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影响健康的118个家庭生活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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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使用味精悠着点儿

1.不是所有的菜都能放味精

2.味精使用的五种禁忌

生活中,尽管使用鸡精的家庭越来越多,然而味精作为一种常用的调味品,仍然有它的一席之地。味精能够提鲜,但并不是所有的菜肴都适宜放味精,有些菜肴放味精不但达不到提鲜的目的,反而会影响味道及营养。

那么,都有哪些菜肴不适合放味精呢?

(1)用高汤烹制的菜。高汤本来就具有鲜、香、清的特点,而味精只具有一种鲜味,而且味精的鲜味又与高汤的鲜味不同。如果用高汤烹制的菜加入味精,反而会把高汤的鲜味掩盖,使菜的味道不伦不类,还不如不放味精好吃。

(2)酸味菜。糖醋、醋熘和酸辣等酸味菜,烹制时忌放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溶液中不易溶解,而且酸性越强,溶解度越低。酸味菜中放入味精,不会获得应有的效果。

(3)用鸡或海鲜炖的菜。鸡或海鲜有较强的鲜味,再加味精纯粹是浪费,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

(4)炒蛋。炒蛋时如果放味精,不但不能增加鲜味,还会破坏鸡蛋的营养成分。

味精溶于水,进入肠胃后能被人体吸收,具有改善和保持大脑功能的作用,但在使用中要讲究科学,不然,不仅不能调味,而且还有损于身体健康。为此,使用味精时应注意以下几种禁忌。

第一,使用味精不能过量。味精具有强烈的鲜味,在制作菜肴时使用要适量。比如,炒一盘白菜用料1000克,味精用量在0.4克左右为宜。味精放多了会使菜肴产生一种似咸非咸、似涩非涩的怪味,失去其调味的作用。另外,过多地食用味精,会引起一些疾病,如头、胸、背、肩疼痛。据有关部门规定,味精的摄入量每人每天忌超过120毫克/千克体重,如体重50千克的人,味精摄入量不得超过6000毫克。

第二,味精不能长时间高温加热。味精易溶于水,在100℃以下,味精中的谷氨酸钠不会发生大的化学变化,当温度超过100℃时并长时间加热时,就会生成一种不仅无鲜味、而且有毒的成分,叫做焦谷氨酸钠。所以,在制作菜肴过程中,不要过早地放入味精,在汤、菜即将出锅时放入味精最好。

第三,不能在酸碱性食品中放入味精。因为味精中的谷氨酸钠遇到酸碱会发生化学变化,使味精中的谷氨酸钠变成谷氨酸二钠。例如,在制作有糖醋汁或番茄汁的菜肴时,就不必放入味精,否则,放入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第四,婴儿食用的食品中不能使用味精。科学研究表明,婴儿食品中使用味精,味精中的谷氨酸会和血液中的锌发生特异性结合,生成不被吸收的谷氨酸锌而排出体外,导致婴儿缺锌,造成智力减退、生长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因此,哺乳期妇女忌食用味精,三个月以内的婴儿禁止食用味精,一周岁以内的幼儿以不食味精为宜。

由此可见,使用味精是要多加注意的,一定要把握上面提到的一些使用细节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