貔貅没有屁股,是只进不出的,很小气。我特意挖了个大屁股,做吉祥物来说的话有进有出。财富如果不漏的话不撑死掉你,应该要漏。
——曹德旺(福耀玻璃集团的创始人、董事长)
活在人们尊重中的慈善家,比孤独死在存折单上的守财奴光荣、伟大。
——陈光标(江苏黄埔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长)
人不能把金钱带入坟墓,但金钱却可以把人带入坟墓。
——牛根生(蒙牛乳业集团的创始人)
就在30年前,我们国家实施的还是计划经济,国家经济几乎崩溃。突然转到市场经济,要创造财富,就必须依靠创造财富的积极性,这就涉及到私有财产的保护问题,企业家的待遇问题。当时一切都是空白,人们的意识和法律都需要紧张忙碌地转型。因为没有先例,很多制度的建设,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企业家触及并引发的。
邓小平说的“摸着石头过河”说得太形象了,水急,水花四溅,眼睛都睁不开,只能弯着腰,手在水里摸着一块石头算一个依靠,这个过程是我亲身经历过的。我在海南开砖厂时,只有做一个企业家的梦想与激情,但还不会做生意,最困难的时候给工人发不起工资,只能每天去买一袋大米交给工人。那时候还能想什么呢?拼命想销售,逮着任何一个人都问你要不要砖头,就这样还被人骂做“推销员”。那时候“推销员”是一个骂人的词,我们经过很长的时间才改变了人们对销售和服务的偏见。我的这个经历只是千千万万个早期下海的人的微小例子,事实上,当时“下海”的人遇到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在过去是从未有过的。
当时的企业家,他们尚不能肯定自己的身份。一方面得相信新的体制,新的价值观,新的市场经济,一方面又因为市场体系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而受到制约。他们在朝向创造财富的每一步努力,都冒着触犯原有法律或道德的风险,如果事实证明企业家的行为对社会更有益,国家会修订法律适应企业家的行为,但那是后来的事情了。他们也会跑到法律和道德的空白处,那儿只有需求,其他什么都没有。这时候他们所做的任何事,都很难有什么政策依据。在这种情况下的企业家,不得不依靠传统的道德理念来保全自己,其中一点就是克制物欲,绝不个人占有金钱。即使通过自己的努力,创造了大量财富,也绝不多拿一分。这是一种依靠道德力量的超脱。
在第一代企业家中,潘石屹认为这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有三个人:第一个是王石。我们当年到深圳的时候,万科已经做得非常大了。现在,万科是全世界第一大房地产公司,从开发房屋的套数来看,万科开发的套数相当于整个香港的开发量。可是王石占的股份只有零点二几。如果是没有从金钱的占有欲面前超脱的话,他也可能会成为转型期的牺牲品。第二个人是柳传志,联想集团现在做得非常大,把美国的IBMPC业务都收购了。这样的情况下,他在联想中占的股份也非常少。还有像张瑞敏,就是在一个国有企业,自己拿点工资奖金,再有点期权什么的,其他就没了。
时代让这一代的企业家成功,企业家本身却可能没有赚多少钱。他们的私有财产跟后来的像我们这批第二代企业家比,太少了,可他们是中国市场经济中真正创造社会财富的奠基人。他们开创了整个市场制度,我们受惠于他们,他们是我们的兄长。我们这一辈权益合法化后的企业家,同样需要从金钱的占有欲中超脱出来。说到底从金钱中超脱就是从各种欲望中超脱。你不能因你有钱,任何欲望都去满足,你就放纵自己,或者利用金钱的力量伤害道德。道德是人类社会磋商出来的公约。你令他人丧失磋商权,他可能就会以暴力来表达不满了,会以恶对恶了。所以随时克制自己的欲望,或者从中超脱,是保命仙丹。
我们在发展自己的企业的同时,必须关注和推动经济制度的建设和健全,否则,只顾数钱,最终会没钱可数。金钱、财富作为社会最重要的资源,其保护和管理都蕴含着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智慧和意见。而你,也必须积极参与磋商,最终要的是建立制度,完善环境。金钱身上的社会属性真是太明显和太强烈了,换一句话来说,你的钱最终还是社会的钱。你死了,钱不会赖在你身上不走。
经商的商经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商人片面强调自己这方面的利润,只要有机会就不惜损害对方的利益。这不是一流商人的境界。所谓合理利润,意味着要在合作各方的利益分配中寻求平衡。一方得到不合理的高利,即意味着另一方只得到不合理的低利。这种合作是无法持久的。生意场上,“我好你也要好”,让大家一起赚钱,自己就能够不断地赚钱了。
有些人目光短浅,只贪图眼前利益,做生意时只想着自己独吞,结果往往是一时赚得小利,而失去了长远的利益,真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