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应载明约定建筑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未作约定,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房人有权退房,卖方应在买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已付房价款退回,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的利息。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其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房人返还购买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卖房人双倍返还购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