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从革命到共和——清末至民初时期文学与文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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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孙中山“革命”话语与东西方政治文化考辨(4)

自1880年代中期到1897年,香港是孙中山反满活动的主要基地。1895年孙中山领导广州起义及其次年的伦敦被难,英国朝野及其香港殖民地、孙氏的国际友人,尤其是香港新闻界,不同程度地卷入了这些事件。无数的公牍报告、新闻报道、评论或信件等,发出交杂的声音,经常出现revolution、revolt与rebellion等字眼,正反映了当时英语世界围绕revolution的语言环境。孙氏的反满运动及其宣传话语策略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这一语言环境的制约。须注意的是,当孙中山及其同谋者在密谋广州暴动时,他在舆论上以“reform”作为纲领性口号,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属于“目的”,抑是“手段”?如果说reform话语是在英语世界里运作,它和中文世界的“革命”、“造反”等观念形成怎样的关系?是互相影响还是互相矛盾?

对revolution的正面陈述不是没有。1895年春,当孙中山、杨衢云等人密谋的广州起义已经在舆论界流播时,英国驻广州副领事向伦敦报告说:“这里没有西方意义上的革命,即由有着特定目标的中上层提出更换政府的要求。香港的一家报纸关于起义的大胆预言纯系空谈。”参英国外交部档案所藏1895年4月16日鲍恩致欧格的信。引自HaroldZ.Schiffrin,SunYatsenandtheOriginsoftheChineseRevolution(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68),pp.8081。另参中译:史扶邻:《孙中山与中国革命的起源》,页69。按:中文翻译中“革命”一词已经是我们习用之词。但原文中的revolution,如果按照当时香港华文使用习惯而译成“造反”的话,显然是不恰当的。本文所申论的是,尽管日本人已经在19世纪末将revolution译成“革命”,但香港华裔由于受到殖民文化的影响,而与日语的这一翻译词语隔绝。这里的“革命”定义基本上是英国式的,即revolution意味着在成熟的资产阶级领导下,实现政治制度上的变革。这位副官将这密谋称作“uprising”,即“起义”之意。这个报告里也反映了官方的判断与香港报纸媒体之间的分歧。

事实上,作为这次起义“幕后军师”的何启(1858—1914),在相当程度上表达了香港中上层阶级的利益与意向。他是香港西医书院的创始者,也是孙中山的老师。他曾与胡礼垣(1847—1916)合著《新政真诠》,成为颇有影响的改良主义文献。自三月始,何启与黎德(ThomasH.Reid)、郑勤之(ChesneyDuncan)等人,在参与了孙、杨的密谋并答应支持之后,便在黎德和郑勤之所主编的《德臣西报》(ChinaMail)和《士蔑西报》(HongKongTelegraph)上作舆论准备。何启一向反对暴力的社会运动。在《新政真诠》中,他对洪秀全深恶痛绝,所谓“残破六百城,蹂躏十六省,其屠城裂尸之惨,目不忍睹,至今父老犹觉言之而疾首痛心”何启、胡礼垣:《新政真诠》(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页449。按:罗香林《国父之大学时代》中说何启与胡礼垣合著之书包括《革命新论》,不知何据(重庆:独立出版社,1935),页12、147。。他不仅反对“造反”,亦不主张“革命”。论及刘邦“亦必残害平民不可胜数,然后能创帝基,杀戮功臣,悍然不恤,然后能垂帝业”同上书,页448。。在思想上,何启似乎与从小就崇拜洪秀全的孙中山大相径庭,然而并不妨碍他支持具暴动性质的密谋。在英语语境里,好像是一方面素受教会文化的熏陶,另一方面出于策略的考虑,何启声称孙、杨所从事的是“reform”即“改革”,而竭力避免的不仅是“revolt”或“rebellion”,同时也是“revolution”。如史扶邻写道:“这样,当杨衢云、郑士良在九龙和广州三角洲招募海盗,当孙中山通过他的农学会企图诱惑广州的士绅时,何启则通过对外国记者的工作,谋求各个通商口岸有进取心的外国商人和伦敦比较克制的英国政策制订者的认可。”史扶邻:《孙中山与中国革命的起源》,页62。正因为revolution一词仍具多义性,所以从保守立场的读法,revolution的意义跟revolt或rebellion相去无几;正因为这样,所以如冯自由所指出,香港的“旧译”将“Revolution”译为“造反”。有意味的是这个大写的Revolution应当指的是法国式的“革命”。一条相关的材料,由于常被学者以讹传讹地运用,使孙中山的早期思想的“革命”因素更闪烁其词。最早简又文在《国民革命文献丛录》中叙述关景良的回忆:“总理在院习医科五年,专心致志于学业,勤恳非常。彼于日间习读医学,夜则研究中文,时见其中夜起床燃灯诵读。但最爱读之书乃法国革命史(蓝皮译本)及达尔文之进化论,后乃知其思想受此书之影响为不少也。”见广东文物展览会编:《广东文物》(香港:中国文化协进会,1941),页431。罗香林《国父之大学时代》两次引述此材料,都不一样。第一次引:“国父在院,专心致志于学业,勤恳异常,日间则研习科学与医术,夜则改读中文,而于各学科之专家与同学,皆折节下问,故能慎思明辨,多所创获。尤喜于中夜起床读书,法国革命史与达尔文进化论等类专书,最所喜读。”罗解释云:“盖是时适值达尔文逝世之数年,其学说风靡全欧,而法人研究其国革命史者亦至是时大盛,此类书皆与国父革命思想与科学兴趣,有针芥之投也。”(页39)第二次引述云:“国父所读法国革命史,则为英文蓝皮译本云。”继续说:“是时国人渐注意西学,然于达尔文之著作与法人所著其国大革命史,尚无译本,国父之研究此类专著,非第探索烦颐,且在中国亦开风气之先焉。”(页43,又页150,注34)罗氏说这个“蓝皮译本”的法国革命史是个英文译本,是根据简又文之文的一种推断,既然我们难以发现在1895年之前就存在中译的《法国革命史》,这一推断仍不失其价值。虽然这并不意味着罗氏意识到当时在汉语中能否将“革命”翻译revolution的问题。这一源自于简又文的“法国革命史”经常为史家所运用,作为孙中山早年革命思想启蒙的有力佐证。

如史扶邻所精辟分析的,何启作为香港的“华人领袖”,最有资格作为密谋的代言人,向殖民者和西方列强说明情况,为密谋作舆论准备,旨在获得他们的支持。在他和黎德等人的文章中,一方面强调密谋者的“改革”的良好意愿,在和清廷日益腐败的政治相映照时,愈见其必要性与合法性;另一方面暗示即将发动的事变,并描述种种诱人的前景,说明一旦起义成功,列强必定从中国的开放中得到好处。因此在舆论上必须紧紧咬住“改革”,方能取得国际舆论的支持。参史扶邻:《孙中山与中国革命的起源》,页60—69。尽管口号与行为之间相矛盾,孙中山在1895至1897年期间的一系列谈话或书面陈述,都口口声声强调的是“改革”,不敢越雷池一步。如1897年初,在伦敦《双周论坛》(FortnightlyReview)发表英文文章《中国的现在和未来——革新党呼吁英国保持善意的中立》,文中的整个叙述表明了“革新党”的立场,当然不可能出现维护revolution的说法,同样从“革新”的立场出发,叙及回民的抗清运动时,其措辞是:“theMahommedanrebellioninTurkestan.”另一处称一般反清的中国人为“Chineserebels”“ChinasPresentandFuture:TheReformPartysPleaforBritishBenevolentNeutrality”,见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编:《国父全集·英文著述》,第五册(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3),页96、101。,像这些反清运动,到后来“革命”意识形态流行时,都理所当然地被称为“革命”斗争。这也不难说明这个明显的表达“改革”主张的文献,长期以来也被“革命”化了。如罗刚《实录》1897年谱云:“国父所撰之《中国之现状与未来——革命党吁请英国善持中立》”(《实录》,第388页)。又,李云汉:《研究中山先生的英文史料》,载于《研究中山先生的史料与史学》,页378。在大陆版《孙中山全集》的中文译本里,将此文的副标题中的“TheReformParty”正确地译成“革新党”,改正了台湾译者的谬误。然而有趣的是,敏感的翻译者似乎意识到这两处的用词与我们对历史的“革命”理解有矛盾,因此需要加以解释。在原文“他曾经在新疆镇压了回民武装暴动”之后,译者加括号,内中云:“就是战败了回族人民的反抗清朝的革命运动”。另在“他们只是守护城市,防止中国人‘反叛’”之后,译者增括号云:“防止革命”。这些脚注的目的在于说明孙中山当时如此措辞是策略上的要求,还是显示了他的历史局限?见《中国的现在和未来》,《孙中山全集》,第1集,页97、101。

1896年,孙中山在伦敦被囚禁在清政府使馆内,终于通过媒体震动英国朝野,清廷迫于舆论,不得不释放孙中山。事后孙氏写成KidnappedinLondon(《伦敦被难记》),于次年初出版。书中自述在香港加入少年中国党:“其党有见于中国之政体不合于时势之所需,故欲以和平之手段、渐进之方法请愿于朝廷,伸倡行新政。其最要者,则在改行立宪政体,以为专制及腐败政治之代。”《伦敦被难记》,甘作霖译,《孙中山全集》,第1集,页50。像这样竭力描绘自己一向以“改革”为己任,却受到专制政体的迫害,其中固然有策略的考虑,正如他后来表明,他在书中增入主张立宪的内容,因为“英人最富于保守性质,世有约翰牛之称,其宪法号称不流血的和平宪法。若与之谈急激之革命手段,彼国人必不乐闻,故不得不从权以此立言。且香港为其殖民地,时有禁压党人行动以交欢清政府情事;吾党多次向粤进攻之出发点,始终不能离开香港,故亦不能坦白陈述,以妨碍进行”冯自由:《革命逸史》,第3集,页122。。但该书附录几篇当时报界的文章,与孙氏正文不同的是,有的文章并不讳言revolution,然而其意义闪烁不定。如1896年12月3日《德臣西报》一篇题为《假设的革命党人》的评论据黄宇和富于启发的考查,这篇所谓转载于1896年12月3日《德臣西报》的附录不见于当日的《德臣西报》,并认为有可能出自陈少白手笔。这一发现及推测给《伦敦被难记》文本的复杂运作更按一束光亮。本文则着眼于该文revolutiont,rebellion,uprising,revolt等词的使用与意义,反映了当日香港知识阶层对于语言和社会变动的一般习尚。而即使出自伪托,仍作为《伦敦被难记》的组成部分发生社会影响。贝黄宇和:《孙逸仙伦敦蒙难真相——从未披露的史实》(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98),页121—127。,文中revolutionist(革命党人)一词或与暴力相关,或与“叛乱”(rebellion)牵连。作者试图为孙中山辩护,却夹杂一种绅士式的似是而非的口吻,显见于一开头“孙逸仙者,即近日被逮于伦敦中国公使馆,拟置诸典刑,视同叛逆者也。顾此人他日未必不为历史中之重大人物”《伦敦被难记》,页80。。但revolution的含贬义的使用,是在这一段话中:“TheallegationoftheofficialsisthatthesepeopletriedtoaccomplisharevolutioninOctober,1895,andthatSunYatsenwasaleaderintheconspiracy.”SunYatsen,KidnappedinLondon(London:Bristol,1897),p.113.甘作霖译为:“据中国官场之宣告,谓此等华人曾于一千九百九十五年十月间起而图乱,其为领袖者,则孙逸仙也。”《伦敦被难记》,页81。“图乱”一语,颇得当。从这个意义上说,题目中的“革命党人”亦是依官方口吻,却含有商榷的意味。文中婉转说明孙氏为“汉族中之杰出者”,“原欲以和平之手段要求立宪政体之创行而已,迨至和平无效,始不得不出于强力”。当这个“强力”被肯定的时候,在说到“总之,领袖诸人以事机未熟,故暂图偃伏,非以偶然失败之故而尽弃其革命之计划也”,句中的“革命”(revolution)则含有褒义,被换成作者自己的口吻。当后面叙到“TherebellionwasalmostprecipitatedinMarch”KidnappedinLondon,p.117.,又不无吊诡地将孙氏等人的行为称为“造反”。

如果说这篇文章在相当程度上反映出当时香港知识阶层对于revolution的一般观念和感受,这样的语境也决定了孙中山的话语策略,于是我们可进一步理解孙中山的英文文件中为何对revolution退避三舍:唯恐与暴力牵连也。这和他接受此词即“造反”的汉译是一致的,反过来透过“造反”界定了英语的“Revolution”。既然如此,也就切断了使用“革命”一词的英语来源。上面说及孙中山与康、梁等改良派的“革命”观念亦绝缘,事实上改良派的“革命”观念现代化也要到戊戌变法失败之后流亡日本时期才能实现。需指出的是,虽然在19世纪90年代,通过王韬的译介“法国革命”一词已经在中土流行,但国人不一定明了这来自于西方的theFrenchRevolution。即使如此,在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的数年里,对于是否用“革命”来翻译revolution仍是不稳定的。梁启超在1902年《释革》一文中认为日人用“革命”译revolution不妥,因而提出改用“变革”。这个天真的提法事实上已经难以改变潮流,但也只有在“革命”仍作为一个新译语的情况下才能产生。正是在这数年中,“革命”迅速成为一个口头语。1904年出版的由传教士李约翰编译的《万国通史续编》中,“法国革命”赫然出现在书中,似乎可说明“革命”与revolution的对应关系更为牢固。广学会编:《万国通史续编》(上海:广学会,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