家拥有充足道德理由予以直接干预的行为,摇滚作为一种本质上具和平文化特质的东西,居然不时成为“骚乱”之源,的确令人感慨系之。而如果我们寻找这一“骚乱”之后的集体激情之源时,必须面对的是又一个困扰着摇滚的症结: 那些以个人“品位”为最初理由加入摇滚乐迷队伍者,最后却成为了他人、集体情绪的狂热一环。这虽然并非惟一存在于摇滚中的现象,但惟以摇滚与政治和体育中类似场景最为典型。
托克维尔曾经细致地观察到,当独立的个人意见不再依赖宗教、传统和权威时,他就必然会从同类、从公众处检验自己的判断。“于是,相信群众的趋势将会增强,并逐渐变成支配社会的观点。”①而菲力浦·斯拉特则在他那本畅销百万的《追寻孤寂》中撇下一句“信不信由你,造成众人一致的正是个人主义”之后列出了他不喜欢的这个主义所造成的对人生而俱来的合群、义务与依赖三种欲望的破坏(反过来又变成了对其的更大激发)。②由此,即使是反对诸如摇滚造成的集体“骚乱”这类行为的正人君子,所怀的也无非是像老处女对自己床下的色魔那样的恐惧,因为他们长期处于“自制”形态的内心深藏着同样的三种欲望。毫无疑问,这有助于我们理解摇滚及类似狂热的基础何在。
然而,一个文质彬彬的中学生和一个一向谨慎的经理助理为什么同样卷入一场因摇滚而引发的“骚乱”并毫无愧意,使得探究这类集体性激情究竟源于何处成为必要。
其实,曾经身陷狂热并参与过“骚乱”一类行为者的心理表明,与其说他们在狂热的过程中丧失了“理性自我”而受制于“激情自我”,失却了“自制”,倒不如说他们完全没有了自我。
置身在一种往往并非有备而往的狂热气氛中,弃绝自我的冲动可以来自许多不同的动机,可以是对日常压力的单纯宣泄(这种宣泄常常被称作社会不满的“安全阀”;实际上我们也可以将摇滚或体育“骚乱”视为政治或宗教“骚乱”的“安全阀”);可以是对自我现存状况的鄙弃;可以是潜藏或曾经以其他方式表现出来过的憎恨;可以是一种在任何场合都可能爆发的凶残个性……然而无论动机如何,人们常常可以见到的情形是: 在一种集体性的激情中,中国式的“法不责众”观念是普遍存在的。正是在这种情绪之下,个人责任荡然无存,相反,交出个人判断力和自我约束力成了加入狂欢式气氛必须付出的代价,个人只有打破文质彬彬或谨慎行事的保护外罩才可能得到集体激情的容纳,也只有将个体的独特性和差异性全部无情地砸烂才能使个人有融会于集体之中的放松感。反过来,正是这放弃自我者数量的多寡,才决定了集体的大小和集体激情狂热的程度。由此,集体的疯狂成了个人的疯狂,集体的冒险变成了个人的冒险,集体的“荣耀”也成了个人的荣耀。即使当某一瞬间出现了冷静的自我意识,他也只会因身为具有强大摧毁力的团体中的一员而倍感自豪。
“骚乱”能手——“滚石”灵魂贾格尔就曾经回想过自己为什么会身陷疯狂而又激发疯狂:
“我在台上有一种十分奇特的感觉,我觉得全部的力量都来自观众,他们想要从生活中得到些什么,而他们想要从我这儿得到。我常常会把麦克风砸烂,是因为我感到在台上的我已经不再是一般的我……我要激发观众,我当然要这样干,我竭尽全力、想尽办法这样干。”
贾格尔的自白实际上道出了集体性疯狂的全部机密,包括我们不只从摇滚“骚乱”中所能看到的“表演感”。当一场“骚动”被参与者融会进表演的激情时,“骚动”本身往往成为一种自我可以参与其中的戏剧。一方面,现代传播媒介一天天强化着这种感觉,电视、报纸及广播使一场摇滚“骚乱”、足球“暴动”或一次学生示威成为众人的焦点,往往会让参与者更有“勇气”投身其中。而如果在行动的当时就意识到表演性质时,其言行往往会变得更加夸张,一如聚光灯下的话剧演员迥异于他日常的言行。而更可激人疯狂的,则是人为的鼓动所激发的参与者的内心想象。在五光十色的现场宣传气氛之下,在相互激励的喝彩声中,如果再加上一两个“不安分”者的鼓动,即使头脑清醒、谨小慎微者也会被一种“创造历史”的冲动或“抛开一切”的借口所裹挟,在“世界都在注视着”(托德·吉特林语,他曾经以自己的学运经历为博士论文主题,深入探讨了这种“注视”情结的消极性作用)的神圣表演感的促使下走向一浪高过一浪的狂潮。
在“集体”形成之后,伴随着节奏一致的鼓掌和跺脚,抑或是“骚乱”到极致的乱砸乱扔行为的,是维系“集体”的相互模仿行为和对“集体”行动的服从。观众对在每场摇滚乐中已成定式的那些手足动作和大呼小叫的相互模仿,一如政治或宗教狂热中对仪式和规范的遵从,是消失自我使集体强盛的必要步骤。一个在狂热呐喊中手足无措的中年男子是我们在摇滚乐演唱会常见到的情形(我在“呼吸”的卫华使劲呐喊时见过一个抱着双臂漠然四顾的四十来岁的男子,也曾见过在其小孩紧随崔健高喊“一、二、三、四、五、六、七”时以手托额、焦躁不安、轻摇其头的父亲),他的尴尬源自他不愿模仿,而模仿是解决类似尴尬和难以决断难题的易如唾手之举。但模仿同时也造成了“集体”的可塑性和易变特征,所以当“骚乱”因当时当地的条件而成为可能时,人们根本就来不及判断他人的行为是否合理。
从本质上说,一个由失却全部自我组成且由表演感和模仿、服从所联结的“集体”必定是激情澎湃的,人们不大可能成批地心甘于将自我消融入一种毫无刺激性的死水般的安宁和平静之中,“集体”中的一致往往需要热情和狂热来支撑,这是许多青少年在需要正襟危坐的交响音乐会或只能叫一声“好”的戏曲晚会之后大呼“不过瘾”的根本原因。摇滚乐观众之类的临时“集体”所忠诚的原则与其说源于逻辑原则,不如说源于感动,因而他们所需要的是以激情的火花短暂地燃烧自己。与政治或宗教运动相比,这种激情持续得更加短暂,从而也更容易在瞬间走向极端,否则难以迅速聚合力量和形成默契,也难以震撼整个“集体”和全部成员。正是由于许多歌迷抱着一种迫不急待的心情,抱着一种惟恐今夜“不过瘾”的心情齐聚一堂,贾格尔一个流里流气的手势、“何许人”猛砸吉他的举止、迈克·杰克逊挺动下腹的舞姿、甚至于中国某个摇滚乐队吉他手情急之下一声“傻×,你们怎么不站起来呀”的吼声,都可以构成点燃已经四处洋溢的激情炸药的导火线。至于这种激情转化为疯狂之后将会导致的后果,则由于几乎每个人都自愿地奉献了自我并被狂热所席卷,早就成为毫无意义的问题了。
这种狂热本身有无意义不可一概而论,但它绝对应当在它跨向暴力和对他人伤害的关头立即止步。而达成这种止步的前提似乎正是对它的本质和特征作更深入的理解。解除这一集体性魔魇的密码同样是在于绝不轻易地交出自我,或者更加坚决地: 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交出自我。当狂热的根源和动因被找寻到时,对它的控制和消除便有了基础;尤其是促成集体狂热的个体于此有所体会时,狂热本身并不可怕。
而针对摇滚狂热所发的诅咒,恰恰却未能对这一狂热作更为深入的理解,因此它便只停留在了仇恨的水平,而仇恨,一如狂热,也恰恰造成了毫无自我可言的大联合;而惟其因为打着“理性”、“秩序”和“自我”的旗号,它变得比疯狂和“骚乱”本身更为邪恶,而且丝毫无助于人和社会的健康。不走替人决断一切的极端,也不走放弃自我的极端,这是“骚乱”与反“骚乱”的残垣断壁为我们昭示的一条看似容易的行事之道。由于它需要更多的容忍,同时又意味着独自背负选择的压力,它既反对独断专横,又反对犬儒作风,因而绝不像其表面所示那样可以易如反掌。
然而,如同历史上许多心灵都曾面临过的独断暴政与乱世暴民的抉择一样,凡视其为必选其一的二难抉择者,其实反而容易,但许多大师也曾失足于此;最难从而也最富挑战性的恰恰是能在其中踏出能用自己的名字命名的羊肠小道。时代与文明的进步并没有使这种抉择变得更加容易(虽然其性质与后果似乎不再如从前那样严重),这反而使得我们可以在被大师们完备了诸多规则之后依然余下的这一空地里作两面受敌或促使两面清醒的努力,以便有一天我们的后代即使毫无标准操作手册可循,也可以在此类难题面前游刃有余;以便使人类曾经获得过多荣誉的灵魂真正足以担承从来未曾减少过的艰难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