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遂设筵席待之。饮至半酣,拯以祐君妻所陈状示千郎云:“足下的有辱人妻小之事否?”千郎忿然作色云:“此事虽有,其如我何?纵杀人亦不过罚铜耳。”拯大怒云:“朝廷法度,尔敢故犯乎?罚铜是哪款律法?”随唤公吏取长枷押送狱中。次日具榜张挂:“中牟县豪强鲁千郎,现监在狱,应有远近冤枉人,各仰具状前来陈告。”数日词讼纷然。有父老告千郎三度杀人,俱被前次官司饶过,纵容其强暴。拯遂逐一根勘明白,千郎一一招伏。
案款已成,遂将千郎斩了首级,号令四门。发回祐君夫妇。后来茅右君得中高第,除授同州佥判,夫妇同去赴任,不在话下。
§§§第九十三回潘秀误了花羞女
断云:
千里有缘成配偶,一时忘誓绝良姻。
欢娱未已成真恨,羞女应为泉下人。
话说京中有一富家,姓潘名源柳,人称为长者,原日是贵宦之家。长者有一子名秀,行位第八,年登弱冠,丰资洒落。一日清明时节,长者谓其子云:“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我当备酒礼祭奠祖宗之坟林,庶尽补报之情。”其子答云:
“父亲所言诚然。”长者即日备祭仪,自登坟挂钱。
其家有红牙球一对,乃国家所出之宝,是昔日真宗所赐与其祖的。长者出去后,秀才将牙球出外闲耍片时。约步行来,忽见对门刘长者家朱门消洒,帘幕半垂,下有红裙,微露小小弓鞋。
潘秀不觉魂丧魄迷。有诗为证:
漫吐芳心说向谁?欲于何处寄相思?
相思有尽情难尽,一日都来十二时。
潘秀思欲见之不可得。忽见一个浮浪门客王贵,遂与秀声诺。王贵问:“官人在此伺候,有何事?”秀以直告。王贵道:
“官人若欲见这娘子,有何难处!”遂设一计,令秀向前将球子闲戏,抛入帘内,佯与赶逐球子,揭起珠帘,便可一见。秀如其言,遂将球子抛戏,直入帘内。但见此女年方二八,桃腮杏脸,容貌无双。与之作揖,此女便问:“郎君缘何到此?”秀答云:
“因闲耍失落一牙球,赶逐来取,误触犯于娘子,望乞恕宥。”此女见秀丰仪出众,心甚爱之,遂告笑云:“今日父母俱出踏青,幸尔相逢,机会非偶,愿与郎君同饮一杯,少叙殷勤。”秀听罢,且疑且惧,不敢喏之。此女遂以为不答,即扯住秀衣云:“若不依允?即告之官府。”秀不得已,遂从之。二人于香闺中逡巡饮罢,两情皆浓。女子问云:“君今年岁几何?”秀答云:“虚度有十九春矣。”女子又问:“曾娶娘子否?”秀云:“尚未及婚。”女子云:“吾亦未事人,君若不嫌淫奔之名,愿以奉事君子。”秀惊答云:“已蒙赐酒,足见厚意,娘子若举此情,倘令尊大人知之,则小生罪祸怎逃?”女子云:“深闺紧密,父母必不知之,君子勿致疑惧。”秀见女子意坚,情兴亦动,遂从其言。二人同入罗帏,共谐鸳侣。有篇词如何道云:
同携素手,共入兰房。当中间高点琉璃,锦帐低垂,放下一对鸳枕儿,铺下两条绫锦被。潘郎解带,神女脱衣,喜孜孜共枕同衾,笑吟吟欢娱取乐。有如宋玉遇神女,同宿翠华宫;好似云英约裴航,共眠香桂馆。
珊瑚枕上喂檀口,舌送丁香;锦被窝中启朱唇,论云说雨。娇姿玉腕,紧抱着才子尖腰;郎贴酥胸,香汗湿佳人玉体。四只脚上下交加,两只手高低抱搂。抟弄得男儿气喘嘴鲁都,双睛喷火;奈何得女子郎当眼乜斜,舌唇冰冷。霎时一阵增寒盛,强如吃两瓶好酒。
二人交欢后,云收雨散,秀即披衣起云:“小子当辞去,恐家下知觉不便。”此女遂告秀云:“妾有衷曲诉君,今日幸得同欢,妾未有室,君未有姻,何若两家遣媒,结为夫妇,永为相欢,岂不美乎?”秀许之。二人遂指天为誓,彼此切莫背盟。秀归,日夜相思,如醉如痴,因赋诗一绝,以自况云:
相识当初信又疑,心情还似永无违。
谁知好事中来阻,一念翻成怨恨媒。
潘秀因思念花羞女,情怀不已,转成憔悴。其父母再三问其故,秀不得已,遂以与刘氏女相爱之情告知于父母。父母甚怜之,即忙遣媒人去与刘长者议婚姻。刘长者与媒人道:“吾上无男子,只有花羞一女,不能遣之嫁人,愿纳潘郎君为婿则可。”
媒人归告潘长者,长者思之良久:“吾亦只有此一子,如何可出外就亲?是刘家故为此说以相推托,决难成就。”遂与儿秀说:
“刘家既不愿为姻,京中多有豪富,何愁无亲?吾当别议他姻以绝之。”秀默然,遂成耽阁。后竟另议赵家女为配,以此潘秀与花羞女绝念。
及成亲之日,行装盈门,笙簧嘹亮。其日花羞在门外眺望见之,遂问小婢:“潘家今日何事,如此喧闹?”小婢答云:“潘郎君娶赵家女,今日成亲耳。”花羞闻罢,追思往事,垂泪如雨,因吟绝诗一首以自怨云:
枕上言犹在,于今恩爱沦。
轩中人不见,无语自消魂。
是时花羞女自悔自怨,转思之深,遂气闷而死。且看如何,下回公案便见。
§§§第九十四回花羞还魂累李辛
断云:
李辛发冢违条宪,包宰明刑决市曹。
魂魄已随生处没,谁知女色是钢刀。
传说花羞女死后,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仆王温、李辛葬之于南门外。李辛回家,天色已晚,思量花羞女颜色之丽,心甚不忍舍,归告父母云:“今夜有事出外,不得回视。”
父母允之。
李辛至二更时候,乘月色微明,遂去掘开坟中,斫开棺木,但见花羞女美貌如存。辛思量:“可惜这娘子,与她尸骸同宿一宵,虽死亦甘心。”遂揭起衣衾,与之同卧。良久,忽见花羞微微身动,眼渐开。未几魂魄醒然,略能言,问:“谁人敢与我同睡?”李辛惊云:“吾乃尔家之仆李辛,主翁着吾葬娘子于此,我因不忍舍之,乘今夜掘开棺木,看娘子如何,不意娘子醒来,实乃天幸。”花羞已醒人事,忽忆家中前日之事,遂以其情告李辛云:“只因潘秀背盟,已致闷死,今天赐还魂,幸得有缘,遇汝掘开坟墓,再得更生。此恩无以为报,今亦不愿回家,愿与你结为夫妇,棺木中所有衣服物件尽与。”李辛甚喜,仍然掩了坟墓,遂与花羞同归。天尚未晚,到家叩门,其母开门,见李辛带一妇人同归,怪而问之。辛告其母云:“此女原在娼家,与儿相识数载,今情愿暂弃风尘,与儿为姻,今日带归见父母。”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妇,情亦相爱,人不知其为花羞女矣。李辛尽以其衣物首饰散卖于他处,因而致富。
半年余,邻家偶因冬夜遇火,烧至李辛屋舍。花羞慌忙无计,单衣惊走,与辛各散西东。行过数条街巷,栖栖无依,忽认得自家楼屋,花羞遂叩其父母之门。院子喝问:“谁叩门?”花羞应云:“我是花羞女,归来见爷娘一次。”院子惊怪云:“花羞已死半年,缘何来叩门,必是强魂。”院子遂与花羞道:“明日自去通报你爷娘,多将金钱衣采焚化与娘子,且小心回去。”院子竟不敢开门。花羞欲进不得,欲退不得,风冷衣单,空垂两泪,无奈投奔。忽望见潘家楼上灯光闪闪,筵席未散,又去扣潘家门。
门子怪问:“是谁叩门?”花羞应声:“传语潘八官人,妾是刘家花羞女,曾记郎君昔日因戏牙球,遂得相见一面。今夜有些事,径来投奔。”门首遂告潘秀。秀思量怪异,若是对门刘家女,死已半年,想是魂魄无依。遂呼李吉点灯,将冥钱衣来焚与之,秀自持剑随身,开门果见花羞垂泪乞怜。秀告花羞云:“你父母自是大富之家,何不回去觅取些个香楮便了,何故苦苦来相缠。”
言罢,烧了冥钱后,急令李吉闭了门。花羞但连声叫屈,苦不肯去。秀大怒,出门外挥剑斩之,遂闭门而卧。
五更将尽,军巡在门外大叫:“有一个无头的妇人在外,遍身带血。”都巡遂申报府衙去了。是时哄动街坊,刘长者闻得此事,怀疑不定。一夕梦见花羞女来告云称:“是被潘八杀了,骸尸现在他门外,爷娘代女伸雪此冤,此恨未已。”言讫,掩泪而去。长者睡觉来,以此梦告其妻云:“花羞想必是被人开了墓。”
次日遂去掘开坟看验一回,果然不见尸骸,遂具状陈诉于拯。拯即便差人追唤潘秀,不多时,公差勾到。拯以盗开坟墓,杀了花羞事问之,秀不知其情,无言可应。拯立将秀根勘原由,秀逐一具供云:“刘家花羞女死半年,忽一夜叩门,秀开门见之惧怕,意谓疑是强鬼为妖,便将冥财烧化与之。花羞定不肯去,遂以手中所持剑斩之,并不曾开了坟墓之故。”拯疑而未决,将潘秀一起监收狱中。随即具榜遍挂四门:“为捉到潘秀杀了花羞事,但潘秀不肯招认,不知当初是谁人开墓,故得花羞还魂,仰前来知证,给与赏钱一千贯。”李辛见此榜,遂入府衙来告首请赏,逐一供具花羞还魂事因。拯遂判:“李辛不合开墓,致令潘秀误杀花羞,将李辛处斩市曹;潘秀免罪,放回宁家。”后潘秀追思花羞之事,忧念深重,遂成羸疾而死。是亦花羞女冤愆之报复也。
§§§第九十五回包公花园救月蚀
断云:
包宰文星去救掩,术人精艺众咸钦。
平生正直神明护,一念先言感众心。
传说包拯来判开封府之后,胥吏畏威,百姓安业,正是:
月夜花村无犬吠,月明茅店有鸡鸣。
一日侵晨,包公安排轿马出衙,见府前有一个算命巡官,揭起一个招牌,画一个月,有九分黑,只有一分明。拯看见以后,回衙便问诸吏云:“适间出衙,见府前是谁人开卦铺?”诸吏通复道:“是李先生。此人极明阴阳推算之学,言无不验。”拯闻讫,即差人请得李先生来。先生入府参见毕,因告:“判府唤小术士有何钧旨?”拯问:“先生你何故无礼,在府前开卦铺,招牌上画一个月,有九分黑,却有一分明,必是道我为官不明,故画此月相讥乎?”先生告判府云:“居是邦,不非其大夫。况判府自到任以后,刁奸潜伏,鬼神钦仰,胥吏不出于公庭,下民乐业于乡村。小术士瞻敬畏威尚不暇,焉敢妄为有相讥之埋?曾缘此月十五夜半子时,月蚀九分,所以今早晓示众人知,其夜鸣锣击鼓,准备救救月蚀矣。”拯听罢,私忖此术士道:“若还不蚀如何?”
先生道:“如其夜不蚀,是小术士惑乱民聪之过,甘伏死罪。”拯又问:“汝在谁家安泊?”先生道:“在中街郭主人店安泊。”拯便差公吏唤得店主人到厅前,同李先生立下生死文字,监取先生,莫令走失。吩咐:“其夜若果然月蚀,当与你申奏朝廷,保汝作司天大监之职;如其不蚀,断罪非轻。”主人领取先生回去,只管理怨:“是你自生事端而取罪责,休得连累我。”先生道:“主人不须烦恼,吾之算历定然不差。”
至十五夜黄昏左侧,一城人准备月蚀。其夜,拯亦备香烛去后园,披发仗剑。须臾间,但是黄道黑蔽,星斗漫漫,似有月蚀之状。拯以剑指定,喝道:“月孛星不得无礼,敢犯月宫!”道声才罢,忽然清风过处,云气收藏,孛星遂不得过宫,月竟不蚀。
满城人尽道李先生明日定被包判府断罪不轻。
拯次日侵早,差人拘唤李先生。主人甚恐,先生道:“不妨,非干你事,我见判府自有理说。”先生遂与吏人同往,到厅跪下。
拯问先生:“你道夜来月食九分,因何不食?”先生告判府:“夜月当食九分,被文曲星在后园内披发仗剑,喝住月孛不得无礼,所以孛星过宫不得,月明到晓。”拯大惊道:“先生妙术甚精!”
遂安排酒席,厚待之而去。申奏朝廷,乃后事也。
§§§第九十六回赌钱论注禄判官
断云:
致使郑强来地府,判将丘旺夙冤愆。
井中枯骨因瞑目,雪洗方消复见天。
传说包拯守开封府时,东京城内有个赌钱人,姓丘名旺,年二十五,家道消乏,贫穷彻骨,至于衣不盖形,食不充口,忍饥受冻,日夕只怨注禄判官全不注禄与我,致有此贫难。一日被众人打弄云:“今有包相公,清镜如水,日判阳情,夜判阴事,追人便到,追鬼即来,何不去论这注禄判官?”丘旺依其说,即将纸一幅,写成状子,入府衙诉论:“注禄判官不与我注禄,以致饥寒无靠,乞相公差人追理。”拯大怒,便道:“这汉子莫是心狂发颠?”令左右乱棒打出。旺但伏地不起,只得准他状子,令在外伺候。丘旺既出,拯问:“今日是哪个值堂?”郑强进前禀道:
“今日是小人值堂。”拯吩咐云:“与你现钱一百贯省安家下,明日来领文引追人。”郑强领诺。
次日郑强去请文,强见名字是追注禄判官,郑强告相公:
“不敢承受,乞差别人去。”拯发怒云:“你请了官钱,却不去追人,故来推托。若不去,大棒责你。”郑强又复相公:“这注禄判官是阴司之人,如何可追?”拯遂教他云:“你归家将白纸钱烧送土地,然后用麻索一条,祷祝自系,待气未绝却解下,妻儿不得哭,魂魄必入阴司,即可见注禄判官。”郑强没奈何,遂如其言,回转家中,与妻阿黄商议其事。妻云:“包相公所命,想是无事,只得依其行便了。”郑强嘱咐妻毕,烧却纸钱与土地已了,取一条麻绳于密室自缢而死。其妻即便解下,用被紧包住,待等醒来。有诗云:
丘旺狂为自不才,却将诬状诉清台。
当时不是包公计,谁救郑强目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