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公版滴天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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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通神论(5)

任氏曰:支坐杀印,非止此四日,如乙丑、辛未、壬戌之类,亦是两神也。癸丑多比肩,戊寅岂无比肩乎?庚寅多财星,甲申岂无财星乎?非惟庚寅癸丑不真,即甲申戊寅,亦难作据,若只以日主一字论格,财年月时中,作何安顿理会耶?不过将此数日为题,用杀则扶之,不用则抑之。须观四柱气势,日主衰旺之别,如身强杀浅,则以财星滋杀;身杀两停,则以食神制杀;杀强身弱,则以印绶化杀,论局中杀重身轻者,非贫即夭;制杀太过者,虽学无成。论行运杀旺,复行杀地者,立见凶灾;制杀再行制乡者,必遭穷乏。书云“格格推祥,以杀为重”;又云“有杀只论杀,无杀方论用”,杀其可忽乎?

壬午

己酉

甲申

甲子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甲申日元,生于八月,官杀当权,喜其午火紧制酉金,子水化其申金,所谓去官留煞。煞印相生,木凋金旺,印星为用,甲第联登,由郎署出为观察,从臬宪而转封疆。

壬辰

己酉

甲申

甲子庚戌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此与前造只换一辰字,以俗论之,前则制官留杀,此则合官留杀,功名仕路,无所高下,殊不知有天渊之隔。夫制者克而去之,合者有去有不去也。如以辰土为财,则化金而助杀;以酉金为官,仍化金而党杀。由此观之,清中带浊,且以财为病者,不但功名蹭蹬,而且刑耗难辞。惟亥运逢生,可获一衿,壬子如逢木,秋闱有望;癸丑合去子印,一阻去程,有凶无吉;甲寅运被申冲破,寿元有碍矣。

上下贵乎情协。

原注;天干虽非相生,宜有情而不反背。

任氏曰:上下情协者,互相卫护,干支不反背者也。如官衰伤旺财星得局,官旺财多比劫得局,杀重用印,忌财者财临劫地,身强杀浅,喜财者财坐食乡,财轻劫重,有官而官星制劫,无官而食伤化劫,皆谓有情。如官衰遇伤,财星不现,官旺无印,财星得局,杀重用印,忌财者财坐食位,身旺煞轻,喜财者财坐劫地,财轻劫重,无食伤而官失令,有食伤而印当权,皆为不协。

己巳

癸酉

丙寅

庚寅壬申

辛未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此日主两坐长生,年支又逢禄旺,足以用官。癸水官星被己土贴身一伤,喜得官临财位,尤妙巳酉拱金,则己土之气已泄,而官星之根固矣。所以一生不遭凶险,名利两全也。

癸亥

癸亥

丙辰

甲午壬戌

辛酉

庚申

己未

戊午

丁巳

此官杀乘旺,原可畏也,然喜午时生食制煞,时干透甲,生火泄水。旺杀半化为印,衰木两遇长生,赖此木根愈固,上下情协,不诬也。白手成家发财数万。

甲寅

庚午

乙卯

丙子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乙亥

丙子

专禄日主,时支子水生之,年干甲木,亦坐禄旺,用庚金则火旺无土,坐干火地,用丙火则子冲去其旺支,即或用火,亦无安顿之运。所以一败如灰,至乙亥运,水木齐来,竟为乞丐。

乙丑

己卯

乙亥

壬午戊寅

丁丑

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此己土之财,通根在丑,得禄于午,似乎身财并旺,不知己土之财,比肩夺去,丑土之财,卯木克破,午火食神,亥水克之。壬水盖之,无从引化,所谓上下无情也。初逢戊寅丁丑,财逢生助,遗业颇丰;一交丙子,冲去午火,一败而尽;乙亥运,妻子俱卖,削发为僧,又不守清规,冻饿而死。

合此两造观之,则上下之情协与不协,富贵贫贱,遂判天渊,即于此证验焉。

左右贵乎同志。

原注:上下左右,虽不全一气之物,须生化不错。

任氏曰:左右同志者,制化得宜,左右生扶,不杂乱者也。如杀旺身弱,有羊刃合之,或印绶化之;身旺杀弱,有财星生之,或官星助之;身杀两旺,有食神制之,或伤官敌之,此谓同志。若身弱而杀有财滋,财几为累矣;身旺而劫将官合,财官已忘矣。总之,日主所喜之神,必要贴身透露,喜杀而杀与财亲,忌杀而煞逢食制,喜印而印居官后,忌印而印让财先,喜财而遇食伤,忌财而遭比劫,日主所喜之神,得闲神相助,不争不忌,所忌之神,被闲神制伏,不肆不逞,此谓同志。宜细究之。

壬申

丙午

庚午

庚辰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丙火之杀虽旺,壬水之根亦固,日主有比肩之助,辰土之生,谓身杀两停。用壬制杀,天干之同志者;地支之同志者,辰土也,一制一化,可谓有情。运喜金水之乡,仕途显赫,位至封疆。

壬午

丙午

庚申

戊寅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此造与前合观,大同小异,况乎日坐禄旺,壬水亦紧制杀,何彼则名利双收,此则终身不发?盖彼则壬水逢申之生地,制杀有权,此则壬水坐午之绝地,敌杀无力;彼则时干比劫帮身,又可生水,此则时上枭神克水,而不能生食。所谓左右不能同志者也。

始其所始,终其所终,富贵福寿,永乎无穷。

原注:年月为始,日时不反背之日地为终,年月不妒忌之,凡局中所喜之神,引于时支,有所归者,为始终得所,则富贵福寿,永乎无穷矣。

任氏曰:始终之理,要干支流通,四柱生化不息之谓也。必须接续连珠,五行俱足,即多缺乏,或有合化之情,互相护卫,纯粹可观,所喜者逢生得地,所忌者受克无根。闲神不党忌物。忌物合化为功,四柱干支,一无弃物,纵有伤枭劫刃,亦来辅格助用。喜用有情,日元得气,未有不富贵福寿者也。

壬寅

甲辰

丁亥

己酉乙巳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戌

辛亥

壬子

年干壬水为始,是支亥水为终。官生印,印生身,食神发用吐秀,财得食之覆,官逢财星之生。伤官虽当令,印缓制之有情,年月不反背,日时不妒忌,始终得所。贵至二品,富有百万,子孙济美,寿至八旬。

戊戌

庚申

癸亥

乙卯辛酉

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此造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干支同流,但有相生之谊,而无争妒之风、戊戌中财星归库,官司清印正分明,食神吐秀逢生。乡榜出身,仕至黄堂,一妻二妾,子有十三,科第连绵,富有百万,寿过九旬。

甲子

丙寅

己巳

辛未丁卯

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戌

此造天干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地支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且由支而生干,从地支则以年支子水生寅木为始,至时干辛金为终;从天干亦以年支子水生甲木为始,至时干辛金为终。天地同流。正所谓始其所始,终其所终也,是以科甲联登,仕至极品,夫妇齐美,子孙衍,科甲不绝,寿至九旬。

十、形象

两气合而成象,象不可破也。

原注:天干属木,地支属火,天干属火,地支属木,其象则一。若见金水则破,余仿此。

任氏曰:两气双清,非独木火二形也,如土金、金水、水木,木火、火土,相生各半五局。即相克之五局亦是也,如木土、土水、水火、火金、金木之各半用敌也。相克务须均敌,切忌偏重偏轻。若用金水,则火土不宜夹杂;如取水木,则火金不可交争。木火成象者,最怕金水破局水火得济者,尤忌土来止水。各既如此,取运亦仿此而行。一路澄清,必位高而禄重;中途混乱,恐职弃而家倾。故此格最难全美,而看法贵在至精。若生而复生,乃是流通之妙;倘克而遇化,亦为和合之情。或谓理仅两神,似嫌狭少,不知格分十种,尽费推详。

甲午

丁卯

甲午

丁卯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此造木火各半,两气成象,取丁火伤官,秀气为用。四柱金水全无,纯粹可观。巳运丁火临官,南宫奏捷,名高翰苑;庚运官杀混局,降知县。夫南方之金,尚有不足,将来西方之水,难言无咎。

丁卯

乙巳

丁卯

乙巳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此亦木火各半,两气成象,非前伤官之比。日主是火,长于夏令,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更不宜见金运。火逢生助。巡抚浙江;至辛运水年,木火皆伤。故不能免祸。所谓“二人同心,可顺而不可逆也。”

丙午

戊戌

丙午

戊戌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此火土各半,两气成象,取戌土食神,秀气为用。辛丑运湿土晦火,秀气流行,登乡榜;壬运壬年,赴会试,死于都中,盖水激丙火,则火灭也。如两戌换以两辰,不致燥烈,虽逢水运,亦不至大凶也。

戊戌

辛酉

戊戌

辛酉壬戌

癸亥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此土金各半,两气成象,取辛金伤官为用。喜其一路北方运,秀气流行,少年科甲,仕至黄堂;交丙破辛金之用,不禄。凡两气成象者,要日主去生,或食或伤。谓英华秀发,多致富贵;所不足者,运破局,不免于祸。如金水水木之印绶格,无秀可取,故无富贵,试之屡验。

戊戌

癸亥

戊戌

癸亥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巳

此水土各半,两气成象,喜其通根燥土,财命有一。然气势稍寒,所以运至丙寅,寒逢阳,运登科甲,更妙亥中甲木暗生,仕至郡守,宦途平坦。

癸亥

己未

癸亥

己未戊午

丁巳

丙辰

乙卯

甲寅

癸丑

此土水相克,两气成象,纯杀无制,日主受伤。初走火土之乡,生助七杀,正是明月清风谁与共,高山流水少知音;一交乙卯,运转东方,制杀化权,得奇遇,飞升县令。由此观之,生局必须食为美,印局无秀气,不足为佳。财局身财均敌,日主本气无伤,然又要运程安顿得好,斯为全美,一遇破局,则祸生矣。

五气聚而成形,形不可害也。

原注:木必得水以生之,火以行之,土以培之,金以成之。是以成形于要紧之地,或过或缺,则害。余皆仿之。

任氏曰:木之成形,食伤泄气,水以生之;官杀交加,火以行之;印绶重叠,土以培之;财轻劫重,金以成之。成形于得用之地,庶无偏枯之病,何患名利不遂乎?即举木论,五行皆可成形,变仿此而推。若四柱无成,成之于岁运又无成处,则终身碌碌,凶多吉少,有志难伸矣。

壬戌

壬子

甲子

戊辰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此造水势猖狂,独戊土以培之,以作砥柆之功,不致浮泛也。然戊土亦赖有戌土而根固,若有辰而无戌,辰乃湿土,见水则荡,戊土不能植根而虚矣。无根之土,岂能止百川之源?故此造所重者,戌之燥土也。但寒木无阳,必须火以温之,则木方可发荣,所以运至南方火旺之乡,发财数万,名成异路也。

戊寅

乙卯

甲辰

辛未丙辰

丁巳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此造支类东方,劫刃肆逞,一点微金,成之不足,故书香不继,初运火土,,不失化之情,财源通裕;至庚申辛酉,辛金得地,而成之异路,加捐仕至州牧;癸运生木泄金,不禄。

癸未

乙卯

甲戌

乙亥甲寅

癸丑

壬子

辛亥

庚戌

己酉

此造柱中,未土深藏,戌土自坐,谓财来就 ,未尝不美。只因四柱无金以成之,五行无火以行之,再加亥时,癸水通根生劫,亥卯未全,助起劫刃猖狂。查其岁运,又无成地,以致祖业消磨,克妻无子。由此推之,命之所重在运,运其可忽乎谚云:“人有凌云志,无运不能自达也。”

独象喜行化地,而化神要昌。

原注:一者为独,曲直炎上之类也。所生者为化神,化神宜旺,则其气流行,然后行财官之地方可。

任氏曰:权在一人,,曲直炎上之类是也。化者,食伤也,局中化神昌旺,岁运行化神之地,名利皆遂也。八字五行全备,固为合宜,而独象乘权,亦主光亨。木日,或方或局全,不杂金为曲直;火日,或方或局全,不杂水为炎上;土日,四库皆全,不杂木为稼穑;金日,或方或局全,不杂火为从革;水日,或方或局全,不杂土为润下。皆从一方之秀气,不同六格之常情。必要得时当令,遇旺逢生。但体质过于自强,须以引通为妙,而气势必有所关,务须审察其情。如木局见土运,斯虽财神资养 ,先要四柱有食有伤,庶无分争之虑。见火运,谓英华发秀,须看原局有财无印,方免反克为殃,名利可遂;见金运,谓破局,凶多吉少;见水运,而局中无火,误用生助强神,亦主光亨,故旧有从强之说,再行生旺为佳,若四柱先有食伤,必主凶祸临身;如原局徽伏破神,须运有合冲之妙;若本主失时得局,要运遇生旺之乡,亦主功名小就。苟行运偶逢殺地,独象立见凶灾,若局有食伤反克之能,方无大害。总之干乃领袖之神,阳气为强,阴气为弱;支乃会格之物,方力较重,局力较轻。独象虽美,只怕运途破局;合象虽难,即喜制化成功。

甲寅

丁卯

甲辰

丙寅戊辰

己巳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支全寅卯辰,东方一气,化神者,丙丁也。发泄菁华,少年科甲,早遂仕路之光;行财地,得过且过有食伤化劫之功;行金运,又得丙丁回克之能;交壬破局伤秀,降职归田不禄。

己未

丁丑

戊子

己未丙子

乙亥

甲戌

癸酉

壬申

辛未

费中堂造,天干戊已逢丁,地支重午丑未。子丑化土,斯真格象,已成稼穑。所不足者,丑中辛金无从引出,且局中丁火三见,辛金暗伤,未得生化之妙,所以嗣息艰难。若天干透一庚辛,地支藏一申酉,必多子矣。

丙寅

甲午

丙戌

乙未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戌

乙亥

庚子

支全火局,木从火势,格成炎上。惜木旺克土,秀气有伤,书香难就,武甲出身,仕至副将。行申酉运,运亦有戌未之化,所以无咎;亥运,幸得未会寅合,不过降职;交庚子,干无食伤,支逢冲激,死在军中。

庚申

乙酉

庚戌

庚辰丙戌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此造天干乙庚化合,地支申酉戌全,格成从革,惜无水,肃杀之气太锐,不但书香不利,而且不能善终。行伍出身,官至参将,一交寅运,阵亡。盖局无食伤之故耳;又寅戌暗拱,触其旺神也。

壬子

辛亥

癸丑

壬子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巳

地支亥子丑,干透壬癸辛,局成润下。喜行运不背,书得早遂;甲寅运气流行,登科发甲;乙卯宦途平坦,由县令而迁州牧;丙辰原局无食伤之化,群劫争财,不禄。

全象喜行财地,而财神要旺。

原注:三者为一,有伤官而又有财也,主旺喜财旺,而不行官杀之地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