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大中国上下五千年:中国取名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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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涵义丰富的取名习俗

古人总是试图通过名字来承载自己的志趣、追求、希望、抱负、排行、地位、吉祥、长寿等多方面的信息,因此,古人在取名字时,尽量从字的音、形、义、阴阳五行、八卦等多方面考虑,从而能使自己的名字在他人的视觉、听觉和意念上留下良好的印象,使他人能领悟到当事人姓名的深刻蕴义。

古人取名的习俗,大概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光宗耀祖与强调道德规范

中国人在取名时非常看重伦理道德和功业,常以强调道德规范与建功立业的字入名,以“德”命名者有曹孟德、朱德等;以“仁”命名者有王守仁、李宗仁等;以“义”命名者有李义府、李义山等;以“忠”命名者如杨国忠、张献忠等;以“孝”命名者有郭奉孝、方孝孺等;以“信”命名者有韩信等;以“谦”命名者有吕祖谦、于谦等,还有起字义为光宗耀祖的名字,如汤显祖、宗敬先等。

祈福

选择表示吉祥、福禄和预兆事业发达的字取名。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的,“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古人在取名字时,借助命名表达对优裕生活和高贵地位的祈求,或者抒发命名者的情感,如罗福寿、范新科、唐殿魁、黄知榜、李秉贵、钱运高等。

尊古敬宗

古人命名时也“信而好古”,表达出对古代文化制度和人物的敬仰,其具体方式是在字里加上如希、尊、学、宗、敬等字作为自己的名字,如曹子舆,字希孟,此名来源于对孟子的景仰(孟子,名柯,字子舆);吴中旦,字希周,此名因仰慕周公旦而起;范学朱,字用晦,由宋代大理学家朱熹字“用晦”而来。有些仰慕先贤古圣者,则直接在名字中间加仰、慕、宗等字,如钱宗尼、张慕渊、李敬舆等。在敬宗方面,避讳自己的先祖与上司的名号,其一是汉族传统讲辈份,故各家族都有谱辈口诀,以供后代排辈取名。其二是由汉族文化的特殊性决定,汉姓时承继父姓,然后再起一个本人的名字,在封建制度下,别说不能与自己的祖宗、上级同名,甚至连称呼的权利都受到限制。

消灾

通过取名表达消灾去病、逢凶化吉的愿望,如霍去病、洪秀全、辛弃疾等。咸丰年间,在广东花县诞生了一个男婴,取名为洪仁坤,洪仁坤长大后参加科举考试,接连三次名落孙山,第三次落榜后,他病倒在家,卧床不起,久治不愈,为了使身体得以康复,改名洪秀全,他就是中国历史上太平天国运动的领导者。

添寿

人总是希望生命越长越好。古时生产力低下,人的平均寿命比现在人短几十年。于是,古人对生命的执着和祝愿,有时也通过命名表现出来。所以在取名时喜用“寿”字,如毛延寿、徐增寿等。另外,喜以延年、万年、永年、万龄、松龄、鹤龄为名字的人也很多。

双名制、多名制

传统上,实用性的双名制和多名制广泛应用于中国汉族文人和少数民族中,成为人们的一种习俗。一些雅士、谋士、文人在著书立说、社会交往时,常用笔名、艺名、别号;与亲朋好友交往时,多用诨号、小名;在官场上多以官职相称。在中国古代,汉族具有文化优势,少数民族不仅在政治、经济、教育、科学等方面与汉族融合,还在取名时实行汉族—本族双名制或多名制。双名制或多名制的使用,主要与适应环境、方便交际有关,在不同场合使用不同名字,以达到方便社会活动的实用性目的。

延伸阅读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宋朝陆游《老学庵笔记》记载,当时有个叫田登的人做州官,要老百姓避讳他的名字,因“登”与“灯”同音,老百姓“点灯”只能说“点火”。元宵节放灯时,他出布告说:“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来就用“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指统治者自己可以任意作为,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