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8580—2001《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规定,三合板国家标准允许值≤5毫克/升,贴面刨花板国家标准允许值≤1.5毫克/升。超过标准销售,属于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理应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