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散居世界各地,虽然依地区分有美国系及苏俄系之别,但是他们都自视为同胞,无论住在华盛顿、莫斯科,或伦敦等地,犹太人之间都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例如,住在美国的名叫合利·威尔斯顿的犹太钻石商人,他联合全世界的犹太钻石商组成一个庞大的集团和其他国的人做生意。又如居住在瑞士的犹太人,最能利用中立国的特性,同时联络美国的犹太人和俄国的犹太人来从事国际性的交易。犹太商人善于投机,这同他们对钱的“准神圣”态度有很大的关系。在生意场上,犹太商人眼里看到的只有商品,而商品只有一个属性,那就是能生钱,除此之外,其他人为附加的属性,在作为商品的物品上都不存在。犹太商人没有让商品具有过多象征意义的习惯。正是由于这一点,犹太商人做生意时经营范围可以大大超出一般商人的范围。比如一般企业家对自己创立的公司都有一种特殊的情感,终身厮守,而子女继承之后,带上了一层对祖宗崇拜的神圣色彩。但对犹太商人来说,出售自己的公司如家常便饭,只要能赚钱就行。因为在他们看来,创立公司本身就是为了赚钱,现在趁公司正在赚钱之际,把它卖了赚更大的钱,是完全顺理成章的事。同样的道理,犹太商人在投机时,对于所借助的东西,也从不抱有什么神圣感。只要有利于赚钱,且不违反法律,拿来用就是,完全不必考虑过多。因此,犹太商人可以在别人看起来是无可借助的条件下,也顺顺当当地投机成功。要赚钱,就不要顾虑太多,不可为原来的传统习惯和观念所约束。要敢于打破旧传统,接受新观念。同样,要想赚钱,也是要打破成见的。试想一想,如果因为对方的思想意识不同,自己在原来成见的作用下,主动放弃了一次赚大钱的机会,岂不是太可惜,太不值得了!我们知道,金钱是没有国籍的。所以,赚钱,也不应当区分国籍,为自己圈划赚钱的种种限制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