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微雨中的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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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智者的误区(1)

偶读《世说新语》,至“企羡”篇,一段文字扑入眼帘:王右军得人以《兰亭集序》方《金谷诗序》,又以己敌石崇,甚有欣色。

这是说,右军将军王羲之,听到有人把他的《兰亭集序》和石崇的《金谷诗序》相类比,又把他本人与石崇相提并论,神色十分高兴得意。

我不能不感到吃惊。

王羲之何许人也?至少我知道他是名扬四海的东晋大书法家,为后人尊崇的千古“书圣”。石崇何许人也?我也至少知道他是一位奢靡无度、因与人争侈斗富故而名声很坏的西晋豪绅。至于《兰亭集序》,文情并茂,脍炙人口,是早有定评的名篇佳作;《金谷诗序》却未尝一读,不过既出自满脑子铜臭味的石崇之手,恐怕好也好不到哪里去。王、石二人,虽然都生长在晋代,然而其口碑相差甚远,怎么能平起平坐,相提并论呢?别人将他们相提并论也就罢了,而王羲之本人又怎么会倍感荣耀,闻之而“甚有欣色”呢?这就越发令人不解了。这故事收在“企羡”篇里,企羡者,景仰、企慕之谓也。世人的这一比附,右军先生的这一企羡,岂不是很有些不伦不类,而且大失所当么?书圣王羲之无疑算得上一位“智者”,他的这种“企羡”,岂非智者的误区?吃惊之余,甚感困惑不解。我于是不能不进行一番探究。

石崇生长的年代比王羲之(303——361)要早约半个世纪。石崇是西晋权臣石苞之子。他成年做官之后,敛财有方,“在荆州,劫远使商客,致富不赀”,以至“财产丰积,室宇宏丽。丝竹尽当时之选,庖膳穷水陆之珍。”(《晋书》卷十三)。也就是说石崇的富甲一方,主要是靠担任荆州刺史时,大肆劫掠外地客商而获得的不义之财。而使他更为臭名远扬的是他“与贵戚王恺之徒以奢靡相尚”,即“崇、恺斗富”的丑闻。据《世说新语》“汰侈”篇所载,石崇家的豪华厕所,竞有“十余婢女侍列,皆丽服藻饰”,各种香料、香粉“无不毕备”;客人每如厕,须由婢女换上一套新衣服才出来,弄得一些人不好意思上他的厕所。在“斗富”中,王恺用麦芽糖擦锅,石崇就用蜡烛当柴火烧饭;王恺用丝绸做步幛,铺设四十里,石崇就用锦缎做成长达五十里的步幛“压倒”对方;王恺用赤石脂刷墙,石崇就用上等花椒来刷墙。王恺是皇亲,晋武帝的舅父,故常常得到武帝的偏袒与资助,即使如此,他仍然一斗”不过石崇。晋武帝把一株“世罕其比”的二尺多高的珊瑚树送给王恺,王恺在石崇面前炫耀,却不料被石崇随手挥起铁如意猛击而碎。王恺痛惜不已,石崇却说:“何足惜哉!我即刻赔你”。遂命手下人搬出了库存的珊瑚树,其中光彩溢目,举世无双,高达三、四尺者就有六、七株之多,令王恺“怅然若失”,甘拜下风。如此争豪斗富,暴殄天物,且问何物不是,大肆搜刮民脂民膏而来?有晋一代,战乱频仍,民不聊生,当时皇亲国戚、豪门显贵奢靡腐化到如此程度,这给贫苦百姓带来的深重灾难是不言而喻的。

“汰侈”篇还有一则“行酒斩美人”,讲的是:“石崇每邀客宴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便)使黄门交斩美人”。有一次,丞相王导和大将军王敦到石崇家赴宴,女侍敬酒时王敦故意不喝,石崇一怒之下便接连杀了三个敬酒的美女。这真是骇人听闻,读之令人毛骨悚然。足见其人是何等的暴虐成性,凶残狠毒。石崇后来在“八王之乱”中被赵王司马伦诛杀,时年五十二岁。

王羲之出生在石崇死后三年。他是丞相王导之侄,“世出大族,少有美名”,“朝廷公卿皆爱其才器”。如果说上述石崇故事充满了恶俗之气的话,那么史传所载王羲之故事,·则充满了文人雅士的天真率性与清高脱俗,以及“性情中人”的可爱之处。

先看一则“东床坦腹”:

郗太尉在京口,遣门生与王丞相书,求女婿。丞相与郗信:‘君往东厢,任意选之。’门生归,白郗日:‘王家诸郎,亦皆可嘉,闻来觅婿,成自矜持。唯有一郎,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郗公云:

‘正此好。’访之,乃是逸少(羲之字逸少),因嫁女与焉。(《世说新语》“雅量”篇)王羲之洒脱自在、任诞不羁的名士风度,于此极为生动地活画出来。而羲之不作矜持矫饰之状,却以本真率性对待择婿之事,何尝又不是一种睿智聪慧之举呢?再看一则“性独爱鹅”:

会稽有孤居姥养一鹅,善鸣,(羲之)求市未能得,遂携亲友命驾就观。姥闻羲之将至,烹以待之,羲之叹惜弥日。又山阴一道士,养好鹅,羲之往观焉,意甚悦,固求市之。道士云:‘为写《道德经》,当举群相赠耳。’羲之欣然写毕,笼鹅而归,甚以为乐。其任率如此。(《晋书》卷六十·王羲之传)羲之对鹅的偏爱,自有其天性与旨趣在,不可以庸常视之。那位老太婆误解了他,以为他爱鹅是喜食鹅,宰而烹之,却使羲之“叹惜弥日”那位山阴道士却理解了他,欲以一群鹅换他的书法墨宝,他则毫不犹豫,欣然而书。以王羲之当时的名气和影响,相当于现今的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了吧?设若他以字售市,再以钱换鹅,岂不大省其事而大利于已?老聃《道德经》洋洋上千言,他竞不厌其烦书之以换群鹅,如此事倍功半,不亦笨乎?如此乏于算计,缺少经济头脑和市场观念,不亦迂乎?联想到当今一些既不笨又不迂的“著名书法家”,技属三、四流,价标一、二等,点墨成金,漫天索酬,虽令人昨舌,却也名利双收。而王羲之却逞一时之快,只图率性而为,且“笼鹅而归1,甚以为乐”,其欣喜雀跃之状可掬,天真惬意之情可感。然则,不如此,王羲之也就不成其为王羲之了。

古籍中还记载有王羲之在蕺山时,见一卖扇的贫苦老妪,便慷慨为其所售之扇每书五字,众人知是右军所书,“竞相买之”。这些轶事,其实都表现了王羲之性格的率真与善良。试想,一个见活鹅被宰杀便可伤心叹惜不已的文人,与前面叙及的那位在酒席宴上连杀三人而“面不改色”的屠夫石崇,其人性之优劣与善恶,岂是可以同日而语的么?王羲之虽才华出众,年轻时却清高而不肯出仕。后来经人劝说,他才先后出任了右军将军、会稽内史。据《晋书王羲之传》所载:“时东土饥荒,羲之辄开仓赈贫。然朝廷赋税繁重,吴、会尤甚,羲之每上疏争之。”他的意见常常被朝廷采纳,从而使他治下的百姓“小得苏息,各安其业”。他痛恨贪官并进言惩治之:“仓督监耗盗官米,动以万计,吾谓诛翦一人,其后便断。”羲之在任上还为百姓做了不少好事,也向朝廷提出过许多好的建议,比如简化文件法令,整顿吏治,减少向百姓过度征敛等,都足以说明他是一位体恤民情、尽职守责的好官。后因与骠骑将军王述不合,他不愿曲意逢迎,愤而隐居会稽,纵情山水以终天年。为官也好,赋闲也好,他都不改其志,体现了他品格的正直与清高。

王羲之最大的成就,是对书法艺术的精深造诣。他自幼精研书艺,曾从女书法家卫夫人学书;后草书学张芝,楷书学钟繇,博采众长,自成新体,为后世所宗,尊为“书圣”。他留下的《兰亭集序》、《乐毅论》、《黄庭经》等诸多名帖,被书法界奉为至宝;南朝书法家羊欣推崇王羲之书法为“古今莫二”,梁武帝则赞日:“王羲之书,如龙跃天门,虎卧凤阙,是故历代宝之,永以为训”。兼具文攻武略的一代君王、唐太宗李世民,更是终生痴迷王羲之书法。他不惜用重金从民间购募王羲之真迹2000余纸,并每日临摹切磋,乐此不疲。贞观二十二年(648年),由尚书右仆射房玄龄领衔监修的《晋书》完稿,其中的《王羲之传》末尾有一段“传论”,唐太宗竟然一反常例而取代修史大臣,兴致勃勃地亲自撰写,对王羲之的书法作了如下评价:

所以详察古今,研精篆术,尽善尽美,其为王逸少乎!观其黠曳之工(笔画的精美、工致),裁成之妙(结体、章法的妙韵),烟霏露结,状若断而还连;凤翥龙蟠,势如斜而反直。玩之不觉为倦,览之莫识其端,心慕手追,(唯)此人而已。其余区区之类何足论哉!(《晋书》卷六十)唐太宗对王羲之书法的私心偏爱、推崇备至,虽为一家言,却多为后世认可。王羲之“中华书圣”的地位亦几成定论。

在历史上,王羲之以书法名世,由于这方面独树一帜、雄视百代,故他的文学成就往往被掩盖和忽略。事实上,他学养深厚,器识文章均在时人之上。除《兰亭集序》才气横溢早有定评之外,他的《与会稽王笺》、《遗谢万书》、《杂帖》等精短美文亦颇受好评,且有《王右军集》传世,奠定了他的文学家地位。

至于“企羡”篇所涉及的两篇文章,即《兰亭集序》与《金谷诗序》,稍加对比,其优劣亦显而易见。

要弄清石崇的《金谷诗序》,得先弄清这篇文章的诞生地“金谷园”。原来,它是富豪石崇耗巨资在河南洛阳市郊金谷涧中修建的一座豪华别墅,是石崇宴请富商巨贾、达官贵人的饮酒游乐之地,园中舒适的娱乐休憩设施一应俱全;更有甚者,园中还养着一大批为客人“服务”的年轻貌美的婢女。其中,有一人是非他莫属的专宠,这便是“美而艳、善吹笛”,名为爱妾、实为名妓的绿珠。在这里,不能不涉及到一桩史称“绿珠之祸”的轶事。其时石崇已卷入司马氏集团的权力纷争即“八王之乱”中,为权倾一时的外戚贾谧充当鹰犬。贾谧失势被诛之后,石崇因是其党羽而被免官。相国司马伦(“八王”之一)的亲信孙秀早就对绿珠垂涎三尺,此时便派人到金谷园向石崇索求绿珠。石崇则声言:“绿珠吾所爱,汝不可得也!”孙秀闻报大怒,遂怂恿司马伦诛杀石崇。兵祸临头,绿珠坠楼自杀,石崇被司马伦处斩,其母、兄、妻、子十五人亦株连被杀,家财(当然也包括这座金谷园在内)被悉数抄没。

这便是《金谷诗序》的诞生地,名闻遐迩的“金谷别馆”。它不仅是石崇恣肆淫乐的养妾狎妓之所,还是他附庸风雅的舞文弄墨之处。

这二者一鄙一雅看似矛盾,却常常被一些慕虚荣、装门面的有钱人“统一”起来。此等怪现象,古今皆然。晋惠帝元康六年(296年),其时石崇正倚势逞强,春风得意呢。忽一日心血来潮,他想在这座别墅里举办一次“金谷诗会”,于是邀集达官贵人、时贤名士来此饮酒赋诗。

后将这些诗作编成一集,石崇为之作序,这便是《金谷诗序》。仅以尚能查到的一些字句而论,颇似当今某些娱乐场所招徕顾客的广告词,诸如“有清泉茂林,众果竹柏,药草草属,莫不毕备。又有水碓、鱼池、土窟,其为娱目欢心之物备矣”之类,文辞粗俗而无词章之暮;其余便是些“感性命之不永,惧凋落之无期”之类人生苦短、及时行乐的哀哀慨叹,缺少深刻的内涵与艺术特色。只因其时石崇居于一方“首富”的有利地位,加之当时盛行朝野的谀富之风,遂将诗会“炒”成一大“盛事”,将此《序》吹成一篇“名作”,这就是《金谷诗序》在一定时期内也还颇有些“名气”的原因。

东晋穆帝永和九年(353年),王羲之和当时名流雅士谢安、孙绰等四十一人聚会于会稽山阴(今绍兴西南)之兰亭,行修禊之事(修禊是一种春三月在水边嬉游集会以消除不祥的古代习俗),享风光之美,集人物之盛,尽吟咏之雅,真正是“群贤毕至,少长咸集”,堪称东晋一代风流人物的空前盛会。其时置酒杯于溪水上流,任其顺水而下,友人依次坐列,停杯即饮,饮辄赋诗,称为“流觞曲水”,乃是最令后世文人仰慕的一桩雅事。大家开怀畅饮,即兴吟诗,并建议将这些诗作汇集起来,推举王羲之作序,以纪其盛。王羲之当仁不让,欣然命笔,以敏捷的才思写成《兰亭集序》。文章远远突破了一般“纪盛”之作摹景描实的模式,而以抒发人生感慨为主旨,通篇洋溢着潇洒的韵致,与超然玄远的情趣,以及纵论生死、探求个体生命与宏大宇宙关系的深邃哲学意蕴;情思渺远,畅怀无限,显示了晋人的深情与超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