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粮食狼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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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附录1:WTO《农业协议》国内支持措施(部分)

为消除农业国内支持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的不利影响,WTO《农业协议》将国内支持措施分为“绿箱”措施、“黄箱”措施和“蓝箱”措施三类,以及微量支持措施与“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

“绿箱”措施(Green Box Measures)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的扭曲影响,成员方无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政府一般性服务,如研究、病虫害防治、培训、推广与咨询服务、检验、市场促销、基础设施服务等;(2)由于粮食安全原因的公共存储所需费用;(3)与生产不挂钩的直接收入支持;(4)国内粮食援助;(5)农业结构调整援助,如生产者退休计划,资源休作项目及投资援助;(6)作物保险与收入安全计划;(7)自然灾害救济;(8)环境或储备计划;(9)区域援助计划下的直接支付。“绿箱政策”不在削减范围。

“黄箱”措施(Amber box measures)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的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成员方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这些措施主要包括:(1)价格支持;(2)营销贷款;(3)种植面积补贴;(4)牲畜数量补贴;(5)种子、肥料、灌溉等投入补贴;(6)某些有补贴的贷款计划。协议要求各成员用综合支持量来计算其措施的货币价值,并以此为尺度,逐步予以削减。综合支持量必须涵盖1986-1988年平均水平,并从1995年开始,在6年内发达国家成员逐步削减20%,发展中国家成员10年内削减13%,最不发达国家不需要削减。

“蓝箱措施”(Blue Box Measures)是指,一些与生产限制计划相联系的直接支付的“黄箱措施”支持,被称为“蓝箱”的特殊措施,可得到免除减让。但其条件是必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按固定面积或者产量提供的补贴;(2)根据基期生产水平85%以下所提供的补贴;(3)按牲口的固定头数所提供的补贴。

微量(de minimis)支持措施是指对特定农产品或所有农产品的支持,实行微量允许,即在计算某一特定农产品综合支持量时,如果计算结果不超过该产品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成员为10%),则计算结果不必计入综合支持总量中;或者,在计算非特定农产品的综合支持量时,如果其计算结果不超过全部农业生产总值的5%(发展中国家成员为10%),也不必将其计入综合支持总量中,符合这些标准的国内支持计划不受削减承诺的约束。因此,这种微量支持又称为最低减让标准。最低减让标准构成了“黄箱”措施中对特定农产品或非特定农产品支持的“上限”,超过5%或10%“上限”的“黄箱”措施支持必须进行削减,低于这个“上限”的黄箱政策支持可免除削减,并可以提高到这一水平。

“特殊和差别待遇条款”(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 Provisions简称S&D)是指在政府为鼓励农业和农村发展所提供的直接或间接的援助措施中,将发展中国家成员的一些发展计划也列入免予减让的范围:如(1)发展中国家成员可以普遍获得的投资补贴;(2)发展中国家成员中低收入或资源贫乏的生产者可以普遍获得的农业投入补贴;(3)鼓励发展中国家成员生产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