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贵乡公正元二年十一月癸丑诏瘗洮西战亡及
溺死露骸
按魏志高贵乡公纪二年诏曰往者洮西之战将吏
士民或临阵战亡或沉溺洮水骸骨不收弃于原野
吾常痛之其告征西将军安西将军各令部人于战
处及水次钩求尸丧收敛藏埋以慰存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