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回想起来,我发觉当时自己确实有些意气用事,那个警察的怀疑也并非无中生有。经过这几年阅读和创作推理小说的洗礼,我自己甚至也对当时那个不在场证明产生了质疑。
正如警察所说,即便和我聊天的确实是双双本人,也有可能是对方利用了某种手法和工具和我远程聊天,给自己制造了虚假的不在场证明。
关于使用手机的推测,我在当时就已经分析过了。所以双双当时应该是用了其它的工具。现在想起来应该就是电脑没错了。
双双家在当时就有一台很高级的电脑,而且音响,耳麦,视频等多媒体配件一应俱全。所以当时很有可能就是她利用这些东西制造了一个可以给我造成错觉的现场。
她先在把电脑音响通过延长线放到卫生间里,至于延长线可能放到了地毯下面,这样就不会引起我的注意。然后就在家中耐心的等着我的电话,在我打来电话说要来还书后,她就约了一个当初早已经计算好的时间让我过来,也就是足够她从自己家赶到她前夫家的时间,然后她在电脑上登陆QQ,并且打开视频头。这时就出现了两种可能。
一:她借口有事情约他前夫在QQ上视频聊天,聊到中途她可能提出有重要事情需要面谈,所以要赶过去,并告诉对方不要关闭视频窗口。这样的话她前夫可能会感到疑惑,估计她找了一些借口搪塞,例如最近家附近总有小偷之类的,要让对方通过视频帮自己留意下家里的情况之类的。
二:她事先准备好一台笔记本电脑,然后登陆网络,使用另外的QQ号和自己电脑上的QQ进行视频聊天,然后在保持聊天窗口的情况下,带着笔记本来到前夫家。
不管她使用的是哪种方法,总之这都是本案中最关键的一环。
她来到前夫家后,趁其不备杀死了他,然后就在那里通过视频等着我来到她家。不久,我如约来到她家,她通过视频听到我的敲门声,然后在她那边向我喊话,因为音响已经被移到了卫生间,所以给我造成了她在卫生间的错觉。至于当初在她告诫我不要去打扰小明,其实并不是象最开始我分析的那样,是她在卫生间听到了我在房间里移动的声响,而是她通过视频头确实看到了我的举动。因为显示器已经进入了休眠状态,所以我根本不会注意到电脑里的视频是开着的,而且当时我对电脑网络根本不感兴趣,所以她也不用担心我会因为好奇去动电脑。就这样,她在数十公里外的命案现场,通过视频和我聊天,给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后来我因为她迟迟不从卫生间里出来而无奈离开后,她就清理掉她前夫家电脑(或则自己笔记本电脑)上的聊天纪录,然后赶回了自己家。
这应该就是双双当时制造不在场证明的手法了,现在看来非常的简单。不过因为我当时对于电脑网络一无所知,所以根本不会看破她的这个诡计,而且我因为对她的爱慕让自己感觉她不会犯罪,所以才陷入她设下的圈套,帮她制造了那个不在场证明。
以上的结论不过是我在案子发生很久之后无聊时的推测而已,或则说是一种类似小说的即兴创作。因为在案子发生后不久,警方就找到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