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典范
松下电器(Matsushita Electric Industrial,日本企业,主营电子电气设备)
在2004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松下电器位于第31位。
解释
权力重心下移法则,指的是将权力向管理层次的中下层倾斜,使中下层具有更大自主权,同时承担更大的管理责任。
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权力过分集中,也等于把责任过分集中,导致相当多的中下层员工责任心不强,或者根本就没有与责任对等的权力。权力相对向下倾斜,相当于让更多的人来承担责任。
典型案例
也许很多人并不知道,当松下电器在电器界成为屈指可数的大企业时,尽管经营状况良好,但也出现过短期的局部失控现象。虽然及时扭转了局面,可给松下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在松下电器发展到拥有1400多人规模的时候,松下曾把工厂的日常管理交给得力的人去负责,因工厂未相对独立,管理者仍不敢大胆行使权力,事事还得向松下汇报,请松下裁定决策。由于责权划分不明,问题出现了。松下自咎反省:虽然各工厂都勤勉尽力,但实际效果却有好坏之分,而各工厂的待遇却都是一样的,这是不公平的。如此以往,必然会滋生懒惰、保守、不思进取的陋习。
针对这种情况,松下明白了:一定得下放权力,一定得相对独立。于是,他想到了“事业部制度”。“事业部制度”实际上是一种“分权经营”的方式,即部长对客户负责,各厂长对部长负责,员工对厂长负责。从表面形式看,每一事业部都是独立的经济实体,但一旦合起来又成为一个大企业,而相互之间又没有脱离固定的母子关系。
最重要的是,“事业部制度”还有很多优点:
第一,采取事业部制度不但使企业得以顺利扩大,而且解决了自己力不从心的问题。
第二,每一事业部都是一个责任中心,责任分明,盈亏明朗,便于考核。
第三,各事业部都具有小型企业之特点,产品较单一,致力于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因此能培养出许多技术专才。
第四,由于各事业部部长担负盈亏的全部责任,自然而然会产生强烈的消费导向——非常重视并竭力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第五,一个事业部盈利,绝不分利给另一亏损的事业部。每一事业部都必须靠自己想办法盈利。因此,各事业部就不会抱有依赖思想,把自己放到整个电器业中去竞争。
鉴于事业部制度的以上优点,第二年,松下就在公司内部大刀阔斧地推行“事业部制度”。松下把收音机部门改为第一事业部,任命井植岁男为部长;电池车灯和电池部门改为第二事业部,井植薰担任部长;配线器具、合成树脂及电热器等部门合并成第三事业部,松下自己兼任部长。另几个直属公司的部门有:营业部、人事部、研究部。每一个事业部就像一个小型企业,在生产、销售、财务、研究开发等方面都相对独立,拥有一定的自主权,部长负该部盈亏的全部责任。对各部门的检验标准是以盈亏为第一标准的。
但集权与分权必须并存,两者都得有个适量的度。为此,松下制定若干措施加以有效的管理:
(1)各事业部长全盘处理日常事务,但必须定期向总公司汇报。
(2)各事业部虽然财务独立,但盈余需交总公司统筹管理,想要增资扩充的事业部,均需向总公司申请n(3)日常教育由各事业部独立进行,但职业性的教育训练由总公司集中推行。
(4)员工的日常人事管理由各事业部负责,但人事的升迁必须由总公司统一裁决。另外,高中以下学历的职员,未经总公司的认可,一律不得聘用。
(5)各事业部面向市场竞争,但开发的新产品如与另一事业部的经营范围重叠,必须报总公司审批并裁决。
目从推行了事业部制度,不仅有效地解决了松下力不从心的问题,而且也强化了公司内部竞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