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一个守望者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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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永不凋零的绿叶

他们出生在江苏一个有名的花乡。她比他大一岁,她在南京读大一时候,他正在为人生最重要的关口——高考拼搏。

那年暑假,她听说他差两分没有达线,到他家,告诉他她们学校的成教院也收他这样的学生。

于是,在八月的一个雨天,他们一同南下。到学校,交了钱,办了所有手续,他成了成教院英语系的一名新生。在她的照顾下,他很快熟悉了学校的一切。

开学还有十多天,两个人,一同吃饭,一同学习,一同运动。她带着他,走遍了南京十多处有名的景点。有一天,在经过一条两边满是银杏的大道时,他看着那满树碧绿的扇形叶片,他想到家乡有人曾出高价收购银杏叶,于是感慨地说:“这满树叶子都是绿色的钞票啊。”

她笑他的迂。他说,可惜这不是在家乡,可惜这不是他家乡的树。

形影不离地在一起生活十多天。开学前的一天,两人去一个景点游玩。公交挤得要命,当公交车转弯的那一刻,他发现她没有站稳,伸出手,却握住一个放不开的爱情。她兴奋地把消息告诉家人,却遭到家人的一致反对。

开学前两天的晚上,又是个雨天。像所有爱情开始时的主角们一样,他们面对困难也不知何去何从,患得患失,神不守舍。当他们无助地路过住宿部的传达室时,他发现传达室的屋檐下有个熟悉的身影。他放下拥她的手臂,把雨伞交到她手里,走到屋檐下,发现年迈的父亲正在四处张望。

父亲告诉他一个好消息:家里收到降分录取通知书,学校让他一个星期之内报到。

但这个消息,对他,对她,无疑是雪上加霜。她不能阻拦他,就像他不能阻止她家人的反对一样。

他安顿好父亲,两个人相约到教学部的大教室。见面后,两人相拥哭到无力。他说,明天上午,他退完手续就赶到学校报到。她说,明天中午十二点,还在这个地方,如果她不出现,表明他们的感情就没有明天。

第二天,十二点,她没有出现。他带着受伤的心灵,和父亲去了另一所学校,面对许多报到时开心的笑脸。

一个学期多么漫长。他收到过她的来信,奇怪的是竟写着家乡的地址。他想可能是她利用周末回家,顺便写信给他。他认出她的笔迹,却没有打开信封。他把信撕碎,却无法消除家庭带给他的自卑。学期结束,他开始害怕,害怕回家,害怕遇到她,害怕触碰那个敏感的伤疤。回到家,他把自己关在家里,成天只是看书。

有一天母亲却问他怎么不去看看她。他反问一句,她有什么好看的。

母亲很是意外,原来他不知道她退学在家已整整一个学期。

他看到她时,她正坐在轮椅上,手里举着一片树叶,对着阳光。那是冬天女贞树绿色的叶片,她看着它的脉纹,很认真,以至于没有听到他沉重的脚步声。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蹲下身子,抚摸那垂下的两根空空的裤管,眼里写满疑问。

她告诉他,在他和父亲去办理退学手续的上午,她和一个同学在街上为他购买送别礼物。回来时,她们路过那条植着银杏的大道。她想起他说过的话:这满树的叶子都是绿色的钞票啊。这时,一片叶子正从树上飘下来,她情不自禁地伸手去接,准备把它作为十二点见面的信物。叶子转了一个圈,她跟着跑过去,被身后驰过的汽车撞了个正着……出院后,她执意回到家乡,因为只有家乡,才有四季常青的绿叶。

回到家,他告诉父母,他打算结婚。父母没有反对,婚礼就安排在那年寒假的年后。上学时,他给同学带了一大包喜糖。同学们吃着喜糖笑话他太过匆忙,他笑着,脸上带着两行晶莹的热泪。没有人知道,这甜蜜的喜糖里,包着多少辛酸的秘密:在滴水成冰的冬天,他拥有一片永不凋零的树叶。

两颗纽扣的爱情(爱情)

当蜜蜂爱上蝴蝶

“最后一个节目,小提琴独奏:《梁祝》,演奏者:艾诗妍。”

台下掌声如潮。

报幕员是我,演奏者也是我。我是我们学校联欢会的主持人兼台柱子。当然拿起小提琴,开始专心致志地演奏,掌声偃息,每个人都好像看到两只绝美的蝴蝶在透明的音乐声中翩翩舞蹈,舍不得出声惊扰。

我的小提琴有生命,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这首曲子也有生命,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艾诗妍,女,二十一岁,上海一所知名大学三年级的学生,主修弦乐,下半年就要出国深造。这场送别师姐师兄的毕业演唱会,算是给自己辉煌的履历小添一笔吧。

没想到却遇上踢馆的。

恍惚间花香如海,蝴蝶围绕,数千学生的眼睛齐刷刷盯着台上,我感觉不到。我沉醉在自己的世界。

这时台下一角却有吉他的声音突兀而起。也是《梁祝》,声线略低,质感有些粗糙,却自有一种粗犷难言的味道;衬着小提琴圆润如丝的声响,像是一声声婉转低叹的对唱。我心里叹息,这谁呀这。

观众也呆了,就那么张大嘴巴,眼睁睁看一个家伙一边弹着吉他,一边漫步走上舞台,和我单挑。

我一分神,差点拉错一个音,吉他手一边摇摆着身体配合节奏、低倾着头弹拨琴弦,一边轻斥:“专心些!”

我更无语了,只好专注拉琴。这两种风马牛不相及的乐器居然也能配合得无比美妙,一曲终了,掌声雷动。

联欢会的结束,也就预兆着漫长的假期到来。

拖着行李箱走出校门的时候,我看到了他。那个和我在舞台上作对的家伙。

他叫骆言,是不远处一家酒吧的驻唱吉他手,这都是事后听人说的。他那次纯粹来玩,结果无事生非。

此刻他斜斜靠着一辆摩托车,叼着烟,抖着腿,百无聊赖,看见我来,把烟从嘴里拿下来打招呼:“嗨。”我目不斜视地走过。

他慢慢跟着我:“美女,交个朋友吧。”

“对不起,没兴趣。”

“没关系,我有啊。”他锲而不舍。

我冷哼一声,继续高傲前行。风吹起我的长发,让我觉得又酷又爽。忽然,“唉哟”,我捂着脸叫了一声。

“怎么了怎么了?”这家伙一脸紧张地凑过来,“迷眼了?别动别动,我吹吹。”

我吓一跳,赶紧往旁边躲。

“怕什么!”他强掰过我的脸,轻轻翻开眼皮,呼地猛吹了一下,“好了!”

“……”我反复揉了揉,嗯,好了。

然后,他突然捧起我的脸,在我嘴上啄了一口。

“你!”我气坏了。这人初次见面即是挑衅,再次见面又改调戏,你当你是高衙内啊!

我扇了他一个耳光,“啪!”转身就走。

他满不在乎地笑一声:“没见过世面的小妞”,骑着摩托从我身边飞驰而过,我气得拾起一块石头丢过去,可惜太远了,打不着。

再见到他的时候,是被我一帮朋友怂恿去酒吧看帅哥,只是我没想到帅哥就是他。

这家伙唱歌时声音浑厚沧桑,眼睛闪闪发亮,飞跃跳动的舞姿配着微微挑起的坏笑的嘴角,让整个酒吧里的人都为之疯狂。

“嗨,小妞,又见面了。”他跟我打招呼,乐队的一班小子挤眉弄眼地坏笑。

我把脸扭到一边。

晚上回家,意外在楼下看见了他。还是斜倚在摩托车上,还是指间夹着香烟,还是黑黑的发丝垂下来遮住眼睛,抬起头,还是一如既往地坏笑。我的心却在怦怦快跳。走到对面,立定,站住,等他狗嘴里吐出象牙,或者吐不出象牙。

他抬起头,黑色的眼珠像猫似的闪闪发亮:“艾诗妍,我喜欢你。”

“我不喜欢你。”

“不管。我爱你就好了。”想了想又补充道:“反正迟早你也会爱上我。”这家伙还真是,真是自大。自大加一点。

不过他倒没说错,我悲哀地想着:说不定我已经爱上他了。真倒楣。

骆言要走了。去广州。组建一个乐队,打天下。

三个月后我也要走。去美国。继续我的小提琴学业深造。

他就要消失在进站口,不许回头,不许回头。我跟自己拼命说。还是忍不住回过头,却见他把个脖子伸得像长颈鹿,拼命向这边望啊望。

三百米的距离,好像已经远隔重洋。

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我飞奔过去,一把抱住他:“让我跟你走吧,好不好?”

“傻丫头,”他不再调侃轻薄地叫我“妞”,却无限温柔怜惜地摸摸我的头,“会很苦的。”

“我不怕。”

就这样,我跟着他上了南下的火车。那一刻我什么都忘了,忘了我的学业,我的提琴,我那大洋彼岸的新世界。我只记得我爱他,而他也爱我。

只是我却不知道,爱是不能当饭吃的。

骆言的乐队接不到单子,连生存都成了问题,所以我需要给自己挣饭吃,也要给骆言挣饭吃。

我在油腻腻的盘子上磨砺着我的手指,然后给一个小孩教“哆来咪”。

我们很快开始吵架。刚开始吵架的时候我还哭,他还哄,后来我也不哭了,他也不哄了,话越说越厉害,像尖利的刀切肉割皮。就这样我们也不肯分开,绝望和后悔像道粗绳索,把我们俩紧紧绑在一起。爸爸辗转打来电话,说再不回去他就要被我气死。可是我不肯,我跟他说:三个月,给我三个月——也许把我们绑在一起的,还有爱情。

是的,我们还在相爱。爱到我忘了我的小提琴。

终于,骆言的乐队被一家酒吧聘为驻唱,他很兴奋,我也替他高兴;正好我做家教也满了一个月,挣了两千块钱的工资,打算跟他分享这份欣喜。等我找过去的时候,演唱正好结束,一个女孩子发色缤纷艳丽,也背一把吉他,在他脸上“啵”了一下,像个炸雷,我听见了。骆言摸摸脸,却是一副无所谓的神气。我转身就跑,骆言从后边追。我被他拦腰抱住,发疯一样踢打,他死不松手。到最后我闹得没力气,坐在地下哭得声嘶力竭。

第二天我肿着一双灯泡眼去家教,那个离婚了的男主人看见,很关心地问了我一句:“呵,跟男朋友吵架了?”我连掩饰的力气都没有,只有气无力笑了一下。他说:“一个女孩子,举目无亲在这里,一定要和男友搞好关系呀。”

结束后,他拿起外套,说外面下雨呢,我送你吧。我赶紧拒绝,说不用了,不用了。他说:“怕啥,还怕我吃了你?来,小杰陪我一起送姐姐,这下放心了吧?”

半个小时后,我站在出租屋外边,不敢邀请他进去,里面实在太寒碜。他像大哥哥一样拍拍我肩膀:“进去吧,我还有事,小杰也困了。晚安。”

“晚安。”我摇摇手。他开车走了。

我一步一步下到地下室,骆言阴沉沉地坐在床上抽烟。

“今天回来早了?”我多余问了一句。

“怎么?怕我坏你好事?”话里浓浓的火药味呛得我想打喷嚏。

“你什么意思?”我转身怒对。

又一场大吵开始。

三天后,我如约再去做家教,却被告知:“对不起,你男朋友帮你辞工了。”骆言!我知道乐队是你的生命,所以我没有阻止你;可是工作维系着我的尊严,却就这样被你掐断了。世界上还有比这更不公平的吗?

怒气冲冲找过去,却是几个人正喝得醉醺醺。一个家伙拼命大嚷:“终于要出唱片了,终于要干大事业了,哦耶!”上次亲吻骆驼的女孩子扑到骆言身上,骆言推她几次没推开,干脆拥吻在一起。我沉默地从这帮神智不清的家伙身边走开。

当天晚上,他还在睡,我留下一张纸不辞而别:

“骆驼,我走了。不要来追我。我们还没学会怎么爱,就盲目地爱了起来,糟蹋了一场好缘份。真可惜。我们还没过满三个月呢。明知道蝴蝶飞不过沧海,蜜蜂虽然能够酿蜜,却酿不了一个甜蜜的未来,为什么还要纠缠在一起不肯分开?好好干你的乐队吧,我也好好拉我的小提琴,那才是我们的生命和尊严所在。将来我们各有天地,不会再有交集,保重。”

此后我们真的再无交集。哪怕他后来统领起一个很帅的乐队,风靡全国;而我也已经是交响乐团里的首席小提琴师。

十年后,我应邀回国,为我的母校演奏乐曲。

接机的老同学问我为什么不带另一半来,我告诉他们我成大龄剩女了,没人要,他们纷纷不信。然后告诉我和我一同应邀的,还有一个乐队,这个乐队的名字叫“艾妍艾诗”。一个女性化的名字,却是几个大男人压场子。

我的提琴仍旧是压场演出,《梁祝》的旋律再一次缓缓响起来,两只蝴蝶在脑海翩翩飞舞,我闭上眼睛,沉醉不已。忽然,吉他再一次响了起来,我睁开眼睛,就这么看着骆言一边弹着吉他,一边一步步走上来,相隔十年后,我和他再次同台。

他的吉他声仍旧声线略低,却是莫名的飞扬激越,刺激听觉。我的小提琴仍是圆润如丝,却又有一种振翅欲飞的急切,两种乐器发出的声音彼此追逐,彼此融合,彼此超越,听众如入武陵源,落英缤纷,芳草鲜美。

直到演出结束,他歪着嘴角对我笑,眉目一如当年。

台下掌声如潮,他却一把拉起我的手,一个虎跳蹦下舞台,不顾我穿着高跟鞋险些崴了脚,下令:“跑!”

我这个有名的小提琴手,就这么傻傻地跟着他跑出了礼堂,跳上了他的摩托车,耳边风声飒飒,我紧紧搂住他的腰。

好容易跑到一个僻静无人的湖边,他一把拉住我,我推开他的脸:“干什么?”

“亲你呀。”他招人恨地直白,“怎么了?”

“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

“真的?”他的脸瞬间垮了下来。

“对。”我点点头,火上浇油,“马上就结婚了。”

他拿出一棵烟,露出狼一样的尖牙,把它点燃,衔在嘴里,一会儿抬头,一会儿低头,沉默地思考。我盯着他,好像看见一只蝴蝶停在花枝上翩翩扇动翅膀,也许一会儿它就要飞走了。

过了一会儿,他把烟头猛地掼在地上,像是下了什么决心似的:“管你有没有。没有最好,有我也给你拆散了。因为这个世界上,最爱你的人是我。”

我哭笑不得,你要不要这么自信过头啊:“爱我也没用,我明天就要走了。”

“没关系,我会去找你的。这次不会让你跑掉了!小艾,哪怕我们曾经有过很多的不开心,也胜过老了以后,再也找不到比在一起更为开心的事。”

心底深广的骄傲就这样被蛮不讲理的宣言打败,我心说看吧看吧,这就是蝴蝶爱上蜜蜂的结果,不过还好,也许一人贡献一只翅膀,我们真的能够飞越沧海呢。

永远的向日葵

他和她是在朋友的一个聚会上一见钟情的。他们认识的第二天,他就得知了她身患尿毒症,生命随时都可能化烟而去的不幸。

他的家在哈尔滨,她的家在北京。几天之后,他从北京回到哈尔滨,但他感觉自己的魂魄似乎留在了北京,满脑子都是她,他决定到她的身边去,让她真切的感觉到爱,让她激发出生命深处的力量同疾病抗争。父母知道了他的心思,不容置疑的反对着。他是家中的独生子,从小父母就对他异常娇宠,他对父母也一直孝爱有加。父母的意见他早就预料到了,他没有再说什么,继续按照自己的计划行动着。一个月后,他将自己一手创办、经营了三年的大酒店出兑了出去,他把出兑酒店的钱悄悄地放在父母的床头,然后不辞而别,踏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她本来大学毕业后拥有着一份非常令人艳羡的职业,但因为患病,已经在家静养2年多了。他的到来让她异常惊喜,似乎在刹那间,她的天空密布的阴云都消散而去,阳光明媚温暖的照耀下来。

因为她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进行化疗,她的父母多年来的积蓄早已被消耗一空。他开始四处找工作。很快,他就在一家大酒店找到了一份经营主管的职务,这工作每天早起晚归,但她每天晚上都坚持等他下班回来才肯吃晚饭。

日复一日,他们的爱情在清贫的日子中快乐前行着。

一年后的一天,又要到化疗的日子了,她的身体出现了极大的不适,她一直紧绷着的坚强似乎就要崩溃,她意识到,如果无法换肾,她迟早会被疾病夺走生命。这天晚上,她平静地对他说道:“我怕没多少日子了,你在这里只能是浪费你的时间和感情。你还是走吧……”他什么都没有说,象往日一样去端来洗脚水,开始为她洗脚。她的泪涌上了眼眶,咬了咬牙,一下踢翻了洗脚盆,对他吼叫道:“你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我这样一个病怏怏的女人转能有什么出息!你给我滚,我再也不想看到你……”

她声嘶力竭的喊骂着,努力表现着鄙夷、轻蔑和冷漠,可是,每一个字从她的口里喊骂出来后,就会变成一把把锋利的刀刺扎到她的心口上。他任由她骂着,直到她停下来,他才对她说道:“我知道我没有用,我给不了你金衣玉履,给不了你荣华富贵,但那些细小的满足,我还能够做到。我知道,你应该是得到这个世界上所有美丽的女子,你放心,我会努力让你成为这样的女子……”他说的平静真挚,她听的泪落如雨。

她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一天,她拉着他的手,央求着他:“你答应我,等我死了,你一定要好好活着。”他无语。她心里揪扯着疼起来,顾做气愤地对他说道:“你如果不答应我,我就绝食。”他依旧无语。她真的开始绝食。一天、二天……谁劝说都没有用。第三天的早晨,他拉着她的手,说道:“我不是不肯答应你。我是怕我一旦答应了你,你会不努力活下去……”

他们抱在一起,泪水横流。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春天来了,她终于不得不去住院治疗。她住的那个居民楼很破旧,楼前的花坛早已经荒废了多年。在被送往医院时,她看着眼前的一切,叹息着:“我一直有个心愿,把这里的花坛都种上向日葵,等向日葵长大,走在其中,该多么惬意啊!唉,恐怕永远没有这个可能了……”

医院很快就找到了和她体征匹配的肾源,但换肾所需的20万元费用却难住了她的父母。她的生命似乎只能等待死神。她和父母一筹莫展。更让她绝望的是,他突然消失了。无眠的夜晚,她边流泪边劝慰着自己:“你是一个就要死亡的病人。他离开你是应该理解的。你该感谢,他已经陪伴了你这么多日子……”

一个星期后,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满脸惊喜的把一皮包的钱掏出来给她看:“你看,20万,你有救了!”原来,他回哈尔滨向朋友们借钱去了。

手术非常成功。他们幸福的笑着。

夏天到了,她出院回家静养。在临近她家的楼房不远时,她突然惊讶的喊叫着他:“快看,花坛里都是向日葵!”他微笑着,看着她,一脸幸福。当她的目光从向日葵移到他的脸上时,她一下明白了:“这些向日葵是你种的?”他点了点头,她的声音哽咽起来:“我已经成为那个拥有世界上所有美丽、最幸福的女人了……”

她的身体恢复的越来越好,他又回到了原来的酒店继续工作,希望在他们之间越来越旺盛,他们的笑脸也越来越明媚。又一个春天到来,她在他的陪伴下,亲手在家楼前的花坛里播种下向日葵种子。随着向日葵们的一天天长大,他和她的爱情故事也被附近的居民传说着,感动着。

向日葵终于绽放出灿烂的花盘,这天是她的生日,下班后,他拿着白天买好的玫瑰花急匆匆的往家赶,他知道,她一定在等着他一起吃晚饭。在就要到家的时候,远处的救命声吸引了他,当他发现有两名歹徒在对一个年轻女孩实施抢劫后,立刻冲了上去。一场生死搏杀,歹徒在向他刺了6刀后,被他和赶过来的其他群众抓获,而他却在被送往医院的路上停止了呼吸。

她哭的死去活来。人们纷纷叹息她是一个命苦的女子。料理完他的后事,人们发现,每天,她都会在楼前的向日葵旁漫步,从早到晚……秋天到了,向日葵都枯萎死掉了。她开始将自己关在房间里,有时候一整天都一言不发。

这一年的冬季,她去世了,人们纷纷传言,她是抑郁而死。

那之后的每年,她居住的那栋楼房前的花坛上总会不知道被什么人种上向日葵,年复一年……

永远的祝福

自己37岁的生日就要到了,可是他却没有了往年这个时刻的情调和浪漫。往年的时候,只要到他生日的前一个周,他就开始收到来自爱妻的浪漫祝福了:第一天一定是一束火红鲜艳的红玫瑰;次日一定是一件他最喜欢的T恤衫;第三天是一双他喜欢穿的鞋子;第四天则是一张妻子精心制作的贺卡,上面一定是爱妻用她娟秀的字体写的最常说的那句话;第五天的时候,爱妻会开动他们的爱车,带上他去他们常去的咖啡厅,重温他们当年爱情的浪漫;第六天的时候,她会推掉所有的事情,把家里整理得焕然一新,然后准备一桌丰盛的晚餐,就自己一家人,让他享受家庭的温馨;第七天,他的生日,她会邀请所有他们共同的朋友,去郊外他们常去的那家酒店,为他举办隆重的生日宴会,让他尽情享受进入新一个年轮的幸福与欢欣。

可是,今年,他不会再有这一切了,她执爱的妻子,在一个月前,永远地走了。她是一个多么浪漫的人啊,她怎么能够患上那种可怕的疾病?自从她查出疾病以来的半年多里,他时刻都在这样质问,她那样单纯,她那样纯洁,她那样热爱生活,她对于生活抱着多么美丽的憧憬啊!

妻子去世一个多月了,他始终无法从失去爱妻的痛苦中自拔。他向单位请了病假,他拒绝了很多朋友的邀请,他把自己关在家里,时刻沉浸在对爱妻的怀念与追忆之中。她的音容笑貌,她的一举一动,都依然在他的眼前闪烁。他冷漠地对待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他消极地对待自己的生活,每天就这样把自己一个人孤寂地锁在家里。

他的生日再有一个周就要到了,这一天,如果是在往年,妻子一定手捧着一束火红的红玫瑰出现了。可是,今年,再也不会了。他独自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回忆着往年这个时刻的浪漫与温馨。

正在这个时候,门铃响了。谁还会来呢?他自言自语着开了门。一个美丽的年轻姑娘手捧着一束红玫瑰出现在她的面前:先生,祝福您生日快乐!

他很愕然,是谁记着他的生日呢?他问那姑娘,姑娘只是嫣然一笑:送花的人不让我们告诉您,她要我们为她保守秘密。

一天当中他都在猜测,是谁像自己的爱妻一样,在生日还有一周的时候送他一束红玫瑰?他猜不出,但是,火红的玫瑰却让他这一天的心情有了一些亮丽。

次日的上午十点,当他还在猜测着昨天玫瑰的时候,他的门铃又响了,是物流公司的送货员。送货员送来了一件包装精美的红色T恤衫,这是他最喜欢的颜色和款式。他万分纳闷地问送货员。送货员一无所知,他只是按照公司的要求准时把货送到顾客的手里。

是谁啊,像爱妻一样,用爱妻的方式,为自己庆贺生日?

第三天,他如期收到了一双自己喜欢的鞋子。第四天的时候,他相信今天不会再像往年一样了,因为,这一天他收到的是爱妻亲手写的贺卡。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十点钟的时候,他的门铃又响了起来,邮递员给他送来了一张精美的生日贺卡!而且,贺卡是爱妻亲手制作的,上面依然是爱妻那娟秀的字体:亲爱的先生,尽管你收到贺卡的时候我已经身在天国,但是,我依然给你送上我最真诚的祝福,生日快乐!

接下来的几天里,他和她的朋友们都来了,他们是接受了她一个月前的邀请,她要他们代替自己,像过去一样,向他表达真诚的祝福。

咖啡厅里的浪漫和家里的温馨,还有大酒店里的热烈隆重,在盈盈的烛光里,在朋友们美好的祝愿声中,他冰封的情感之门终于开启。他感觉到了,自己的爱妻在天国的微笑依然灿烂,他的生活也依然美好。

送给妻子的礼物

那条珍珠项链,晶莹剔透,温润可人,男人完全可以想象妻子戴上它的情景。妻的脖子很长,白皙,弧线优美,很适这款项链。然项链却不是为妻子买的,买它,是为一位女孩。

那女孩也有弧线优美的脖子,也有白晳的皮肤,也有很大的眼睛和高贵的气质。那女孩和年轻时的妻子是那般相像,只不过,她比妻子要年轻很多。年轻的女孩总会带给男人冲动和好感,总会让男人们爱上她们。何况她是那般漂亮,似乎不食人间烟火,不落世俗。男人想自己也许爱上她了,同一栋办公大楼,相同的生活经历和爱好,爱情悄悄降临,自然而然的事情。

所以男人决定送她一条项链。一条珍珠项链,在她生日这天。这样既代表了一种心境,又不显突兀。早晨男人给她打过电话,说晚上请你吃饭,可以吗?女孩想了想,说可以。男人说有件礼物想送给你,可以吗?女孩想了想,说可以。男人就笑了。他玩着一支钢笔,钢笔在打印纸上,画出美丽暧昧的图案。

可是到了晚上,再打女孩电话,女孩却说,她正在奔赴外地的途中。中午接到出差任务,女孩笑着说,不能赴你的约会了,对不起。男人问什么时候回来,女孩说三五天吧,也许六七天。男人就愣住了。一条珍珠项链,晶莹剔透,温润可人,却是送不出去了。

黄昏时回家,心想,就把它当成礼物送给妻子吧。

开门,妻子递上了拖鞋。男人笑意盈盈地对她说,猜我给你带回了什么?

妻子问什么?

男人就从身后变出他的项链。男人说这项链很配你的脖子。男人说早想给你买一条项链。男人说没花几个钱,正赶上打折呢。男人说,戴上试试?

男人将项链戴上女人的脖子。他们站在穿衣镜前,镜子里的两个人,恩恩爱爱。男人说很美的项链,很美的人。男人没有撒谎——女人不再年轻,却也不老。

女人低着头,脸颊绯红。她摩娑着那条项链,爱不释手。后来她嘤嘤地哭了,似乎受了很大委屈。

男人不安起来。你哭什么?

女人说记得你有多久没有送我礼物了吗?女人说我一直胡思乱想,以为你已不再爱我。女人越哭越伤心,却是把那条项链摘下来,小心翼翼地收好。知道你还爱着我,女人说,我不再相信任何人。

男人愣住了。

有人告诉我,你在追求一位女孩,他甚至给过我证据。女人说,可是我不相信,我知道你还爱我……你送给我礼物,就是证明……

那天,女人炒了几个好菜,陪着男人,喝下一点点酒。后来男人想起来了,今天,原来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男人记住了一位女孩的生日,却忘记了他与妻子的结婚纪念日。

女人不再年轻,不再妩媚,这毫无疑问。长时间操劳让她的指关节变得很粗,皮肤不再光滑,腰间有了赘肉,眼角有了皱纹。可是现在,男人想,女人的这些,不都因了他、因了儿子,因了这个家吗?女人是女孩的后来,女孩是女人的从前,在男人眼里,她们本是一人。而现在,他总是留意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一些事情,却忽略掉他身边那个一直爱他的那个人。

换句话说,他留意了女人的过去,却忽略掉女孩的未来。男人被自己的发现,吓了一跳。

几天以后,男人找到女孩,请她喝茶。他告诉女孩说,几天前我本来想送你一条项链,可是现在,我把项链送给了我的妻子。

女孩说恭喜你。

男人说其实,十几年前,她同你一样漂亮一样年轻,甚至,她远比你漂亮和年轻。可是现在她已不再年轻——她把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光给了我,给了家。这样的女人,值得我爱一辈子。

女孩笑了。她说是的,恭喜你。

那天,在饭后,在夜里,男人与他的妻子站在窗前,看大街上七彩迷人的霓红。男人说知道吗,几天前的那条项链,本来的打算,不是送给你的。

女人说我知道。

男人问你知道吗?

女人说我当然知道……可是你还是把它送给了我。当你要送的人突然不在,当你意识到你要送的人也会如我一样老去一样世俗,你才突然想起来,原来你的家里,还有一位疼你爱你的妻子。

男人笑了。男人说对不起,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真的几乎把你忘掉。尽管我们天天在一起,可是我还是几乎把你忘掉……那条项链让我找回了你,找回了我们的爱情。是的,十几年前你和那女孩一样漂亮,只因为,那时你还没有嫁我。当嫁了我,当把自己交给了家,你就变得世俗,变得不再光鲜。所以……

男人说,所以,我爱你。

我们出去走走

一连好几天,女人在单位过得都不顺心。她不喜欢勾心斗角,可是必须处处防范。女人身心疲惫,又不能表现出来,只好硬撑着,整个人接近崩溃。偏偏男人不在。如果他在,还可以跟他说说话,诉诉苦,或者干脆把一腔牢骚不讲道理地发给他。可是男人出差去了,明天才能回来。对于把男人当成惟一倾诉对象的女人来说,五天光阴,多么漫长的一段时间。

回家,很意外地,在沙发上看到男人。男人正从旅行包里往外掏着东西,名片册,降压药,剃须刀,女人要他捎回来的化妆品……女人怔一下,问,不是说明天才回来么?男人说事情办得顺利,所以提前回来。女人说累坏了吧……你先去洗个澡。浴室里很快响起哗哗的水声,女人钻进厨房,为他们准备一顿简单并且可口的晚餐。炒菜时女人再一次想起单位里的烦心事,心情再一次烦躁起来。

吃饭时女人感觉到男人的疲惫,问他没有休息好吗?男人说没事……看你倒是气色很差。女人便给男人讲单位里的事情,说她做得不开心,处处受排挤。她越讲越伤心,到最后,几乎泪水滂沱。男人安慰她几句,又轻握了她的手,说吃饭吧吃饭吧!男人天生口讷,他是一位好的听众,却从来不会安慰或者开导女人。

晚饭后男人倚在沙发上抽烟,女人去厨房里洗刷碗碟。待一切收拾妥当,再出来,男人竟然已经熟睡。男人是倚在沙发上睡着的,手指间还夹着一根燃烧的香烟。男人保持着一种随时站起来的姿势,却睡得正香。

女人摇醒他说,去床上睡吧?男人睁开眼,笑笑,起身,问她,心里好些了吗?女人的脸,便再一次阴下来。现在她想在男人面前装得开心一些,可是她办不到。或者,女人想,家不就是发泄不快的地方吗?不就是揭下伪装的地方吗?除了家,在所有的别处,她都必须小心翼翼地藏好自己。她是女人,一位职业女性,她不能够将自己暴露太多。——不过还好。还好,有家。

男人揉揉眼睛,探起身子,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他们经常出去走走,那是两个人的习惯。大多时在晚饭后,大多时因为女人不开心。有时他们会去商场买一些零食,有时他们会去茶馆喝一杯绿茶,有时他们会去剧院看一场演出,但更多时,他们仅仅是随意走一走。沿着大街,或牵着手,或并着肩,或一前一后,或聊着天,或沉默着,慢慢地散步,漫无目的。女人喜欢这样的夜,喜欢这样的习惯。在夜里,在街上,身边有她的男人,才会感到踏实和安全。散完了步,大多时,女人的心情,也会变得轻松一些了。

今夜同样如此。他们走在霓虹里,走在树影下。男人走得非常慢,似乎他真的有些累了。女人不停地和街边的小贩讨价还价,到最后,却是什么都没有买。一切都是次要的,只要她在散步,只要身边有她的男人。

然后往回走。女人牵起男人的手,听男人讲旅途中的趣闻,竟咯咯地笑了。

那夜男人睡得很香。女人洗完了澡,再一次发现倚在沙发上睡着的男人。甚至她不可能将睡梦里的男人叫醒。男人是闭着眼睛爬上床的。

早晨女人才发现男人脚心上有一个深深的口子。——怪不得昨夜他走得那么慢,怪不得他总是试图把那只脚藏起来,怪不得他走起路来轻咧着嘴,并且似乎一瘸一拐……

在宾馆洗手间洗漱,香水瓶掉下来,急忙用脚去接……想不到瓶子在地上炸开……不过扎进去一小片玻璃。男人轻描淡写。

傻人,这样你也去散步,你不知痛吗?女人有了感动,小心地为伤口贴上创可贴。

几天后女人又从男人同事的嘴里得知他的另外一些事情:为了能够提前一天赶回家,男人在外面,疯了似地做事。他把三天的事情放到两天里做了,他在48个小时里,没有睡过一秒钟的觉。他想早一天看到自己的妻子,他知道自己是妻子惟一的依靠和惟一的倾诉对象。他知道妻子在单位里不顺心,假如没有他的倾听,假如他不陪妻子出去散散步,妻子的心情,会变得非常糟糕。

想着48小时没有合眼的男人,拖一只受伤的脚板,忍着难熬的困倦和钻心的疼痛,却只为陪她随便走一走,只为让她的心情能够变得好一些,女人终于流下眼泪。她说傻人,你困,为什么不说?你痛,为什么不说?女人伏到桌子上,肩膀轻轻抖动。

男人急忙上前,劝女人不要哭。他劝了很久,毫无用处。终于男人急了,他说别哭啦别哭啦……这样吧,现在,我们出去走走……

共同的快乐

突然之间,男人想去学车。想法如同山倒,抓心挠肺,夜不能寐。跟女人说了,女人一百个反对。她说你学车有什么用呢?我坚信咱们十年之内绝对买不起车。男人说那二十年呢?女人说那就更可怕了。二十年以后买了车,看你驾龄,十年,老司机——实际上一天车都没有开过。开着车上街,还不像开着飞机?男人说到时再熟悉熟悉,两三天应该差不多了吧。不管女人怎么劝他,男人就是想去学车,这件事情上,他表现出一个孩子般单纯的执着。后来女人终有恼意,她说你爱去就去……不过学车的钱,别想从家里拿走一分。

男人给女人陪着笑脸,整整一天,女人就是不依。男人咬咬牙,跟朋友借下几千块钱,直奔驾校。第二天女人就把钱还了,用得当然是家里的钱。男人憨头憨脑地说,谢谢爱妻。女人圆瞪二目,谢什么谢?真以为我支持你学车?我是怕你丢我的人!好好开你的飞机去吧!

终于熬到上车时间,倒桩时,男人笨手笨脚,女人站在操场边,漫不经心地看。女人身旁是有女伴的,女伴挥舞着拳头,不断给自己的老公加油。突然女伴转过身,咧着嘴,问她,你干什么?她不解,干什么?女伴说,你掐我肩膀干什么?这才发觉她长长的指甲已经深陷女伴的肩头,急忙尴尬地笑,试图掩饰自己的紧张。

车学会了,男人却没有车开。当初买的是二手房,车库倒是宽敞,不过那里面停放的,只有一辆自行车。两个人工作的公司在同一条街,每天,男人都会从车库里推出自行车,然后指指后座,吩咐女人,上车。女人笑着坐上去,深揽了男人的腰,命令他,开车。车子就走起来,先慢,后快,耍着龙,如同盘旋的飞机。女人说你当心骑啊!男人微微一笑,说,高级轿车都这样。

学会开车给男人增加了很多快乐。与朋友聊天,必聊到汽车。翻看杂志,见到名牌跑车的图片,一对眼睛必亮起来。他能够说出每一款名车的耗油量、安全系数、内部空间、车体颜色……男人口若悬河,如数家珍。研究车子成为男人工作之余的最大的乐趣,尽管,他们仍然买不起车。

似乎女人也喜欢上了车,爱上了车。最开始,男人讲,她听;到后来,她偶尔可以跟男人聊上两句;再往后,她就可以参入到讨论之中;现在,甚至,男人根本没有插嘴的机会。某一天女人突然被自己的改变吓了一跳,她想什么时候,她也变成汽车发烧友了呢?尽管,她连方向盘都没有摸过。

但女人的确是喜欢上车了。当然仅仅是喜欢,她从来不曾幻想有朝一日她和男人能够拥有一辆车子——可是这并不影响她的快乐——不管如何不开心,不管她和男人有什么磨擦,只要谈到车子,即刻变得眉飞色舞。

她想她应该感谢男人。因为有了男人的坚持,才有了她对车子的痴迷。她想男人应该感谢她。因为有了她的支持,男人才能够去学车,去爱车。她想她应该感谢婚姻。因为有了婚姻,因为天天面对男人,才有了男人对她的濡染。她想她最应该感谢的,其实是爱情。嫁鸡随鸡嫁狗随狗,鸡影响狗狗影响鸡,夫妻俩最终拥有一个共同的兴趣,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

每天,男人仍然从车库里推出他的自行车。女人侧坐后座,深揽着他的腰,命令他,开车。两个人就笑了。生活或许清苦,但是他们有着独属于他们的快乐。

想,他她之间,婚姻之内,能够将一个人的快乐变成为共同的快乐,应该是最幸福最和谐的夫妻吧?

两颗纽扣的爱情

有这样两颗纽扣,一颗在上衣的前襟上,一颗在袖口上,然而他们相爱了。

他们的相遇纯属是一次偶然,有一天晚上,他们的主人醉醺醺地回了家,随意把上衣往沙发上一丢,一只袖管正好搭在了前襟上。他们便相遇了。

初次见面,就是这样的一次清淡如水的邂逅。他淡淡地说,你在这里。她也淡淡地说,你在这里。然后,他们彼此都深深的打量对方,从眼睛到心灵,再从心灵到眼睛,他的心中有一丝触动,说不清是什么。她的心中也有一丝触动,说不清是什么。

象所有的爱情情节,随后,他们谈起了各自的遭遇。他的过去坎坷曲折满蕴沧桑,她的过去虽然平淡但幸福有趣,他们都被对方感染和陶醉着。他发现,他愿意把心底的话说与她听。她觉得,她喜欢来自他的倾诉。他说,袖管是个偏僻的地方,在那里我卑微而孤独。她安慰说,那多好啊,孤独可以安享内心的安宁。她说,倒是前襟这个地方很不好,喧哗、躁乱、红尘飞舞,让人生厌。他也安慰她说,在迷乱的世事中沉静自己,或许可以使你的生活更厚重。

那一夜,他们的谈话深入心灵。可惜的是,早上的时候,还没来得及告别,他们就被主人阔大身体的分开了。那一刻,他似乎挣扎了一下,但主人粗壮的胳膊一伸进去,他们便一个在天之涯,一个在地之角了。

爱的门当户对,不是对等门第,而是对等和谐而自由的心灵,两颗素昧平生的纽扣,就这样,脱离了世俗的链条,在灵魂的相互仰望中萌生了爱意。他们彼此思念着对方。然而,却很少有见面的机会。他想,如果能见上她一面该有多好啊,我将把所有想和她说的话说完。她呢,也天天盼望着能有机会见上他一面。有一天晚上,他不顾一切挣脱了几缕线的束缚,披星戴月来到了她的身边,一见面,他们便相拥而泣。

第二天,主人发现前襟上无端多了一只扣子,便交给了女主人。女主人一剪刀下去,他便又回到了袖口的位置上。几天之后,他又不顾一切跑到了前襟上,女主人咔嚓一剪刀,这次他没有回到袖口上,她也没有能够继续呆在前襟上。

他们被扔掉了。

接下来,便是梦魇般的无休止的流浪。先是垃圾堆,然后一场风,又是一场雨,他们从一个肮脏的地方流落到另一个肮脏的地方。风吹,日晒,雨淋,他们似乎已经顾不上这些了,他们不停的奔波,只想着能有一个落脚点,因为这种辗转和流浪,已经使他们失去了属于自己生命的位置。

没有一种颠簸和流浪的爱可以赢得浪漫,也不会有一种爱可以是虚无的空中楼阁。他们发现,任何痛苦都可以产生哲学,包括爱的哲学,也必定是痛苦的涅磐。

终于有一天,有一位老大妈把他们捡拾了起来,他们出现在了同一件汗衫上。这回,他们的距离还是远远的,但彼此都感受到了无法言说的幸福。他说,我希望就这样下去,不求朝夕相处,但求心灵彼此的仰望中永恒。她说,是的,经过这样的一场劫难,我懂得了,上帝为爱安排距离,或许就是让生命给生命以彻头彻尾的牵挂。

那一次流浪,让他们发现了世界上最美的相爱。

苍凉的爱情绝句

那时候,他在乡下的一所中学教书。

去之前,学校的语文课由一个教音乐的老师代着。校长帮他把行李抬进宿舍,一边整理床铺,一边说,你来就好了,你来就好了,这下孩子们不用光念课文了。当天晚上,他就被校长领到学生面前,校长有些激动的说,你们的语文老师来了,才毕业的大学生。昏黄的灯泡下,学生先是盯着他黯然地沉默了一会儿,接着便噼里啪啦地响起掌声来。

荒凉。是学校的全部。两排房,一排教室,剩下的一排便是老师的办公室和宿舍。有一个操场,在半坡上吊着,大约常年没人去,杂草长了不少,只有跑道还隐隐地露出一些白。两个篮球架子,一个不能用了,一个篮圈朝下耷拉着。那个时候,除了荒凉,就是无边的寂寞了。老师们大多都是附近各村的,黄昏时候就四散回了家。于是每到这个时候,空荡荡的校园里,便只剩下他,还有那个敲钟的老头了。

那个乡的街面并不大。有一个丁字路口,几家小卖店列在两头。春天时候,常有一二卖韭菜的,蹲在地上叫卖。再晚些时候,也有卖西红柿的,骑着自行车沿街叫喊。上午上完课的时候,他和其他的几个年轻的老师有事没事总愿去街上转转去,实际上没什么可转的。丁字路口的西边,有几个台球桌子,于是更多的时候,他们就停脚在那里。他不会玩,常常是个耐心的看客,闲着心思看着其他的几位老师,把一桌花花绿绿的球捅过来,又不厌其烦捅过去。

守着这个台球摊的,是一位年轻的女孩,二十岁模样,冰雪白净。十多年之后,他依旧用冰雪两个字,可见一种最清纯的东西在他心底刻骨铭心的驻留。他没事,就有一句无一句地和她聊一些话。也不多说,半天一句半天一句。不说的时候,他就淡淡地枯坐着,她也淡淡的,或者站在一边,或者悄悄地进到屋里。

学校有一台14寸黑白电视,只能收到省台,也在那个打钟的老头的屋里,他并不多去看。那些时候的晚上,他还有另一种打发时间的办法,那就是疯狂地写诗。一个晚上,他甚至可以写出十几首诗。朦胧中,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诗歌中开始有了那个女孩的影子。

白天的时候,他们还是经常去打台球去。她也一如既往地守候在她的摊边。他并不想显示出他内心深处的什么东西,所以他还是淡淡的。她也淡淡的。即便有一二句话,全是客套的话语。最出格的一次,她问他,你写诗?他点点头。他说你怎么知道的?听说的呗。她突然间好像有些害羞,慌忙进到里屋忙别的去了。

一天中午,他在宿舍洗衣服,她突然出现在了他面前。看他满脸惊奇的样子,她笑笑说,我来找一个人,远远地看你洗衣服,就过来了。说完,她挽起袖子,就要帮他洗。他赶紧推脱说,马上洗完了,马上洗完了。身子伏在脸盆上,低低的,生怕她从他的手里抢去盆子。他发现他的努力纯粹是白费,她一把推开他,说,你会洗吗,诗人。他没有明白她的这句话是揶揄还是其他意思的时候,她的一双手已经在他的脸盆里翻腾了起来。

他立刻手足无措。

有一天中午,那是快秋天的时候,她又来了。一推门,把一包东西放在了他的桌子上。他层层打开,原来是刚煮熟的玉米棒子。她说,趁热吃吧,正嫩!见他犹豫着,她挑了其中的一个,极麻利地剥开来,递给了他。然后,她倚着他的窗沿,半天不说话,等着他吭哧吭哧地把一整个玉米吃完。

初秋的时候,她在县里工作的父亲给她在县里的化肥厂找到了一份工作,要她去。许多朦胧的事情在这个时候突然变得明确了起来。她走的那个上午,他去找她。他说,你要去县里?她点头。他抚摩着一颗桌球,半天没说一句话。空气在澄澈中显出一丝的烦闷。末了,她在桌台的另一边说,我先去。等我稳定下来了,再想着让你一起过去。她说这话的时候,阳光流泻下来,桌台上的每一个球都泛着耀眼的光泽。

接下来的日子在单调中杂合着许多的苦闷。他依旧和同事一起到那个地方去打台球。但物是人非的感觉,常常让他没有心思坐下来。这时候,他才发现,他以前的许多次的到来,是为赴一个没有约会的约会。他常常想起她,静立在屋檐下,淡淡的,一如她的芬芳。

他也为能调离这个地方而积极准备着。每天备课到很晚,甚至他都忘掉了自己挚爱的诗歌,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将来出去做些什么,虽然这样做在本质上是无济于事的,但他能够做到的,似乎也仅有这一点。

这之后,他收到过她的几封信。信中谈到了她的工作情况以及关于未来的一些设想,言辞热烈而有含着爱的意味。收到她的信,往往会使他灰暗的日子明媚几天。而在这之后,他便又陷入到绵长而又无边无际的等待当中。

然而就在冬天,便有不好的消息传来。说他的父亲为她订了终身,要把她嫁给一个局长的儿子,正在准备婚事云云,而且据说是完婚之后就可以进入某某局。有的说,她已经同意了。还有人说在县城的大街上碰到了她,说她是如何如何地满意。总之,那些天总是有不好的消息从县城传来,说不清是一种被命运愚弄的感觉还是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他一下子陷入到了人生的谷底,苍凉凄冷而又孤助无援。

此后,她虽然也还来信,但他从中读出的只有嘲弄和背叛。他决定从这场溺水的游戏中挣扎出来。在学校里,他感觉如芒在背,仿佛有无数人在自己的背后指指点点。他越来越觉得,他没有在这个地方呆下去的必要了。他得赶紧逃离这个地方,越远越好。

在没有任何人注意的日子里,他走了。然后就是数不清的辗转,在建筑工地筛过沙,在煤窑赶过车,他想在逃离中淡忘一切。最后,他在一个遥远而又偏僻的乡村中学安顿了下来。时间似乎也慢慢地疗救了一切,从那场痛苦中走出的他娶妻生子,成了一个温暖而又安稳的家。

若干年之后,他在回家的火车上,遇到了他原来的一个同事。同事一把抓住他说,这些年你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你知道吗,在你突然离开学校之后,那个看台球摊的女孩就疯一般地找来了,四处打探你的消息,找了你有半年之久。

他不是已经嫁给局长家的儿子了吗,干嘛还会找我呢。听得出来他的言语中的冷漠。

不,那全是谣言,她是为了给你调动工作,才多次去找局长的。

是吗?!他突然感觉到一阵颤栗,是这样吗?!

是的,后来,好像有一阵子她的精神很不正常。他父亲给她找了好多家医院,但总不见效。现在,她嫁给了一个工人,生活也并不好。

当他听完同事所说的这一切以后,一种椎心痛骨的感觉迅速弥漫了全身。他颓然地坐在了那里,一下子明白了以前所有的事情。

下了火车以后,他并没有往家的方向去,他要去向哪里,最终他去向了哪里,谁也不知道。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那时,她还年少,青涩如村口那一树尚未熟透的杨梅,少言寡语,低眉垂眼,走路只看自己的脚尖。念完初中后,没能继续上学,留在村里一如五月的泡桐花,虽不艳丽,却有奇异的香。别的女儿家,都密密挤挤地来迎来一拨又一拨讨媳妇的人,而她却冷拒所有来人,一个也不见。

到了说媒的年纪,却是这般不听话,父母很是伤心,对她的担心,多过疼爱。生活,就有些不冷不淡,没油没盐了。她选择了逃离,一个人去了叔叔在镇上开的饭店,打打下手,做些杂事。

他是来饭店吃饭的常客,尽管他家就在街东口,离店不到百步。言语间,他面色红润,她喜上眉梢,但柔波流转间,什么都没有说破,什么都在羞涩的笼罩下,朦胧着,欣喜着,期待着,有时,也痛苦着。

直到有一天,她离开了叔叔的饭店,弃绝闭塞的小镇,一个人去了南方。

生活又回转到一个人的空间。哪怕厂里红男绿女,如花鲜艳,她也只是上班做事,下班发愣,没有知己,更没有男友。厂里谈情说爱的人多了去了,她坚决抵制着,不接触任何男子,从没想过要开放自己的心。

若要问,这都是为什么,她也不知道。

一晃过去了七八年,她已是二十五六的大姑娘了,在村里,这个年纪的女人,孩子都会打酱油了。这些年,她没有过回家,只有一笔笔的钱夹带着自己的辛苦与温度,从南方落到父母的手上。

直到一天,他发来一个电报:有事回来。

那个名字七八年没从自己口里说出,那个人却一直没有走出自己的心。刹那间,她想起过往的所有,有红晕在额头与脸颊荡漾。起初,她还以为叔叔出了什么事,让他帮忙拍电报,催自己回家,甚至还认为爸爸妈妈出事,但是,直觉让她排除了所有意外,握着一纸电报,内心只剩惊喜与期许。

辞工。买票。回家。

见到他时,仿佛不在一起的七八年压根不存在似的,他们像当年那样熟悉。仿佛她还是打下手的小女生,他还是她一个人的食客。

他说:“家里天天催我去看女孩子,我烦都烦死了。所以就叫你回来。”

她问:“叫我回来干吗?”

他羞怯一笑,双手不停地揉搓着,颤颤地说:“想你嫁给我。”

她也笑了,用一种特尖细的声音说:“凭什么呀?你就那么相信我会嫁给你?”

多少年过去了,他们的孩子都会满地跑了,她一不在身边,他就给她发短信:“有事,回来。”他在外面疯,她也给他打电话:“回来,有事。”真的有什么事吗?没有,只是有你在,心才安。你,是我的需要。你是我的安魂之宝。

纷繁的人世,有人影绰绰,有心事重重,有爱语万千,更有无情流布,但若是有真爱在心,一句“有事,回来。”也就镕铸了世间所有的爱。越过渺渺无岸的时间河,穿过比肩擦踵的凡中人,在长久的等待之后,在一个人守望到枯绝的时候,爱就是对心中的那个人说一声:“有事,你回来吧。”

爱的红萝卜

那时两个人都忙,丈夫在公司的技术科,每天埋头资料中,按妻子的话说,眼睛都成了铅印的了;妻子在办公室,普通打字员,噼啪的敲键声在别人听来是音乐,自己听来是噪音。按丈夫的话说,她的耳朵都像键盘。

因为都忙,两人轮流煮饭,丈夫相对清闲些,当家庭“煮男”的次数就多了。邻居经常看见丈夫提着篮子上市场买菜,跟一些老娘们混在一起,就打趣他。他就哈哈一笑,说自己是“闲内助”。细心的邻居发现买菜时,丈夫的篮子里经常有几根胡萝卜,不多不少,是三根。就开玩笑说他家是属兔子的,爱吃萝卜。丈夫宽厚一笑,扯过篮子里的绿色菜叶往胡萝卜上一盖,继续前行。走不长的路程,那些关不住的红色的萝卜仿佛春色一样,又在绿蔬菜中探头,红红绿绿的,煞是好看。

丈夫原先也不太会煮饭,但不愧是搞技术出身的,爱琢磨事儿,很快就烹煮得色香味俱全。人们说女人要留住男人的最好方法是留住他的胃,他却颠倒过来了,留住她的胃。她也乐得享受现成的饭食,所以丈夫就在不知不觉中蜕变为真正的家庭“煮男”。

丈夫做菜琢磨出自己的道,就说胡萝卜,用来炒肉,油腻中有甜味;炒蛋时加一点,那色彩搭配,对眼睛来说也是一次盛宴;他也花样翻新,煮汤时搁一点萝卜丝,仿佛海底的珊瑚,他戏称这是“珊瑚汤”。

嫁了这么个体贴的丈夫,妻子自然很满足,饭吃得香,人也丰腴了。丈夫泡在技术资料忙不开身时,妻子就接过丈夫的活。那天,有个碎嘴的婆娘跟她在路上聊天,说起她丈夫经常买红萝卜,还打趣说她家是属兔子的。婆娘的丈夫是公司的高层领导,戴的金项链足有一两重,金黄的色泽经阳光一照,显得特别晃眼,妻子觉得心头都被晃动了。一路上,她想到家里的单调菜肴,以前的满足荡然无存。

不能说妻子有虚荣心,在与别的女人的比较中,很多女人的心理都会失衡,她也不例外。她呆在厨房里,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丈夫窝囊。丈夫回来了,依旧满面春风,但被她脸上的冷空气一冲,就有点“春寒料峭”了。他木讷地看着表情呆滞的妻子,不知所措。她嘤嘤地哭了,泪水像春天的冷雨。

冷战就是这样开始的,像很多夫妻间的局部战争一样,没有更多的理由。她坚强得像一块冰,尽管丈夫用了很多温存的话语,她也拒绝融化。丈夫也是有自尊心的,在做过很多无用功后,战争“升级”了,最后结果自然是离婚。

她收拾自己的东西,决定暂时回娘家住上几天。无意中翻到丈夫的日记本,里面夹杂一张发黄的小剪报。她迅速浏览后,惊呆了。剪报主要内容是:经常在办公室使用电脑或搞文字工作的人,往往缺乏维生素A,专家建议每周吃三根红萝卜。

她明白,爱可能是玫瑰,也可可能是红萝卜,司空见惯的红萝卜,红红的,像血的颜色。

她心底的冰凌终于融化了,她下了决心:即使家再穷,她也要和丈夫永不分离。

打碎的幸福

男人和女人结婚时,女人很水灵,水灵得像诗经中说的在水中参差摇摆的荇菜,不愧是山里飞出来的金凤凰。厂里的人都说,一朵鲜花插牛粪上了,当然,这话没当着男人的面说。

婚后的男人认为女人是摆放在家中的一件家具,有也行,没有又不行。女人有了孩子,一门心思扑在孩子的身上,倒也不计较什么。日子就这样不咸不淡地往前淌着。

不想有一天,男人赶上了下岗潮流热。在亲友的帮衬下,男人带上一笔钱南下创业。临出门前,男人一改往日的少言寡语,喋喋不休地交代女人,关好门窗,少出门,注意安全,照顾好自己和孩子等等。女人嘴上说真罗嗦,心里却甜滋滋的。男人当着孩子的面,亲了女人和孩子,末了,盯着女人深情款款的,说我会想你们的。

我也会想你的,放心吧,我会照顾好这个家的。女人的话在男人耳边哈过一阵热气,久违的幸福很快地包围着女人,一抹羞红在女人的脸上渐渐弥漫开来。

其实女人当初就是看男人很会心疼人才嫁给他的,只是蜜月一度完男人就开始变了样,现在男人又重新变回来了,女人甚至感激下岗的潮流,不然,女人这样如白开水般寡淡无味的日子不知何时才是个头呢。

在南方的男人很忙,忙得只有春节才能回家一次。但是,男人很是牵挂女人,平时只要有点时间就会打电话给女人,而且总是白天打手机,晚上打座机,有时甚至在深夜吵醒女人,被吵醒的女人却没有一丝烦燥,打着哈欠听男人唠叨。有次男人白天打电话给女人时,女人患重感冒发烧躺在床上,却故意打起精神伸了个懒腰说厂里休息,在家睡觉。男人不相信就打座机,果然是在家里。男人却不知道女人都一天多没吃东西了。

女人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的,总说一切很好。虽然男人不在身边,女人又上班又带孩子,很辛苦,但是女人已经很满足了,只是有点奇怪男人很少关心孩子,就问男人为什么不牵挂孩子。男人说你好了不就都好。女人想想也是。男人这样牵挂自己,女人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为了这个家,女人决定好好照顾自己。

对自己照顾得很好的女人在幸福的小船里荡漾着,整日满面如沐春风,本来就水灵的女人越来越妩媚丰盈,惹得周围的男人们像苍蝇叮来叮去,只是女人是只没缝的蛋,让男人们下不了口。因为女人知道蛋一旦有了缝,自己的幸福也就破碎了。

几经周折,男人办起了一个小公司,打电话让女人辞掉那不死不活的工作,带孩子去南方。女人趁着暑假带孩子去南方找学校,找遍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好的学校进不去,差点的学校怕误了孩子,无奈只得放弃回家。女人刚进家门,男人的电话就跟了过来,女人觉得自己的幸福像牛市的股票一样直线上升。

再牛的股市也没有不下跌的时候。

一直沉浸在幸福中的女人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掐指一算,是那次男人猴急猴急,说是安全期不用套的结果。女人本想告诉男人,但又怕男人牵挂,就自作主张叫了自己的母亲来陪她做了人流,想等身体恢复了再告诉男人。

不想,男人还是很快知道了女人怀孕做人流的事,打电话责问女人为什么不告诉他。经历这样的事情,女人虽然有母亲在身边,但还是很想男人陪的。现在女人听到男人的声音,突然好想躺男人怀里痛哭一场,但她还是忍住了,故作轻松地告诉男人,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准备过几天跟你说的,你安心做你的事,家里有妈照顾着呢。

男人冷冷地哼了一声,突然没了往日的一丝情意,恶狠狠地甩过一句话来,是没脸说吧!

女人愣了几秒钟,但还是向男人解释说,你忘了那次……

男人迫不及待地打断女人的话,近乎咆哮地吼道,知道你要说那次,没那么巧的事!老实交代!是哪个野男人的?

女人没有说话,大颗大颗的眼泪砸到了她的手上,也砸到了心上。心,疼极了。

女人知道,一切解释都是那样的苍白无力,就像她现在的脸色一样。

女人缓缓放下电话,用手抚摸着光洁的小腹。像蛋壳一样光洁的小腹虽然没有缝,但女人觉得自己的幸福却在一霎那间破碎了。

风逝的青春

是一张碟,扯开爱情的大幕。

她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飘着细雨的春日黄昏,路过一家音响店,席琳·迪翁那天籁般的嗓音在雨中轻烟一般迷蒙着。她记得是《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歌《我心永恒》。她还记得因了歌声的吸引,自己踏进了这家音响店。

然后,命定一般,遇见了他,生命中的那个“黑马王子”。

他说:“你好!”她说:“你好,我能帮你什么吗?”帮他找到一张碟后,他说:“谢谢。”她摇头,说:“不用谢。”然后鬼使神差一般,撕下一张小便条纸,写上自己的电话号码,递给了他,说:“有机会再联系。”他接过之后,说:“好的,再见!”

几天后,她接到他电话,他们开始河边漫步,用细碎的步子丈量着从青石板路到爱情花园的距离。

爱情来临的时候,人们总会幸福得眩晕。那些日子,幸福洋溢在脸上,快乐涂抹在舌尖,她浑身上下都迷漫着一股爱情的清甜气味。室友都说:“你里里外外都是快乐因子,头发丝都因为爱情而飘飞如歌!”那时起,所有的同学都知道了,她有一个神秘的男友,一个黑皮肤的外国恋人。

她来自西部一个偏远的县城,来到大城市武汉求学,多有不适应,自卑如泥一样包裹着,让她喘不过气来。上课时,小心翼翼,走路时,低头看脚尖,与人交往时,脸红心跳,仿佛上辈子做错了什么事似的。有了男友之后,一切都变了,看天天蓝,看水水清,看人人都是那么和善,看什么都是这般美好。她有了自己全新的计划——和男友相处时,好好加强英语口语学习,大学毕业之前,一定要考托福、雅思,然后出国留学,与男友定居国外。

情到深浓无怨尤。与男友缠绵的日子,总是那么甜蜜。终于到了那一步,她想也没想,就将自己纯洁之身付之于他。那时,她像个小女人一样,考虑自己生个混血儿,一手牵着孩子,一手牵着他,一家三口,在大街上幸福地招摇。

幸福的爱情总是惊人的相似。他们不能免俗地到校外租了房子,同居在一起,过着小夫妻般幸福日子。

然而,所有的美好都无法阻隔他们走到爱情与生命的分水岭。

事后回想,那一夜男友最是动情,一次又一次,仿佛没有了来日,而她在幸福的震颤中,体会到人生极致的欢悦。第二天放学回到“家”中,眼前的一切,让她感到异常惊奇:出租屋内,一片狼藉,东西翻得到处都是,像是遭了一场大劫。是有人来偷窃了吗?她刚要掏出手机来报警,男友的电话来了:“亲爱的,我要去北京了,要到大使馆办点事,一个月后回来。”去北京怎么事先也不打招呼呢?就这么不辞而别,算什么呢?

她有所不知的是,在自己深陷失恋痛苦的时候,身边的人开始紧张起来了。武大附属中南医院桂希恩教授把她招来,给她作体检,结果AIDS呈阳性——她不幸染上了艾滋病。男友带走了她的心,而艾滋却要带走她的青春,她的一切。

那个声称爱自己到地老天荒的所谓巴哈马男友,警方列出的清单是:马浪,非洲赞比亚人,32岁,已婚,患有结核病和艾滋病晚期,驱逐出境。这一回,不再是爱情,而是血淋淋的现实,让她昏厥过去。

青春如风一般逝去,自己行将走到生命的终点。初始的美好是因了“我心永恒”,最后却无情地沦落到“痛苦到永远”。她不想让自己的悲剧重演,毅然走出死亡的恐惧,公开了自己的恋爱日记,以启示后人:爱情是美好的,而盲目,会让爱情走上歧路。

她叫朱力亚,让我们记住这个洋气十足的名字,并为她送上最真的祝福吧!

对爱你的人说谢谢(感恩)

把爱的机会还给你

他出生在太行山深处的一个小村,小村十分贫穷。

穷到什么程度呢?距离小村最近的村落也在20公里以外,小村距离乡所在地整整30公里,30公里是清一色的山路,走不了车,最险要的地方,是只有半米左右宽的山脊,山风大的时候,人是不敢走在上面的,必须小心翼翼地爬着过去。小村没有电、没有电话,也没有水。夏天的时候,吃、用水都要到5公里外的山泉去背,冬天的时候就只能化雪水了。因为水太紧张,小村的村民常常舍不得洗脸,衣服一年也洗不了几次,而洗澡对于小村的人,是一个太奢侈的词。

小村太穷了,稍微有点途径的村民都陆续搬走了。他出生时,小村只剩下10户人家。但小村却有一所小学校,小学校担负着方圆几十公里内山寨里适龄孩子们的上学使命。他9岁那年的夏天,父母双双病故,和年近80岁的奶奶相依为命的他,连书本费都拿不出了。可他是那样的渴望读书,渴望学有所成,渴望能够走出这深旷的大山,渴望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但他再无亲人,小村的人家也都穷得一贫如洗,没有人能帮得了他。

虽然他只有9岁,但他却觉得自己的天空密布着一生也无法驱散的阴霾。这天,他跑到村外那个开满野花的山坡,扑趴在地,号啕大哭起来。哭着哭着,他的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写信,给最大的官写信,求他帮助我。”回到村里后,他问遍了所有的长辈,长辈们都告诉他,在当地最大的官就数县长了。他不知道县长到底是多大的官,能不能管他的事,但他还是连夜给县长写了一封信,写了他生活的无奈,写了他读书的渴望。第二天,他把信交给老师,托老师去乡里时帮忙寄出去。

县长真的收到了他的信。看完他的信,县长哭了。

经过调查,县长发现,在全县内,因没钱读书而辍学,或者面临辍学的孩子有许多。而且,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许多地方都存在。县长给北京的有关部门写了一封信,连同他的信一同邮寄了出去。很快,在中国大地上出现一个崭新的、凝聚着爱的词汇:希望工程。

很快,他成为希望工程捐助的第一个学生。

能够继续读书,让他十分兴奋,他也十分珍惜这个机会。小学、中学、高中,他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他终于以优异成绩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师范大学,在起程去上海报道时,全村的人都来送他,他动情地对父老乡亲们说道:“我大学毕业后一定回来。”

宽阔平坦的柏油马路、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旖旎多彩的霓虹灯……都市的一切都和他出生、长大的那个小山村不一样,都市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丽优越,美丽优越的如同神话世界。可是,他总是想着一口饭一口饭把他养大的乡亲们,总是响着他来大学报道前,乡亲们送他出村时,他对乡亲们说的那句话:“我大学毕业后一定回来。”

他终于大学毕业了,多家外企主动邀请他加盟,相恋了2年的女朋友也挽留他留在上海一同创业,但他一一拒绝了,回到了太行山深处那个家乡小村,做起了一名教书匠,校舍就是他家那三间老房。

生活同他年少时似乎没有太大差别,依然是穷的每天只能吃半饱,依然是夏背泉水冬化雪水的无奈,稍有不同的是,他从学生变成了老师,而作为学校的惟一一名老师,他教授着全校从一年级到五年级,共20几名学生的所有课程,工资每月只有200元。

拒绝都市的诱惑,甘心于大山的清贫;无视繁华优越的诱惑,恪守着质朴的誓言……他的事迹迅速的被媒体宣扬着,孑然一身的他的爱情成为人们的一个关注。一时间,一些青年女子纷纷给他写信,表达着爱慕之情,更有人跋山涉水的赶到他生活的那个小村,向他大胆的表达着爱意。每次,他什么都不说。如果是夏天,他就把自己平时睡觉的里屋让给女孩子睡,因为那是条件最好的一间。但即便这样,夜里,无孔不入的蚊子仍旧会咬得女孩子满身是包,而那小半盆洗了学生洗老师,洗到最后几乎变成泥汤的洗脸水更是让女孩子们眉头紧锁……女孩子来了又走,走了又来,最多的只在他的学校住了3个晚上。

毕业一年多了,他依然孑然一人。

回到山村的第二年冬天,又一个女孩子来到他的学校。他急忙盛了一盆雪回来,在炉子上把雪化成水后,仔细的将漂在雪水里的几根枯草根和一粒羊粪蛋捞出。等水烧开了,他找来一个水杯,倒了满满一杯水递给女孩子,热情又满是歉意地说道:“不好意思,这里的条件就这样,你一定渴坏了吧,快喝吧!”女孩子接过水杯,看了看水杯,又看了看他,一口一口的喝起水来。

那天夜里,他失眠了,这是第一个没有拒绝喝雪水的女孩子。

第二天,女孩子并没有提出离开,而是教起学生们唱歌、画画,这让从没有上过音乐课和美术课的学生们十分兴奋,吃饭的时候,学生们都争先恐后将自己的大麦粥、地瓜粥盛给女孩子吃,女孩子则吃的津津有味。

第三天,女孩子的身上起了好多包,原本光鲜的脸和头发也都变得灰蒙蒙的了,女孩子却浑然不知一般,依旧兴致勃勃的教学生们唱歌、画画,甚至开始向学生们学习做饭。

他开始渴望女孩子能够留下来,但他却没有对女孩子说出自己的渴望。

第四天,女孩子对他说,要回家一趟。他的心一凉,他知道,女孩子这一走就不可能再回来了,他掩饰着自己的失落将女孩子送下山。

女孩子走了,一切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一个星期后,他正在给学生们上课,女孩子背着大包小包,气喘吁吁的推开了教室门。他惊诧地看着女孩子,学生们却放下书本,欢叫着围拢过去。他听到有学生问女孩子还走不走了,女孩子回答着:“不走了,我要留下来教你门唱歌、画画。”

2个月后,他和女孩子举行了婚礼,婚礼虽然很简朴,但全村的村民和全校的学生都参加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他就是被称为希望工程第一人的张胜利,河北省涞源县桃木疙瘩村人,女孩子叫王亚萍,河北省雄县人,在见到张胜利前,在雄县县城开服装加工店。

我采访张胜利和王亚萍时,他们的孩子已经3岁,一家三口幸福并快乐。我问张胜利,当初那些女孩子来了又走,走了又来,一次又一次,有没有让他对爱丧失信心?张胜利淡然一笑,说道:“怎么会呢!她们和王亚萍一样,也都很真挚,不同的是,她们对我的情感或许只是感动、钦佩,并不是爱,她们发现不是爱后,离开是对的,是在把爱的机会还给我。”

张胜利说的风轻云淡,淡静从容,我却听的心澜激荡。

是啊,当海誓山盟、如火如荼的情感突然背离,或许并不是不爱了,而是对方发现是一场错误,在进行着情感的修正。那么,这个时候,做为另一个主角的你,或者我,不应该肝肠寸断、怨恨悲怜,而应该学会感谢、感恩,对方将爱的机会还给我们。

理解了感动、钦佩等与爱的不同,不只是一种智慧,更是拥有了让人生减少忧伤与沉郁的胸怀;而充盈着感谢、感恩的心,则能够获得更多的缤纷和生动。

心怀感激

我的朋友兄弟三人都在省城,他们在各自的领域里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关于他们的故事在我的朋友圈子里一直被传为美谈。

他们兄弟在幼年的时候家庭遭遇不幸,父亲出车祸而死,母亲改嫁远走他乡。爷爷奶奶都已经70多岁,身体又不好,眼看着三个孩子两个老人无法生活了。这个时候,他们那个只有400多人的偏僻小村发起了一场善心运动。村中的长辈说:“都是乡亲,我们大家不能看着这一家人饿死。”似乎也没有谁做什么规定,从此以后,村里的人家就开始了轮养他们。人们轮着把兄弟三个领到自己的家里去吃饭,次日又会有另一户人家来领,全村轮了一遍了,又从头开始。兄弟三个到了上学的年龄,村里人又说:“只要咱们的孩子能够上学,就要让他们上。”后来他们成为全村的孩子中学习最好的学生,村里人说:“我们的孩子学习不好,我们就集中全村的力量供他们三个读书。”全村人就这样一直把他们都送到大学深造。

我的朋友说,他们在故乡生活的十几年中,令他们刻骨铭心的故事讲不完。他们几乎没有感受过失去父母的孤伶,没有感受过受冻挨饿的滋味。冬天还没有到,乡亲们早就给做好了棉衣。谁家来了客人亲戚,要做好吃的,都会想着给这三个孩子留一碗。他们就这样在这个贫穷的小村子里成长起来,一个个都长大成人。后来他们的爷爷奶奶在一年中相继去世,那个时候老大才16岁,正在读高中。村里人为老人举行了葬礼,他们对孩子们说:“从此,全村不论哪一家都是你们的家了。”

现在,兄弟三个一年中都会回老家好几次,他们说,他们每一次回去,对于他们那个小村子来说,都是一次节日。一家一家的去吃饭,一家一家的去坐坐,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家家给送的乡村特产,常常是装满了一小车。他们三个出资把村里的土路铺上了柏油,他们说,原来的土路坑坑洼洼,太不利乡亲们出行了。他们又给村里打了深井,安装了自来水,这样乡亲就可以喝上干净清洁的水了。他们最近的计划是改造村小学,因为小学的教室太破了。

他们做了这些事情以后,当地的政府要他们回去做报告,要给他们立碑纪念,他们坚决地拒绝了。他们说:“没有别的,就因为我们对这方土地充满了感激,这里的乡亲都是我们的恩人。”

有一次,我与他们在一起谈起这个话题,兄弟三个说:“我们并没有什么思想觉悟,我们只是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之心。我们永远感激我们的乡亲们,他们不仅养育了我们,更重要的是他们教会了我们,对这个世界要满怀善良。”

我常常想,我们谁没有受到过别人的帮助?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常怀感激之心,我们的生活将会是多么明媚而温馨,我们的世界将是多么祥和美丽。

那刻骨铭心的3分

1992年,我距重点中学的录取分数线只差5分,一位开煤矿的远房舅舅慷慨地为我掏了第一学年的3000元学费,让我成了一名自费生。我格外珍惜那来之不易的读书机会,学习异常刻苦,成绩提高得也很快,高一时我最好的成绩已在班级排在第15名。

正当我信心勃勃地向前10名奋力冲刺时,不幸接连降临,先是父亲在帮人上房梁时,不慎摔落下来,摔折了五根肋骨,从此再不能干重活,为治病还欠了不少钱。接着,那位好心的舅舅的煤矿出了事故,他为死伤者赔付了数额很大的一大笔钱,煤矿还被关闭了。自然地,我也不能再指望他给我掏学费了。

眼看就要开学了,家里连我最低的生活费都拿不出来了,父亲叹息着念叨起令我心酸的家庭状况,让我辍学回来帮他撑起这个家。我哭着请求父亲让我读完高中,我保证考上大学,以后会为家里挣更多的钱。

父亲勉强同意了,可他又给我出了一个难题——我得自己去筹措学费。我跑了好多亲戚家,说了无数的好话,掉了无数的眼泪,终于借够了高二学年的学费。父亲又卖了一些口粮,给我兜里揣了80块钱的生活费,让我开始了高二的学习生活。

这时,我心理压力更大了,深怕自己学习落伍,对不住家人和亲朋。我拼命地学习,是班级里每天起得最早、睡得最晚的一个,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了。我的勤奋,很快有了回报,高二上学期期末考试,我总分排在了第6名。班主任老师在表扬我的时候,又告诉我一个好消息——如果我能够在期末考进前三名,学校就将免去我高三学年的全部学费。

老师的话令我激动不已,我心里暗暗地告诫自己——必须要冲进前三名,免去那笔如山一样沉重的学费。于是,我更用功了,几乎到了疯狂的地步。直到考试前一天晚上,虽说我已很有信心能够考好,但还是看书看到很晚才休息,因为这次期末考试对我来说实在是太至关重要了。

紧张而激动的考试刚一结束,我便急切地向各科老师问询考试的结果。我的几门主科答得都比较好,但最拿手的政治却发挥失常,比预计的少得了十几分,七门功课的总分我排在了第四名,比第三名王强只差两分,就差语文分数没出来了。这时,我的心都悬到了嗓子眼儿了,我怕语文成绩一向突出的王强再超过了我,那样我就……我实在不敢再往下面想了,晚上忐忑不安地来到了教语文的于老师家中。

于老师见到我,高兴地告诉我:“你考得还不错,就是作文写得有点儿偏题。”

听了于老师的话,我心里更慌了,急切地打听王强的分数,当于老师报出他和我一样的分数时,我几乎立刻晕了过去,两眼呆呆地望着于老师,痛苦地呢喃着:“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我恐怕支撑不到高考了。”

于老师惊愕地追问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我的眼泪唰地一下便汹涌而出,我哭泣着向于老师倾诉了我那贫寒的家境、我异常的勤奋和我那至关重要的希望……

于老师听着我的哭诉,面带同情,久久地默默无语。

忽然,一个大胆的念头闪过我的脑海,我猛地跪到于老师面前,热切地恳求道:“于老师,求求您,求您一定帮帮我,借给我3分,我以后会加倍补偿的。”

“借给你3分?怎么借?”于老师不解地拉起我。

“就是您给我的作文多批3分,那样我的总分就可以超过王强,而且家境宽裕、性格开朗的他,根本不会在意这次考试的一个名次,但那对于我来说却意义非同寻常……”

于老师眉宇紧锁地踌躇了几分钟,然后郑重地对我说:“那得有一个前提条件,我才可以考虑借给你3分。”

“于老师,只要您这次借给我3分,我答应您的任何条件。”我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那好,以后你保证每次语文考试都要拿第一名,否则,我就在你正常的得分上减去10分,算是你对这次借分的加倍补偿。”于老师向我提出了一个近乎苛刻的要求。

“我保证今后更刻苦地学习语文,不辜负老师的期望。”我大声地向于老师承诺。

因为于老师的暗中“关照”,我不仅如愿地被减免了学费,还被报送省“三好学生”,学校还发给我200元奖金。握着那几乎够我一学期生活费的奖金,片刻的兴奋后,我心里涌起一缕缕的愧疚,但我无法说出来,只是默默地告诫自己——一定要努力再努力,对得起学校和老师对我关照和鼓励……

有了无形的动力和压力的我,把学习的勤奋可以说是发挥到了极致,尤其是语文这门功课,我投入了更多的精力,成绩明显地提高,高三一年中的大大小小的几十次考试,我的语文稳稳地占据着班级里第一名,仅有一次考了第二名,被于老师毫不客气“惩罚”了10分。最终,在那年的高考中,考出了全校第一名的优异成绩,作文还得了满分,作为范文被报纸刊登了出来。填报志愿时,我没有选择北大、清华这样的名牌高校,而是毅然地在所有的志愿栏目里都填上了带“师范”字样的大学。

临上大学前,我满怀感激地再次向于老师致以深深的谢意,我真诚地说:“如果没有于老师当初借给我的那3分,我绝对不会有今天这样的成绩。”

于老师慈爱地笑了:“你是我第一次借给分数的同学,事实证明我是借对了,当初我就相信你会做得很优秀的,所以我才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当我向已考上复旦大学的王强讲起那次借分的经历时,他非但没有丝毫地怪罪之意,反而有些懊悔地说:“你要是早点儿告诉我,我故意答错一道题不就行了,我不知道那对我其实并不重要的排名,却可以改变你一生的命运呢。”

再后来,我也成了一名让学生喜欢的语文老师。我在认真教书育人之余不辍笔耕,几年间,在各类报刊上发表了千余篇倍受读者欢迎的文章。当我的第一本情感美文集《与心灵说话》,有幸被列入《心灵鸡汤》丛书正式出版后,我立刻想到了于老师,想到了他曾借给我的那无比珍贵的3分,想起我那求学生涯中的许多难以忘怀的情节……

一天,当我把这段往事讲给我十分敬重的一位老教授时,他感慨地说:“这真是一件值得回味的教育轶事,你遇到了一位好老师,他也遇到了一位好学生。你因为老师的勉励取得了更大的成功,老师因为自己的爱心,拥有了远远超出分数以外的重大收获。”

老教授的话不无道理,于老师当年似乎举手之劳地借给我的那3分,改变的绝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一生的走向,它饱含的内容很多很多,需要我刻骨铭记并认真地揣摩,从中汲取更多有益的东西……

一个温暖世界的方向

清晨,有些烟霭,低低地,伏在树梢间。

福海从冰箱里取出昨天到蛋糕坊做好的生日蛋糕,放到车的副驾驶座上。他快乐地吹着口哨,发动了车。车身微微抖动着,红纸盒里的奶油蛋糕,像一捧白白的雪,中央的一个红红的“寿”字,似乎荡漾在了雪浪中。

福海要去的地方,有一个诗意的名字,叫水容居。但这个地方缺水,偏僻,而又贫穷。福海要给一个女孩送去蛋糕,却并不是这个女孩要过生日。女孩说,她有一个心愿,就是在她爸爸过50岁生日的时候,像城里人一样,吃上蛋糕。

福海是为了完成女孩的心愿而去的。

女孩患了一种叫重症肌无力的病,17岁了,没有出过自家的院门。她不知道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模样,她所了解的一切,都是通过家里的一台14寸的黑白电视获得的。虽然这样,但女孩坚强懂事。她说,如果生活能给她一天的时间让她站立起来的话,她只想做一件事,那就是用这整整一天的时间,来报答父母。

哪怕,只是给父母洗一次脚。

不幸的人,却遇上了好心人。当福海知道她的情况后,隔三差五来看她,鼓励她,给她带来她喜欢的蝴蝶发卡,喜欢看的四格漫画,以及其他一些文学书。有一次福海还开车带着她去了一趟城市,炫目的高楼大厦,飞速奔驰的火车,动物园的老虎、狮子以及各种奇珍异兽,都让女孩激动不已。

为此,女孩幸福了好长一段日子。

福海尽可能满足这个不幸女孩的愿望。当然了,女孩所有的人生愿望都很低。包括这一次,她希望爸爸50岁生日这一天一家人聚在一起,吃一块城里人才能吃上的生日蛋糕。

这天,福海早早到达水容居。女孩穿戴得整整齐齐,已经在等着他了。中午时分,女孩一家人,以及福海,围坐在一起吃了顿饭,为女孩的父亲过了生日。那顿饭,饭菜很简单,但气氛却很热闹。

女孩的父母十分过意不去。福海走的时候,给他带了好多的土特产。福海推辞着,坚决不要。女孩的父母说,自从认识你以后,我闺女活得比以前快活多了,也舒心多了,我们没有什么感谢你的,希望你带上这些东西,以表达我们的一份心意。

福海走的时候,只收下了很少的一部分土特产。不过,她收下的最重的礼物,是女孩说的一句话:福海哥哥,你是飞进我生命中的天使,我要与病魔顽强抗争下去,因为有你,我觉得生命不再孤单。

一路上,福海品咂着这句话,止不住泪流满面。

福海从小生活在一个富裕的家庭,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他的学习成绩并不好,但身边并不缺少混在一起的朋友。然而,上高中的那一年,家庭突然出现变故,由于要偿还巨额的债务,一夜之间,家徒四壁,没过多久,父母也离异了,这一切,给他的精神造成了沉痛的打击。一天到晚围着他转的那帮小混混散得无影无踪,其他同学也不愿搭理这个昔日的纨绔子弟。

他一下子陷入到人生从没有过的悲凉境地。

他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有时候,一天也不说一句话。他觉得,自己就像一滴小水珠,落入到夏日的岩石堆里,那是一种要被蒸腾掉的孤单,让他喘不过气来。

就在这时候,他的班主任老师站了出来,为他补习功课,帮他树立生活的信心,让他顺利地完成了高中的学业,虽然最后没有考上大学,但他走完了人生中最难走的一段路程。

福海毕业后,在城郊开了一个汽车修理店,生意越做越大。那年,他去看望班主任老师,他给老师带去了许多贵重的礼品。老师说,福海,我并没有为你做了什么,如果你现在有能力的话,你去帮助一下曾经像你一样无助的人吧,你比谁都清楚,他们需要什么。

福海深深地记住了老师所说的话。

此后,福海便试着去帮助曾经像他一样无助和不幸的人。然而,让福海没有料到的是,每当他伸出双手,帮助完别人之后,他的心底里,仿佛有无数无形的手,在摩挲着他,抚慰着他,让他觉得安妥、自足与快乐。就像今天,当女孩说出那句话的一刹,仿佛不是女孩,而是他自己,又从多年前的那场孤单与苦痛中突围了出来,一种前所未有的轻松与幸福萦绕着他。

我只是为这个世界拿出了一点点,这个世界却回馈了我三样东西:安妥、自足和快乐。这三样东西,像火苗一样,不断地在福海的心底里跳跃着,激荡着。

我应该做下去,因为,没有比这更有意义和价值的事情了。福海有些兴奋地想。

一个曾经从人生的寒冬走过来的人,找到了一个温暖自我,也终将温暖世界的方向。

要你在天堂不孤单

每天上学放学,他都会故意绕个弯子,走五爷爷家门口。

五爷爷起得早,他上学的时候,都会在院门口坐着了。他会一溜小跑地跑过去,大声喊,五爷爷。然后看到五爷爷笑着朝他招招手,说一声,虎子,好好念书。

他就答应着,赶快朝学校跑去。好像,他绕那么大弯子,只是为了去这样见五爷爷一面,喊五爷爷一声。

但是他知道,他心里是打着小算盘的,早上的这一声招呼,其实是为了放学时的再一次路过。

放学的时候,五爷爷大多时候会在门口等他,手里都会拿着点一个鸡蛋,一块桃酥,或者一小把江米条……都是在童年时会让他想起来就流口水的美食。上世纪80年代,物质相对匮乏,尤其在经济落后的农村,即使一块小小的糖块,也会让他愿意一路奔跑。何况,除了吃的,五爷爷还经常会变戏法一样,变出让他无比惊喜的一个本子,一只铅笔,一块散发着香味的橡皮……这些小小文具,会让他无比骄傲,屁股后面跟着一群小孩。

小时候,五爷爷那个小小的简陋的院落里,充满新奇,隐藏的丰富秘密,无一不吸引他。虽然五爷爷的院里,永远只有一个人。

没错,用村里人的话说,五爷爷是打了一辈子“光棍”。小时候,他也不太清楚五爷爷到底和他有什么关系,很多孩子给五爷爷都叫五爷爷,三个伯伯家的孩子,还有他的哥哥姐姐。只是他觉得,五爷爷对他最好。

大一些,他慢慢知道了,五爷爷是爷爷的第五个弟弟,爷爷其他的弟弟,都没有活下来,五爷爷。父亲和他一样,也是家中幺儿,出生得晚,十几岁上,爷爷奶奶就不在了。所以五爷爷也老一辈人中,他唯一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知道这些的时候,他已经和五爷爷很亲了。虽然那亲近,是五爷爷手里的糖果糕点和漂亮的文具换来的。

最初,他也不喜欢五爷爷。

他出生的时候,五爷爷就六十多岁了,很瘦,身体微微佝偻。灰白的头发,整天也不好好梳理,乱糟糟的,腿瘸得厉害,要拖着走,更要命的是,五爷爷皱纹遍布的脸上还有一道伤疤,长长的,从额头一直延伸到鼻翼,不太深,但也显眼,五爷爷一瞪眼,所有的小孩子都会害怕。所以,他的哥哥姐姐还有伯父家的孩子们,从来不去五爷爷那里。只是过年的时候不得已,被大人逼着去磕头,也是到那里匆匆一跪然后爬起来撒腿就跑。

只有他是例外,用母亲的话说,因为他馋。

是的,他馋,馋到不管多么不情愿,也要让自己绕个圈朝着五爷爷那个小院子靠近。姐姐说过他很多次没出息,有时候他一边反驳,一边把从五爷爷那里得到的糖块或糕点塞进嘴巴里,然后故意嚼得很响……他就是馋了,反正,也就是过去打个招呼。他不在乎。而且,所有孩子中,五爷爷是偏着他的,哥哥就说过,即使去给五爷爷拜年,他也从来不给他们好吃的,五爷爷那些好吃的,只给他。

他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他只是动着小心思,去享受这份父母之外的额外的物质之爱。

许是格外得到的营养,他长得很快,七八岁上,个头就快超过了大他两岁的哥哥,学习好,但是也顽皮。

那天,放学路上,他跟同学打闹得太疯,正是最热的六月天,他出了一身汗,衣服都湿了。可是也没忘了回来绕个圈子去五爷爷那里拿了个煮好的鸡蛋。

那一段,他每天都有一个鸡蛋吃,五爷爷养了一院子的鸡,都在下蛋。

跑回家,爸妈都还在地里,家里没人。他先喝了一肚子凉水,看着湿透的衣服,干脆,打了盆凉水兜头浇了下去。觉得舒服极了,凉快透才找了干的短裤背心换下来。

晚上,他发起烧来。

那次他病得厉害,在家整整躺了两天没有起来。吃药打针,总算把烧退了。

五爷爷是傍晚的时候过去的,当时姐姐正在院子里洗衣服,看到五爷爷,大吃一惊,丢下衣服跑进屋里,边跑边喊,妈,妈,那个,那个五爷爷来了。

爸妈都迎出去,他刚吃了药,还躺在床上,听到五爷爷来,可是心里却莫名地一喜。

如他所料,五爷爷提了一篮子鸡蛋,还带了两包点心。他两天没去上学,五爷爷不知道他怎么了,在路口拦住别的孩子问,才知道他生病了。

五爷爷很少串门,平常谁家都不去。爸赶紧让五爷爷坐,说着客套的话,又让妈去准备晚饭。

五爷爷摆摆手,我不在这吃,我就是来看看虎子。说着,大手盖在他的脑门上。小子,快点好了去上学,不敢耽搁功课,以后还要考大学呢。说完,打开点心拿出一块塞到他口中。

他嘿嘿地笑起来,五爷爷,我保准考大学。

五爷爷就频频点头,像对自己又像对爸说,这些孩子中,虎子最像我,长得像,脾气也像,小鬼灵精……

说完,五爷爷就站起来走了,爸妈留也留不住。

他只顾得吃点心,吃够了,想起五爷爷的话,忍不住问爸,五爷爷怎么说我像他啊,他那么难看。

不许胡说!爸厉声打断他,谁说五爷爷难看,你五爷爷年轻时候漂亮着呢,亏他最疼你,你还这样说他。

他吐吐舌头,不说话了。

他很快康复,又开始活蹦乱跳朝五爷爷那里跑。早上绕过去打个招呼,放学绕过去拿点好吃的。考试成绩下来,自然也会带去炫耀一番,成绩好了,还会得到奖励。

有时候,他会在五爷爷那里多待一会儿,偷偷观察他,想着爸爸说的话。可是,他怎么都无法在五爷爷那张布满沧桑的脸上找到一丝一毫英俊的影子。

他想,大人也是爱撒谎吧。

十二岁,他考上了镇里的中学,成绩出众。五爷爷一下给了他一百块钱,让他去买一身新衣服。那是他第一次自己拥有那么大面值的钱,高兴地晚上睡觉都在手里拿着。

大伯说,这老头,攒点钱都给虎子了,真是偏心着呢。

别人说什么,五爷爷都不管。他读中学后,每个月都固定给他三十块钱。

然后他又读了县城的重点高中,五爷爷每月给他的生活费,翻了一倍。他想拒绝都不能,五爷爷的脾气,倔得让他畏惧。

像是习惯了,出中学以后,每个周末回家,他照例先去五爷爷那里坐一会儿,有时帮五爷爷扫扫地,收拾收拾院子。

这样的时候,五爷爷也不说话,就坐在院子里抽着烟袋眯着眼睛看他。而每次他回学校,也都先去五爷爷那里看一眼。

他对五爷爷,是真的觉得亲了。心里,总是牵挂着五爷爷。

也是读了高中后,他才知道,五爷爷年轻时,的确是一表人才,高大英俊,还在外面的工厂里做事,是整个家族中最有出息的男人。后来厂里出了事故,伤了腿和脸,本来说好的亲事也吹了,还是个城里姑娘……五爷爷就回来了,那年,五爷爷还不到三十岁。

回来,性格也变得古怪了,很少和人来往,对孩子们也不上心,知道他出生,五爷爷去喝满月酒,第一次看见他,就忽然说,这孩子好,这孩子像我。

爸说,你和五爷爷,是有缘分吧。

也是他读高中那年,村里办了敬老院,说是敬老院,也就是几见简陋的屋子和一个空院子,把村上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搬到一起过。这样,村里也能给年轻人空出几块宅基地。

五爷爷,是村里第一个要接进敬老院的。

五爷爷却坚决不去,爸说,五爷爷把村干部骂了出去,他跟人家说,我有孙子孝敬我,不去那鬼地方。

他听了,眼里热热的,跑去五爷爷那里,二话不说,把五爷爷家里的角角落落都收拾了一遍,还洗了五爷爷换下的衣服。

五爷爷什么都没有说,他也没有说,他就是想让五爷爷知道,有他在,五爷爷不用去敬老院。

然后过年的时候,他执意要五爷爷去家里一起过。

以前,爸妈也去接过五爷爷,他不肯。但这次,他说,爷爷,你要是不去家里,我也不回家,就在这里跟你一起过年。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把“五”去了,开始叫五爷爷,爷爷。

他这样一说,五爷爷就跟他回家了。五爷爷谁的话都不听,只听他的。

他越发刻苦,高中毕业,顺利考上省城的大学。接到通知书,第一个跑去告诉五爷爷。

那天晚上,五爷爷炒了一桌子菜,祖孙俩喝到半夜,五爷爷喝多了。

几天后,五爷爷没有和任何人说,把房子卖了,自己主动去了敬老院——那是五爷爷最不喜欢的地方,五爷爷看不起敬老院,因为那里没有一点生气……

卖房子的钱,五爷爷全部交给了他。

那一天,他哭得像个最没有出息的孩子。

终于盼到寒假,回来,先跑去敬老院。

半年时间,五爷爷一下老了许多,眼神里,没有了曾经的那种让人不敢靠近的精气神,穿灰色棉袄,蹲在墙角晒太阳——和所有走在生命末尾的老人没有什么两样。

他在五爷爷面前蹲下来,拿出一条纸烟——五爷爷抽了一辈子烟袋,他得了奖学金,这次回来,什么都没有买,只给五爷爷买了一条烟。

五爷爷看着他。五爷爷说,好孩子。

他握住五爷爷干枯的手,五爷爷,你等着,等我毕业了工作了,我给你养老。

五爷爷笑起来,笑容搀杂在太多太深刻的皱纹里显得模糊不清。

五爷爷点了点头。

那年,五爷爷还是跟他回家过了,可是过完年,又执意回了敬老院。他了解五爷爷的固执,五爷爷是不想给任何人填麻烦。

走的时候,他又去敬老院,又对五爷爷说,您一定等着我,等着以后跟我过好日子。

这一次,几乎是恳求的口吻。

五爷爷喃喃说,等着,等着。

他转身走,没看到说自己一辈子没有哭过的五爷爷,在他身后已是老泪纵横。

可是,五爷爷终究还是没有等他,他读大学第三年的春天,五爷爷在敬老院去世了。五爷爷走得很安静,去世前一晚,还吃了一大碗面条。晚上,就走了。

他接到电话,匆忙地往回赶。他一定要回来,按照家乡的风俗,给五爷爷摔劳盆——那是亲生儿孙该做的,伯父拦他,虎子,这样不合适。

他推开伯父,把白布扎在头顶,将那只灰瓦盆高高举过头顶。他说,爷爷,上路了。

用力一摔,泪如雨下。

大学毕业的第一个清明,他回去给五爷爷立碑,碑文写:爷爷李和千古。落款,孙,李虎。五爷爷的碑上贴了一张他年轻时的照片。五爷爷没有撒谎,那张照片,除了衣着的不同,面容、神情,二十几岁的他,别无两样。

爸没说错,他和五爷爷,有缘分,血缘和爱的缘分。

五爷爷活着的时候说过,一个人死了,只要世间有人想念他惦记他,他在另一个世界就不会孤单。

五爷爷,你在天堂不会孤单,因为虎子会永远想念你惦记你,直到走完今世去陪伴你的那一天。

种一棵感恩的大树

三岁的时候,他的在一个小煤窑打工的父亲因塌方被埋在土中,撒手而去。父亲被埋葬的那天,别人哭得声嘶力竭,他黑着脸,就是不哭。大人就对他说,你爸过世了,再也回不来了。

他不说话,只是把头摇得像风中的小草。

他不相信那个老是用宽大的手掌抚摩他,用粗砺的胡须扎他小脸蛋的父亲,会从永远消逝,像一颗不发芽的种子。他跟母亲在房前的空地种过南瓜,一粒种子点下去,浇一些水,隔一段时间,就长出嫩叶,然后藤蔓爬满架子,最后结出很多很大的瓜。

他问母亲:爸爸种进土里,怎么时候再长出来呢?

母亲看着他明亮的眼神,不忍心伤害一个孩子的心,就迭声说:快了,快了,明年春天的时候。

于是,他经常坐在屋门前,眼望着后山,希望看到婆娑的树影里他的父亲正大步地走回家中。第二年清明节时,他跟母亲去上坟,坟上的树跟他一样高了,但他的父亲还是没有从地里长出来。

他问母亲:爸爸怎么还不长出来,是不是我们没有浇水呢?

母亲的眼泪顿时流了下来,他有点明白过来了,也哭了,眼泪把整个衣襟都弄湿了。

十三岁的时候,祸不单行,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又被一场车祸吞噬去生命,他成了孤儿。埋葬娘的那天,天下起瓢泼大雨,但他不哭。也不再相信娘种进土里后,会再长出来。

十三岁的孩子没有谋生能力,邻居东凑一把米,西来一爿柴,衣服破了,有人争着拿回家缝补。他和村里的孩子打架了,那些孩子回去肯定挨父母的打。谁家里煮了好东西,一定要派孩子来叫他,以至有些孩子怀疑他是父母送给别人的兄弟。父亲就对孩子黑着脸,说:就是,就是,你以后要把他当兄弟。

十三岁的时候他在村里有了许多的兄弟姐妹,虽然村里的生活很贫困,但他的生活很幸福。二十三岁时大学毕业,他要求分配回村里的小学任教师,他的理由很简单,他要报答村人的恩情,他的学费是村里人用米和鸡蛋换来的。他的工资除了留一点生活费,全部补贴给那些交不起学费的孩子。为了报恩,他娶了村里一位大字不认一个的女子,只因为这女子的母亲把家里最后的一只母鸡卖了,凑足他的学费。

恩情似山顶的天空压在他的心头,但他瘦弱的身体不是嶙峋的山峦。有时侯,他偷偷跑到父母的坟前,让泪水漫过他孤独无助的心灵。他想到三岁时的梦想:假如父母种进土里,能够再长出来该多好啊,至少他现在不会觉得欠了村里人很多的情,这份情是一辈子都还不完的。

三十三岁的时候他决定离开家乡,想法很简单,离开这些给予他养育之恩的村人,他不想再背负这沉重的负担了。决定离开的时候,妻子骂他忘恩负义,他摇了摇头,给了这个他从来就没有爱过的女子一巴掌,然后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一抹嘴角的血,他走了,再也没有回来。

四十三岁的时候他在城了当了老板,每年都拿出很多的收入交给农村教育基金会,并指定要捐给他工作的那个乡村小学,他不留名,也拒绝记者采访。

我成为他的朋友是后来的事情了。有一次酒酣时,他说起了这段经历,我也沉默了许久。然后紧紧握着他的手,说:

“你现在是把自己种进了生活过的那个乡村了。报恩有多种方式,最好的方式是让自己长成大树,这样就会有更多的人得到荫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