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人往桶里也放了一枚硬钱,然后不由分说抱住瞎婆婆往起拉,瞎婆婆也就摸摸索索地站起来,啰里啰嗦一堆东西,常言说“贫家值万贯”,她虽贫而无家,家当也值五十贯:盲棍、钱桶、坐垫。盲棍竖起来,钱桶拎一下又放下,坐垫一弯一折叠好,塞进一个编织袋,袋子拦腰系绳,往肩上一甩,这才左手桶,右手棍,准备出发。
中年女人不肯依,一定替她把编织袋背到自己肩上,再把钱桶盖上盖子,拎在自己手上,牵着瞎婆婆的盲棍,一步一步往前迈——不是迈,是蹭。瞎婆婆一个趔趄,她赶紧一搀,两个人就那么一步一步蹭远。
瞎婆婆既老且矮,全身上下灰扑扑,像枚脏乌的冻梨,女人人到中年,暗红棉服,像一截紫皮甘蔗。周围宝马名车,红男绿女,世俗风云,统统都化作了背景,我面前的视角里,就只剩了这两个人。
在她们缓缓走去的方向,有一辆白色的献血车。来来去去无数次,一直都对它视而不见——不是打比方,是真的视而不见。事实上,迈步,上车,献血,问护士,才知道它每天都停在这个路边。就像两个仙女手执魔法棒,轻轻一挥,它出现在面前,对我无声召唤。
皆因春风值得信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的人。
所以当十年前,有人说,你知道吗,有一个故人,一直想见你一面。自从毕业后,他一直想你想了十年。
她想了想,又想了想,又想了想,还是说,不行,算了吧。真的,算了。
五年前,那个想见她的人,终于见到了。走在路上,那个人说,你记得吗?我们当年还在这里走过的。
是吗?她蛮不在意地嗯了一声。那个人看她没有深究的兴趣,只开了个头,就怅然地接不下去。
过后她才恍然回想起来,是的,是在这里走过,而且还在这里……拥吻。正是春天,和风骀荡,软柳轻扬,两个人相拥在高高的城墙,下面有农人在浇菜,清凌凌的小溪水发出细细碎碎如同环钗的轻响。
再见面的时候,又过去了五年。
她的头发乌黑如墨染——不是如墨染,是真的被墨染。她已经是一个标标准准的中年。那个人也是标标准准的中年。当年的少年郎,如今不堪看。
一群人相约去爬山。
她远远地落在了后面,然后他就拉着她的手,往上拽。然后再扶着她的手,扶下高高的石阶。
一级一级,不是越来越近,却好像越下越遥远。
过后大家一起吃饭,有人问,你还记得当年你大醉的事吗?她笑着,十分干脆利落地说:不记得了。
事实上,记得的,不过只记得一点点。很多的事件都已经模糊了。
包括当年如何谈恋爱,如何被甩,如何大哭,如何大醉,如何……过去的一切啊,就这样如春冰融水,一丝一丝渗没不见。有的略有影响,尚余薄薄的冰片,如同在记忆的河水里浮游的透明的花瓣,有的却是一丝一毫的影响也没有,没了,化开了。不见了。
大约是因为不想记,于是就不去记,于是就真的忘记,于是,就真的,忘了,不记得了。连带着这个当年辜负了自己的人,在自己离开后,又是怎样的思念,怎样的请托,怎样的见面,怎样的想要叙衷情,怎样的被淡淡地打断,怎样地伸出一只手给她,而这只伸过来的手,她一边扶着,一边如同扶住路边的枯树,已经没有哪怕一丝的情缘牵缠。
当年敢开放,是因为觉得正当春风熏暖,不会变天,却没想到毫无来由一场霜冻,终结了开得正盛的爱情。现在不肯开放,是因为对春风没有了信任。
想当年,朝也见,夕也见,吃饭也见,上课也见,放学也见,晚上临睡前还要见。原来是透支了这一生的情缘。让这下半生的情缘削薄,变浅——当初常见相生厌,如今十年见三面。
想起一个男人,开车撞了一个少女,少女像活泼的小兔子,他爱上了她,或者说自以为爱上了她,就开始以此为理由接近她,送她上下学,努力让少女也爱上了他。她却不知道,男人是有家的。
直到有一天,那个正堂妻说,你说他爱你,好,你问问她,大庭广众之下,他是认你还是认我?
结果少女输了。男人拉着自己老婆的手说,咱们回家吧。
少女站在原地,没人稀罕。
后来,她毕业了,远离这个城市,找了一份工作,勤勤恳恳地活过一天又一天。
再后来,这个男人又找了过来,说你知道吗?我找你找了好久好久。我和老婆离婚了。我是爱你的。我会拿余下的一辈子对你好。
少女久久地看着他,然后笑了。她说,你是不是以为,我离开你后,什么都没有干过,就是怀念着你过来的?
然后,她转身走了。秋风吹起黄叶,在青灰的水泥路上面打着旋。男人多想把她抱在怀里呀,她最怕冷了,以前的时候,一到这个季节,就已经把自己穿得像个球样,然后还在抱个暖手宝,然后还要往自己的怀里缩啊缩啊缩。缩进他的怀里后,仰起小小的脸儿看他,腮上两点梨涡,慢慢地,就旋了起来,笑了,一霎间就好像春暖百花开。
可是现在,她的眼睛里再也没有十万春花,因为他已经失去了做春风的资格。
花开趁春风,全看春风值不值得信。
独一无二的花
读《圣经》,上面说:“爱你的邻人,就像爱你自己。”
心存疑虑,为什么不能说:“爱自己,就像爱你的邻人?”
朋友是虔诚的基督徒,最爱讲的故事是亚当和夏娃背负原罪流放茫茫大地,需要汗流满面才能养活自己。最常说的一句话是“神啊,请宽免我们的罪。”
所以,我们面临的最大难题,不是对自己太爱,而是过于苛待。
食荤是罪,溺色是罪,肥胖是罪,矮小是罪,残疾是罪,口出狂言是罪,展望未来是罪,爱金钱是罪,爱官位是罪,饮酒是罪,作乐是罪,骄傲是罪,甚至女人生子受的痛苦亦是罪。所以要清净,要断荤,要戒色,勿贪吃,勿滥言,要超尘,要无欲,要宽谅,要穿马毛衬衣,要谨小而慎微。因为我们不完美。
完美,就是流云在它该在的位置,每一花一叶都在它该在的位置,每个人都做着它该做的事,每一个表情的绽放都无懈可击,一切一切,都循规,蹈矩,像一朵极致美丽的假花,不再生长,无需栉风沐雨,安放在水晶盘里,漂亮,却没有香气。
这样的完美怎么可能会存在。
可是就算不完美,也不妨碍我们骄傲地做自己。
就算不完美,也不妨碍我们谦虚地做自己。
骄傲,是因为我们活得过,死得值,对陷在泥渊里的人肯伸出手去,我们种出的粮食,不单是为了自己吃。
谦虚,是因为我们藉着帮助别人,实际上却帮助了自己。我家的猫,挠坏了我的沙发,挠破了我的脸颊。先生说它的命好,被我大雨之后捡回家,可是我倒觉得被成全的是我不是它。透过它我看见自己的善念开成花。
是以没有自我牺牲这回事,如果一个妈妈对孩子说:“我为你放弃了我的一生”,这种说法无意义,因为母亲并没有那么多可以放弃的东西,而这个“放弃”给了她想要的一种生活范式;如果一个小孩说:“我为我的父母放弃了我的生活,而一心的去照应他们”,这种说法亦无意义,他在“放弃”所谓的“自己的生活”的时刻,却是获得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所以爱别人不是伟大,爱自己亦非自私,人便是这样的口是心非,似是而非。
而面对这样的尴尬,我们需要一个公正的礼遇:接受自己,喜悦地做自己。越接受自己,越喜爱别人,否则只会在口头上发表赞美,心里的那张脸早已经嫉恨得铁青,口生利齿,要吞肉饮血;越喜悦地做自己,越宽谅地待世界。有的人既奸诈又愚蠢,既残暴又嗜血,既冷酷又阴狠,既短视又无能,而你也未必不是里面的一分子。你越喜悦地做自己,就越宽谅地待世界。
所以,面对你的上帝,请不要做这样的祈祷:“我什么都不是,如果我做了任何善事,那是因为上帝的灵,是他赐予我大能与慈悲。”上帝通过你彰显它自己,是因为你的身上闪耀着神性的光辉。而你对自己的价值的否定,便是对他的价值的否定——上帝也不存在了。
一本书上说:“腿会跑而跃过一片土地,它们本身不能诠释在它们脚下的实相。脚对被它们踩碎的蚂蚁并不觉察,它们可能感觉得到那些草或人行道或道路,但草的本身或蚂蚁的独特的个别感受却不为脚所知,而脚是卷入于它们自己的实相里,只关怀那些与它们作为脚有关系的东西。”
我们的视角就有这样局部和片面的尴尬。
即便如此,每个人也是开在宇宙间的独一无二的花。
所以,不要轻信上帝、牧师、神父、上师、科学家、心理学家、朋友、家人的话——如果他告诉你,你是邪恶的,或是有罪;如果他告诉你,必须做些什么去赎罪,比如苦修,比如奉献,比如对自己大加贬斥,比如对命运俯首低眉。
人生是你的,去爱你自己,就像一棵树爱它绽放的每一片花叶,因为每片花叶都笼罩着神性的光辉——世界、宇宙、茫茫天际,无处不在。
翔
有一个人的经历很“杯具”。他和朋友通电话,外面下大雨,天降神雷,把他劈焦了。
这道闪电至少高达18万伏,电流烙得他浑身黑色纹路妖娆,整个心脏麻痹了三分之一,连专家都说这人肯定没救了。
结果他居然活了。
当他稍微能动,就开始了艰苦卓绝的复健工作。
他哥哥给他带来一本《解剖学》,又用衣架替他做了一个滑稽的头套,把铅笔插在上面,让他能利用铅笔上的橡皮擦来翻书。他对比着书上的图,从手上的一束肌肉看起,集中注意力,和它说话,诅咒它,并试着移动它,哪怕只能移动八分之一英寸,他都非常高兴。
几天后,深夜,他决定下床,身体落地时发出了砰然一声;然后他像毛虫一样蠕动身子,肚皮慢慢转动前进,抓住床边的铁条,被单,床垫,好几次都跌回冰冷的地板,天亮之前,终于又爬回床上,就像攀登山峰一般快乐和疲倦。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相信他可以度过难关。他竭力呼吸的模样让人觉得他不过是奄奄一息捱日子。有一回,邻居探病,他的模样刺激得人家差点吐他身上。医生说:“让他回家过他最后的日子吧!他在家会比较舒服些。”
雷击让他的大脑也受了损伤。有一天,他发现自己坐在餐桌旁与一位女士说话,问:“你是谁?”对方一脸震惊:“我是你母亲!”
两个月过去了,除夕夜时,他决心自己走进餐厅。从残障者的停车地点起,他用两根拐杖撑着,缓缓的向前移动,他之称为“蟹行”,因为看起来像是半死不活的螃蟹拖着大钳子,越过干涸的陆地。十几二十分钟后,他终于进入餐厅,累得气喘咻咻,喘气像条狗。傍行的妻子叫了两碗馄饨汤,结果汤放在面前,他头晕目眩,一头扎进汤里面。
医院的账单越积越多,他卖掉车子、股份、房子。他破产了。
他就这样债务压身,满身残疾,出门带一副焊将用的护目镜,身体歪歪扭扭,看起来像个大问号,穿一件过膝的军用雨衣,撑两把拐杖,卡啦啦的前行,有人说他:“那家伙看起来像是正在祈祷的蟑螂!”
有人问他为什么不自杀,他说我为什么要自杀?
三年后,照咱们的眼光看,他几乎还不成人形;但就他自己的标准而言——他的身体状况蛮符合奥林匹克选手要求的。
他决定重新开始工作。
第一个事业是销售稳压器,防止电压不稳时对家电的破坏。他可是这种产品的最佳推销员。一个接受了过量电压的人类躯体会有什么下场?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哪!第二个事业是在全世界的公家建筑物里销售和安装反窃听装置。第三个事业是生产一种电子装置,来防止海藻,或甲壳虫生物附着缠结于船壳上。
他还到安宁院当义工。有一次,一个老婆婆因为长时间卧病在床,身体僵硬的几乎不能翻动。他把她像小孩子一样的抱起来,让护士帮她换床单,他抱着她在大楼内闲逛。在他离开的时候,她郑重地道谢,哭了。
可是,他再次面临死亡的威胁。他以为自己得了感冒,进医院就诊的时候,医生却马上抓住他,把他送进加护病房,否则他会在四十五分钟内死掉。亲人和朋友来了,像看着一个恐怖的外星人,他的全身一直到指甲都因缺氧憋成灰蓝色,他正艰难地一呼,一吸着。
要做手术了,麻醉后眼前一片黑暗,但是他听得到人声:“我跟你打赌十块钱,他过不了这一关。”
“成交。”
当他醒来,喉咙插着管子,手臂插着针,头上像压着铅块,胸膛像坐着一只大象。几天后他就复原到可以自己下床洗澡。再几天后,他就可以偷偷溜到医院的自助餐厅吃一顿丰盛的食物。几个星期后他出了院,虽然一疲惫就昏倒。
有段时间他很想死,因为实在是太痛苦了。可是他却一直活下来。这个人叫做丹尼·白克雷(dannion Brinkley)。我在网络视频中见到这个人,长脸,络腮胡,声音有些尖细——估计电流让他声带受损,却丝毫也看不出来这个人是个被神雷亲吻的残疾人。
他让我想起君王蝶。
君王蝶,黑黄相间的翅纹,看上去的确有似帝王般的沉稳。它的翅膀轻盈舞动,像流动的彤云。当晚云镶着金边,就有这样的壮观。
它们在飞。在迁徙。得克萨斯州的格雷普韦恩市是君王蝶迁徙的必经之路,上百万只君王蝶途经这里,跋涉3200公里,飞往墨西哥过冬。
它们是蝶,不是鹰。
可是它们中任何一只都不会去想:我是蝶,不是鹰。我会不会失败?我失败了怎么办?我这样做值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