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旧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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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7章

夫此神功圣化,皆自古圣主明君所不及,陛下躬亲行之,实光映千古矣。是则天地神祇,必报陛下以山岳之寿;宗庙圣灵,必福陛下以亿万之龄;四海苍生,咸祈陛下以覆载之永。自然万灵保祐,圣寿无疆。

伏见自去年已来,诸处频荐药术之士,有韦山甫、柳泌等,或更相称引,迄今狂谬,荐送渐多。臣伏以真仙有道之士,皆匿其名姓,无求于代,潜遁山林,灭影云壑,唯恐人见,唯惧人闻。岂肯干谒公卿,自鬻其术?今者所有夸炫药术者,必非知道之士。咸为求利而来,自言飞炼为神,以诱权贵贿赂。大言怪论,惊听惑时,及其假伪败露,曾不耻于逃遁。如此情状,岂可保信其术,亲饵其药哉?《礼》曰:“夫人,食味别声,被色而生者也。”《春秋左氏传》曰:“味以行气,气以实志。”又曰:“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宰夫和之,齐之以味;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夫三牲五谷,禀自五行,发为五味,盖天地生之所以奉人也,是以圣人节而食之,以致康强逢吉之福。若夫药石者,前圣以之疗疾,盖非常食之物。况金石皆含酷烈热毒之性,加以烧治,动经岁月,既兼烈火之气,必恐难为防制。若乃远征前史,则秦、汉之君,皆信方士,如卢生、徐福、栾大、李少君,其后皆奸伪事发,其药竟无所成。事著《史记》、《汉书》,皆可验视。

《礼》曰:“君之药,臣先尝之;亲之药,子先尝之。”臣子一也,臣愿所有金石,炼药人及所荐之人,皆先服一年,以考其真伪,则自然明验矣。

伏惟元和圣文神武法天应道皇帝陛下,合日月照临之明,禀乾元利贞之德,崇正若指南,受谏如转规,是必发精金之刃,断可疑之网。所有药术虚诞之徒,伏乞特赐罢遣,禁其幻惑。使浮云尽彻,朗日增辉;道化侔羲、农,悠久配天地,实在此矣。伏以贞观已来,左右起居有褚遂良、杜正伦、吕向、韦述等,咸能竭其忠诚,悉心规谏。小臣谬参侍从,职奉起居,侍从之中,最近左右。传曰:

“近臣尽规。”则近侍之臣,上达忠款,实其本职也。

疏奏忤旨,贬为江陵令。

穆宗即位,柳泌等诛,征潾为兵部员外郎,迁刑部郎中。有前率府仓曹曲元衡者,杖杀百姓柏公成母。法官以公成母死在辜外,元衡父任军使,使以父荫征铜。柏公成私受元衡资货,母死不闻公府,法寺以经恩免罪。潾议曰:“典刑者,公柄也。在官者得施于部属之内;若非在官,又非部属,虽有私罪,必告于官。

官为之理,以明不得擅行鞭捶于齐人也。且元衡身非在官,公成母非部属,而擅凭威力,横此残虐,岂合拘于常典?柏公成取货于雠,利母之死,悖逆天性,犯则必诛。”奏下,元衡杖六十配流,公成以****至死,公议称之。转考功、吏部二郎中。

宝历初,拜给事中。太和四年,出为汝州刺史、兼御史中丞,赐紫。坐违法杖杀人,贬左庶子,分司东都。

七年,迁左散骑常侍,充集贤殿学士。集历代文章续梁昭明太子《文选》,成三十卷,目曰《大和通选》,并音义、目录一卷,上之。当时文士,非素与潾游者,其文章少在其选,时论咸薄之。

八年,转刑部侍郎,寻改华州刺史。九年,复拜刑部侍郎。开成元年,转兵部侍郎。二年,加集贤院学士,判院事。寻出为河南尹,入为兵部侍郎。三年四月卒,赠户部尚书,谥曰敬。

潾以道义自处,事上尽心,尤嫉朋党,故不为权幸所知。宪宗竟以药误不寿,君子以潾为知言。穆宗虽诛柳泌,既而自惑,左右近习,稍稍复进方士。时有处士张皋上疏曰:

神虑淡则血气和,嗜欲胜则疾疹作。和则必臻于寿考,作则必致于伤残。是以古之圣贤,务自颐养,不以外物挠耳目,不徇声色败性情。由是和平自臻,福庆斯集。故《易》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诗》曰:“自天降康,降福穰穰。”此皆理合天人,著在经训。然则药以攻疾,无疾固不可饵之也。高宗朝,处士孙思邈者,精识高道,深达摄生,所著《千金方》三十卷,行之于代。其《序论》云:“凡人无故不宜服药,药气偏有所助,令人脏气不平。”思邈此言,可谓洞于事理也。或寒暑为寇,节宣有乖,事资医方,尚须重慎。故《礼》云:“医不三代,不服其药。”施于凡庶,犹且如此,况在天子,岂得自轻?先朝暮年,颇好方士,征集非一,尝试亦多;果致危疾,闻于中外,足为殷鉴。皆陛下素所详知,必不可更踵前车,自贻后悔。今朝野之人,纷纭窃议,直畏忤旨,莫敢献言。臣蓬艾微生,麋鹿同处,既非邀宠,亦又何求?但泛览古今,粗知忠义,有闻而默,于理不安。愿陛下无怒刍荛,庶裨万一。

穆宗叹奖其言,寻令访皋,不获。

李中敏,陇西人。父婴。中敏元和末登进士第,性刚褊敢言。与进士杜牧、李甘相善,文章趣向,大率相类。中敏累从府辟,入为监察,历侍御史。太和中,为司门员外郎。

六年夏旱,时王守澄方宠郑注,及诬构宋申锡后,人侧目畏之。上以久旱,诏求致雨之方。中敏上言曰:“仍岁大旱,非圣德不至,直以宋申锡之冤滥,郑注之奸弊。今致雨之方,莫若斩郑注而雪申锡。”士大夫皆危之,疏留中不下。

明年,中敏谢病归洛阳。及训、注诛,竟雪申锡,召中敏为司勋员外郎。寻迁刑部郎中,知台杂。

其年,拜谏议大夫,充理匦使。上言曰:“据旧例,投匦进状人先以副本呈匦使,或诡异难行者,不令进入。臣检寻文按,不见本敕,所由但云贞元奉宣,恐是一时之事。臣以为本置匦函,每日从内将出,日暮进入,意在使冤滥无告,有司不为申理者,或论时政,或陈利害;宜开其必达之路,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也。若令有司先见,裁其可否,即非重密其事,俾壅塞自伸于九重之意。臣伏请今后所有进状及封事,臣但为引进,取舍可否,断自中旨。庶使名实在兹,以明置匦之本。”从之。寻拜给事中。

李甘,字和鼎。长庆末,进士擢第,又制策登科。太和中,累官至侍御史。

郑注入翰林侍讲,舒元舆既作相,注亦求入中书。甘唱于朝曰:“宰相者,代天理物,先德望而后文艺。注乃何人,敢兹叨窃?白麻若出,吾必坏之。”会李训亦恶注之所求,相注之事竟寝。训不获已,贬甘封州司马。

又有李款者,与中敏同时为侍御史。郑注邠宁入朝,款伏阁弹注云:“内通敕使,外结朝官,两地往来,卜射财货。”文宗不之省。及注用事,款亦被逐。

开成中,累官至谏议大夫,出为苏州刺史,迁洪州刺史、江西观察使。杜牧自有传。

高元裕,字景圭,渤海人。祖甝。父集,官卑。元裕登进士第,本名允中,太和初,为侍御史,奏改元裕。累迁左司郎中。李宗闵作相,用为谏议大夫,寻改中书舍人。九年,宗闵得罪南迁,元裕出城饯送,为李训所怒,出为阆州刺史。时郑注入翰林,元裕草注制辞,言注以医药奉召亲,注怒。会送宗闵,乃贬之。训、注既诛,复征为谏议大夫。

开成三年,充翰林侍讲学士。文宗宠庄恪太子,欲正人为师友。乃兼太子宾客。四年,改御史中丞,风望峻整。上言曰:“御史府纪纲之地,官属选用,宜得实才。其不称者,臣请出之。”监察御史杜宣猷、柳坏、崔郢、侍御史魏中庸、高弘简,并以不称,出为府县之职。寻而蓝田县人贺兰,进与里内五十余人相聚念佛,神策镇将皆捕之,以为谋逆,当大辟。元裕疑其冤,上疏请出贺兰进等付台覆问,然后行刑,从之。

会昌中,为京兆尹。大中初,为刑部尚书。二年,检校吏部尚书、襄州刺史,加银青光禄大夫、渤海郡公、山南东道节度使。入为吏部尚书,卒。元裕兄少逸、元恭。

少逸,长庆末为侍御史,坐弟元裕贬官,左授赞善大夫,累迁左司郎中。元裕为中丞,少逸迁谏议大夫,代元裕为侍讲学士。兄弟迭处禁密,时人荣之。会昌中,为给事中,多所封奏。大中初,检校礼部尚书、华州刺史、潼关防御、镇国军使。入为左散骑常侍、工部尚书,卒。

元裕子璩,登进士第。大中朝,由内外制历丞郎,判度支。咸通中,守中书侍郎、平章事。

李汉,字南纪,宗室淮阳王道明之后。道明生景融,景融生务该,务该生思,思生岌。岌已上无名位,及岌为蜀州晋原尉。岌生荆,荆为陕州司马。荆生汉。

汉,元和七年登进士第,累辟使府。长庆末,为左拾遗。敬宗好治宫室,波斯贾人李苏沙献沈香亭子材。汉上疏论之曰:“若以沈香为亭子,即与瑶台琼室事同。”宝历中,王政日僻,汉与同列薛廷老,因入阁,廷奏曰:“近日除授不由中书,拟议多是宣出施行。臣恐自此纪纲大坏,奸邪恣行。愿陛下各敕有司,稍存典故。”坐言忤旨,出为兴元从事。

文宗即位,召为屯田员外郎、史馆修撰。汉,韩愈子婿,少师愈为文,长于古学,刚讦亦类愈。预修《宪宗实录》,尤为李德裕所憎。太和四年,转兵部员外郎。李宗闵作相,用为知制诰,寻迁驾部郎中。

八年,代宇文鼎为御史中丞。时李程为左仆射,以仪注不定,奏请定制。先是,太和三年,两省官同定左右仆射仪注:御史中丞已下,与仆射相遇,依令致敬,敛马侧立待。仆射谢官日,大夫中丞、三院御史,就幕次参见,其观象门外立班,既以后至为重。大夫中丞到班后,朝堂所由引仆射就位,传呼赞导,始大夫就列之仪。班退,赞导亦如之。御史大夫与仆射道途相遇,则分道而行。旧事,左右仆射初上,御史中丞、吏部侍郎已下罗拜。四年,中书奏曰:“仆射受中丞侍郎拜,则似太重;答郎官已下拜,则太轻。起今后,诸司四品已下官,及御史台六品已下并郎官,并望准故事,余依元和七年敕处分。”可之。至是,因李程奏,汉议曰:“左右仆射初上,受左右丞、诸曹侍郎、诸司四品及御史中丞已下拜。谨按《开元礼》及《六典》,并无此仪注,不知所起之由。或以为仆射师长百僚,此语亦无证据,唯有曹魏时贾诩《让官表》中一句语耳。且尚书令是正长,尚无受拜之文。故事,与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号三独坐。伏以朝廷比肩,同事圣主,南面受拜,臣下何安?纵有明文,尚须厘革。故《礼记》曰:‘君于士不答拜,非其臣则答之。’况御史中丞、殿中御史是供奉官,尤为不可。仪制令虽有隔品之文,不知便是受拜否?及御史大夫,亦曾受御史已下拜,今并不行。盖以礼数僣逼,非人臣所安。元和六年七月,诏崔邠、段平仲与当时礼官王泾、韦公肃等同议其事,理甚精详。今请举而行之,庶为折衷。”时程入省,竟依旧仪,议者以汉奏为是。

七年,转礼部侍郎。八年。改户部侍郎。九年四月,转吏部侍郎。六月,李宗闵得罪罢相,汉坐其党,出为汾州刺史。宗闵再贬,汉亦改汾州司马,仍三二十年不得录用。会昌中,李德裕用事,汉竟沦踬而卒。

汉弟浐、洗、潘,皆登进士第。潘,大中初为礼部侍郎。汉子贶,亦登进士第。

李景俭,字宽中,汉中王瑀之孙。父褚,太子中舍。景俭,贞元十五年登进士第。性俊朗,博闻强记,颇阅前史,详其成败。自负王霸之略,于士大夫间无所屈降。

贞元末,韦执谊、王叔文东宫用事,尤重之,待以管、葛之才。叔文窃政,属景俭居母丧,故不及从坐。韦夏卿留守东都,辟为从事。窦君为御史中丞,引为监察御史。群以罪左迁,景俭坐贬江陵户曹。累转忠州刺史。

元和末入朝。执政恶之,出为澧州刺史。与元稹、李绅相善。时绅、稹在翰林,屡言于上前。及延英辞日,景俭自陈己屈,穆宗怜之,追诏拜仓部员外郎。

月余,骤迁谏议大夫。

性既矜诞,宠擢之后,凌蔑公卿大臣,使酒尤甚。中丞萧俛、学士段文昌相交辅政,景俭轻之,形于谈谑。二人俱诉之,穆宗不获已,贬之。制曰:“谏议大夫李景俭,擢自宗枝,尝探儒术,荐历台阁,亦分郡符。动或违仁,行不由义。附权幸以亏节,******之阴谋。众情皆疑,群议难息。据因缘之状,当置严科;顺长养之时,特从宽典。勉宜省过,无或徇非。可建州刺史。”未几元稹用事,自郡召还,复为谏议大夫。

其年十二月,景俭朝退,与兵部郎中知制诰冯宿、库部郎中知制诰杨嗣复、起居舍人温造、司勋员外郎李肇、刑部员外郎王镒等同谒史官独孤朗,乃于史馆饮酒。景俭乘醉诣中书谒宰相,呼王播、崔植、杜元颖名,面疏其失,辞颇悖慢。

宰相逊言止之,旋奏贬漳州刺史。是日同饮于史馆者皆贬逐。

景俭未至漳州而元稹作相,改授楚州刺史。议者以景俭使酒,凌忽宰臣,诏令才行,遽迁大郡。稹惧其物议,追还,授少府少监。从坐者皆召还。而景俭竟以忤物不得志而卒。景俭疏财尚议,虽不厉名节,死之日,知名之士咸惜之。

景俭弟景儒、景信、景仁,皆有艺学,知名于时。景信、景仁,皆登进士第。

史臣曰:仲尼有言:“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若渤论考第,仲方驳谥,诚知后悔,不能息言,可谓狷欤?当贼注挟邪之辰,群公结舌而寝默,而中敏、李甘、元裕,或肆其言,或奋其笔,暴扬丑迹,不惮撩须。谓之为狂,即有遗恨,比夫请剑断佞,亦可同年而语也。南纪有良史才,足以自立,而协比权幸,颠沛终身。君子慎独,庸可忽诸。景俭自负太过,荡而无检,良骥中年跅弛之患也。

赞曰:张、李切言,利刃决云。裴谏方士,深诚爱君。言排贼注,高、李不群。汉、俭朋比,夫何足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