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贤士的答辩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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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李翱

李翱(约772—844年?),字习之,河北赵郡(今河北赵县)人。唐德宗贞元十四年登进士第,授校书郎。宪宗元和初,任国子博士、史馆修撰;元和十五年,授考功员外郎并兼史职。后被贬为朗州、庐州刺史。在任期间,曾打击“权豪”,抚恤“贫弱”,有“美政”。文宗即位,“入朝为谏议大夫,寻以本官知制诰”;大和三年,拜中书舍人,后又被贬。大和八年,征为刑部侍郎;九年,转户部侍郎;同年七月,检校户部尚书,襄州刺史,充山南东道节度使(治所在今湖北襄阳),卒于镇,故称李襄阳。“翱始从昌黎韩愈为文章,辞致浑厚,见推当时,故有司亦谥曰文”(《新唐书》本传),世称李文公,有《李文公集》传世。

翱与韩愈志同道合,亦企图以儒学古道医治王室衰败、藩镇叛乱之痼疾。为文尚气质,主张“文、理、义三者兼并”。既反对“务于华而忘其实,溺于文而弃其理”的形式主义倾向,而也强调注重文彩。他提倡独创,反对因袭,要求文章“创意造言,皆不相师”。文学主张也大体与韩愈同。他是韩愈的高足弟子,当时著名的古文家之一。“李翱之文,其味黯然而长,其光油然而幽”(苏洵《上欧阳内翰书》),深得韩文之一体而又自成风格。他的文章,优游凝重,平直中隐有波澜,常以意态取胜。不少人将他与宋朝的欧阳修之文章风格相比。

复性书

昼而作、夕而休者,凡人也。作乎作者,与万物皆作;休乎休者,与万物皆休。吾则不类于凡人,昼无所作,夕无所休。作非吾作也,作有物;休非吾休也,休有物。作耶休耶?二者离而不存;予之所存者,终不亡且离也。

人之不力于道者,昏不思也。天地之间,万物生焉。人之于万物,一物也。其所以异于禽兽虫鱼者,岂非道德之性乎哉?受一气而成其形,一为物而一为人,得之甚难也;生乎世,又非深长之年也。以非深长之年,行甚难得之身,而不专专于大道,肆其心之所为,则其所以自异于禽兽虫鱼者亡几矣。昏而不思,其昏也终不明矣。

吾之生二十有九年矣。思十九年时,如朝日也;思九年时,亦如朝日也。人之受命,其长者不过七十、八十、九十年,百年者则稀矣。当百年之时而视乎九年时也,与吾此日之思于前也,远近其能大相悬耶?其又能远于朝日之时耶?然则人之生也,虽享百年,若雷霆之惊相激也,若风之飘而旋也,可知耳矣,况千百人而无一及百年者哉?故吾之终日志于道德,犹惧未及也,彼肆其心之所为者,独何人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