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冉死了,那个被从乱葬岗的棺材里挖出来的人是方白,清清白白的来到这个世上,清清白白的走。
小时候方将军告诉她,你的父母死在江湖的刀光血影之中,你跟我姓方,我就要让你避开这些血雨腥风,作为我的养女,不仅能给你锦衣玉食,还能给你一片没有杀戮的世界。
所以她很感恩,重新活过来的时候还是留下了方姓,这是她对义父方兴业最后的依恋。
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
方白第一次见到莫良宵是在沉霜江畔的揽月楼,她坐在窗边托着腮,静静看着窗外奔腾而去的江水,看着白月青纱朦胧了两岸的蓝色佛相花,手上被刀剑磨出来的老茧咯的她下巴疼,提醒着她死去的方冉并不是一个梦。
这揽月楼她粗略的知道一点,传说这是天下第一杀手情报组,却因为起了个略有些秦楼楚馆味道的名字而被江湖人所熟知,但方白觉得这可比那些以动物命名的帮派山寨好听的多了。
当年刺杀容王的很多刺客都是从这里高价雇佣出去的,不过,都成了她的剑下亡魂。
据说,在一个叫江湖的地方,南有船王黄家,北有生死百丈崖,西有五毒恶手羌夷氏,东有金针神医墨阁,更有各山各岛各湖各洞,门派林立帮派繁多,百十年来争斗不休,唯有这沉霜江畔揽月楼脱身江湖是非,孑然而立。
不问因由,不议二价,生死有命,对错凭他。
这是揽月楼作为一个杀手组织在江湖存在的基本法则,这么多年来,死在揽月楼手上的人数不胜数,然而他们却未结下一个仇家,不得不说,方白还是比较敬佩这里的楼主的。
错了,那时候她还是方冉。
月洒江岸,莫良宵就那么带着一群人冲了上来,早在他踏进小楼的时候方白就察觉到了,一个不懂得收敛气息,脚步沉重莽撞无度的杀手,算不上是个好杀手。
她自认作为容王的死士,她有权评判各级杀手,其实她以前还挺想写一本杀手明细录的,但还没动笔自己就死了。
‘砰!’房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了开。
方白懒懒抬了一下眼皮,看着才进门的男子,继而又端正坐好,她对长得比较好看的男子通常都比较有礼貌。
因为在她娘还没死的时候,她就被教导:你可别小看了男人的一张好面皮,说不定哪天他就成了你的良人,若因为第一印象让你在他眼中显得不太适合做孩子他娘,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她尽量让自己端庄优雅点,好让所有好看的男子觉得,她其实还挺适合做他们孩子的娘。
“她!她!她!哪里来的!哪里来的!”前一刻还摆着踹门动作,峻拔倜傥的男子后一刻就鬼哭狼嚎起来“她怎么在这里!赶出去!赶出去!把她赶到江里去!淹死她!毁尸灭迹!”
“少主……”他身后的属下小声道“您可别小看她,她可是主上请了五毒手羌夷族长老解毒,还经了神医墨归的亲自施救,这才活了她的性命,又亲自派人送来的,赶不得啊……”
“小爷说能赶就能赶!你还真是废话连篇!”言罢就在属下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踹上一脚,让他赶紧来拖方白出去。
方白看着他们,嘴角一弯就笑了起来,颓败的笑容却因嘴角的浅窝而有些出彩“死过一次的人,不在乎再死一次。”
男子挑起剑眉,一件紫衣之上绣着太多花哨的纹络,月光洒在他如烟似雾的黑发上,明眸薄唇,再加之纨绔不羁之态,让他看上去有点不像杀手,反而就如一个皎皎青竹般的富贵王孙。
方白不得不感叹,作为杀手会打扮自己也很重要啊,不然尽穿黑衣蒙面,谁能看出是方是圆,若都如他这般好看,自己下手的时候说不定也会犹豫一下。
“听到没有!她自己都没意见,你们还愣着干嘛!”言罢又踹了两脚,身边那人才无奈挥手,命底下人上千去,虽是小心翼翼的去扯方白,但往外拖的力道却没减小分毫。
还没走几步,莫良宵又道“慢着!”
方白心想,这才对嘛,一般无辜之人在将死之前都会有关键性的转折,是不是要说只是吓唬吓唬她,而不是真的让她去死?
“她……会凫水吗?”男人问道。
那属下笑答“应该会吧,江湖人哪有不会凫水的!”
莫良宵看了一眼属下,阴恻恻的狠辣就如月光照不到的墙角所蔓延出来的黑暗“追风,我们割袍断义吧。”
后者这才想起来这位自小在江边长大的少主根本不习水性,讪讪擦了把冷汗不敢多嘴了。
“既然会凫水,就在她身上绑块石头,去吧!”
方白睁大眼睛看着他,就这么被两个人拖出了小楼。
不是吧,难道还要再死一次?
莫良宵双手环胸站在楼上,夜风吹的他长发飞扬衣衫猎猎,那薄如刀锋的唇角翘了起来,带着分自得的冷嘲“主上还想弄个楼主压着小爷,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淹一双!谁让他当日逼小爷去和独眼狼谈生意!还让小爷去听一群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不休唠叨!停风谷那种地方真是再也去不得了!”
‘噗通!’一声,方白身上五花大绑的系了块石头,被众人毫不留情的扔进了夜幕下的沉霜江中,江水漆黑如墨,很快便看不见她的身影了。
莫良宵笑的一双眼睛都弯成了月牙儿“甚好!甚好!”
他的下属追风一旁默默嘀咕道“这个楼主被少主淹死了,那以后别说去和独眼狼谈生意,就是和独爪狼、黄鼠狼谈那都得您去啊。”
莫良宵眼角青筋不自觉的抽了一下。
“还有,听老不休唠叨倒没什么,如果主上哪天让您去听那群停风谷的七大姑八大婆……”
话未说完,那紫衣男子已踩着横栏借力一跃,倒踩七星足踏清风飞身至江边“快!把人给我捞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