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贸总协定的产生
二次大战之后,国际经济严重萧条,国际贸易秩序混乱,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建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作为支撑全球经济的三大支柱来调节世界经贸关系,推动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194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定召开一次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并成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着手起草国际贸易组织章程。1947年4月至10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筹委会会议同意将正在起草中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涉及关税与贸易的条款抽取出来,构成一个单独的协定,并把它命名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2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这份“临时适用”议定书。它于194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根据该文件成立了相应机构,其总部设在日内瓦。
关贸总协定在国际上提供了一套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规则和程序,并对缔约国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作了具体规定。尽管关贸总协定作为临时性协议而实施,但在半个世纪的历程中几经修订和充实,已演变为一个事实上的经济贸易组织。在关贸总协定主持下,各缔约方的关税均有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发展中国家则下降至12%左右,对于促进贸易自由化和国际贸易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为了适应形势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议”,1995年1月1日起“世界贸易组织”正式生效运转。1995年1月31日,世贸组织举行成立大会,取代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世贸组织是全球唯一的一个国际性贸易组织,负责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往来和协定。成立世贸组织的基本目的就是促进各国的市场开放,调解贸易纠纷,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
世贸组织的宗旨是在提高生活水平和保证充分就业的前提下,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实现全球资源的最佳配置;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需要相称;保护和维护环境。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等领域。世界贸易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它的基本原则是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改革。它的基本职能是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他同制定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部长级会议是世贸组织的最高决策权力机构,一般两年举行一次会议,讨论和决定涉及世贸组织职能的所有重要问题,并采取行动。部长级会议的主要职能是任命世贸组织总干事并制定有关规则;确定总干事的权力、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以及秘书处工作人员的职责及任职条件: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做出解释;豁免某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和其他多边贸易协定所承担的义务;审议其成员对世贸组织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提出修改的动议;决定是否接纳申请加入世贸组织的国家或地区为世贸组织成员;决定世贸组织协定及多边贸易协定生效的日期等。下设总理事会和秘书处,负责世贸组织日常会议和工作。
世贸组织成员资格有创始成员和新加入成员之分,创始成员必须是关贸总协定的缔约方,新成员必须由其决策机构——部长级会议以三分之二多数票通过方可加入。根据世贸组织的规定,一国要加入该组织必须提出申请,并递交备忘录,详细列出申请国符合世贸组织规定的经贸政策和法律原则。世贸组织则成立一个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并与申请国就开放市场等问题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再经世贸组织理事会通过相关的文件后,申请国即可签署相关的议定书,并在向世贸组织呈交正式通知书30天后成为成员国。
1997年10月9日,世贸组织启用新的标志。该标志由六道向上弯曲的弧线组成,上三道和下三道分别为红、蓝、绿三种颜色。标志意味着充满活力的世贸组织在持久和有序地扩大世界贸易方面将发挥关键作用。六道弧线组成的球形表示世贸组织是不同成员组成的国际机构。
(2)世界贸易组织成立的意义
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立并取代关贸总协定,并非只是名义上的变化,而是具有更为深刻的内涵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体现了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愿望,那就是要建立一个强大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经济贸易体制,在国际经济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它同时也标志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共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