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問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岐伯對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陰者,謂寒也。冬月至寒,腎氣合應,故云腎者至陰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陰者盛水也。腎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腎,其末在肺也。腎氣上逆,則水氣客於肺中,故云皆積水也。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關者,所以司出入也,腎主下焦,膀胱為府,主其分注,關竅二陰,故腎氣化則二陰通,二陰閥則胃填滿,故云腎者胃之關也。關閉則水積,水積則氣停,氣停則水生,水生則氣溢,氣水同類,故云關閉不利,聚水而從其類也。《靈樞經》曰:下焦溢為水。此之謂也。(閥;音祕。)
上下溢於皮膚,故為駙腫。駙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上,謂肺。下,謂腎。肺腎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岐伯曰:腎者牝藏也,
牝,陰也。亦主陰位,故云牝藏。
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陰。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內不得入於藏府,外不得越於皮膚,客於玄府,行於皮裹,傳為駙腫,本之於腎,名日風水。
勇而勞甚,謂力房也。勞勇汗出則玄府開,汗出逢風則玄府復閉,玄府閉已則餘汗未出,內伏皮膚,傳化為水,從風而水,故名風水。
所謂玄府者,汗空也。
汗液色玄,從空而出,以汗聚於裹,故謂之玄府。府,聚也。
帝曰:水俞五十七處者,是何主也?岐伯曰:腎俞五十七穴,積陰之所聚也,水所從出入也。屍上五行行五者,此腎俞。
背部之俞几有五行,當其中者,督脈氣所發,次兩傍四行皆足太陽脈氣也。
故水病下為駙腫大腹,上為喘呼,
水下居於腎,則腹至足而駙腫。上入於肺,則喘息貴急而大呼也。
不得外者,標本俱病,
標本者,肺為標,腎為本。如此者,是肺腎俱水為病也。
故肺為喘呼,腎為水腫,肺為逆不得
肺為喘呼氣逆不得外者,以其主呼吸故也。腎為水腫者,以其主水故也。
分為相輸,俱受者水氣之所留也。
分其居處以名之,則是氣相輸應。本其俱受病氣,則皆是水所留也。留,(力救切。)
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此腎之街也,
街,謂道也。腹部正俞几有五行,俠齊兩傍,則腎藏足少陰脈有及衝脈氣所發,次兩傍則胃府足陽明脈氣所發,此四行穴則伏菟之上也。(菟,音兔。)
三陰之所交結於腳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此腎脈之下行也,名曰太衝。
腎脈與衝脈并下行循足,合而盛大,故日太衝。
凡五十七穴者,皆藏之陰絡,水之所客也。
經所謂五十七者,然屍上五行行五,則背脊當中行督脈氣所發者,脊中、懸樞、命門、腰俞、長強當其處也。次俠督脈兩傍足太陽脈氣所發者,有大腸俞、小腸俞、膀胱俞、中膂內俞、白環俞當其處也。又次外俠兩傍足太陽脈氣所發者,有胃倉、肓門、志室、胞肓、秩邊當其處也。伏菟上各二行行五者,腹部正俞俠中行任脈兩傍衝脈足少陰之會者,有中注、四滿、氣穴、大赫、橫骨當其處也。次俠衝脈足少陰兩傍足陽明脈氣所發者,有外陵、大巨、水道、歸來、氣街當其處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足內踝之上有足少陰陰踏脈并循踹上行,足少陰脈有大鍾、復溜、陰谷三穴,陰踏脈有照海、交信、築賓三穴,陰踏既足少陰脈之別,亦可通而主之。兼此數之,猶少一穴。脊中在第十一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不可灸,令人償。懸樞在第十三椎節下問,俯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命門在第十四椎節下問,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腰俞在第二十一椎節下問,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繆刺論》注并《熱穴》注俱云刺入二寸,而《刺熱》注、《氣府》注并此注作二分,宜從二分之說。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長強在脊骯端,督脈別絡,少陰所結,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此五穴者,并督脈氣所發也。新校正云:詳王氏云少一穴,按《氣府論》注十二椎節下有陽關一穴,若通數陽關,則不少矣。次俠督脈兩傍,大腸俞在第十六椎下俠督脈兩傍,去督脈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若灸者可令灸三壯。小腸俞在第十八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膀胱俞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中膂內俞在第二十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大腸俞,俠脊膂腫起肉,留十呼。白環俞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如大腸俞,伏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刺可入八分,不可灸。此五穴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所謂腎俞者,則此也。又次外兩傍,胃倉在第十二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三寸,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肓門在第十三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正坐取之。胞肓在第十九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秩邊在第二十一椎下兩傍,相去及刺灸分壯法如胃倉,伏而取之。此五穴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次伏菟上兩行,中注在齊下同身寸之五分兩傍,相去任脈各同身寸之五分。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府》注云俠中行方一寸,文異而義同。四滿在中注下同身寸之一寸,氣穴在四滿下同身寸之一寸,大赫在氣穴下伺身寸之一寸,橫骨在大赫下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一寸,并衝脈足少陰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若灸者可灸五壯。次外兩傍穴,外陵在齊下同身寸之一寸新校正云:按《氣府論》注云:外陵在天樞下一寸。與此正同。兩傍,去衝脈各同身寸之一寸半,大巨在外陵下同身寸之一寸,水道在大巨下同身寸之三寸,歸來在水道下同身寸之三寸,氣街在歸來下。新校正云:按《氣府》注、《刺熱》注、《熱穴》注云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眼上一寸,《刺禁》注云在腹下俠齊兩傍相去四寸,鼠僕上一寸動脈應手,《骨空》注云在毛際兩傍鼠誤上。諸注不同,今備錄之。鼠誤上同身寸之一寸,各橫相去同身寸之二寸。此五穴者,并足陽明脈氣所發。水道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半,若灸者可灸五壯。氣街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餘三穴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并可五壯。所謂腎之街者,則此也。踝上各一行行六者,大鐘在足內踝後街中,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跟後衝中,《刺瘧》注、《刺腰痛》注作跟後街中動脈,此云內踝後,此注非。足少陰絡別走太陽者,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復溜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陷者中,足少陰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照海在內踝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交信在內踝上同身寸之二寸,少陰前太陰後筋骨間,陰躋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三壯。築賓在內踝上端分中,陰維之郵,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陰谷在膝下內輔骨之後,大筋之下,小筋之上,按之應手,屈膝而得之,足少陰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所謂腎經之下行名日太衝者,則此也。
帝曰:春取絡脈分肉何也?岐伯曰:春者木始治,肝氣始生,肝氣急,其風疾,經脈常深,其氣少,不能探入,故取絡脈分肉問。帝曰:夏取盛經分勝何也?岐伯曰:夏者火始治,心氣始長,脈瘦氣弱,陽氣留溢,
新校正云:按別本留一作流。
熱專分勝,內至於經,故取盛經分勝,絕膚而病去者,邪居淺也。
絕,謂絕破,令病得出也。
所謂盛經者,陽脈也。帝曰:秋取經俞何也?岐伯曰:秋者金始治,肺將收殺,
三陰已升#1,故漸將收殺。
金將勝火,陽氣在合,
金王火衰,故云金將勝火。
陰氣初勝,濕氣及體,
以漸於雨#2濕霧露,故云濕氣及體。
陰氣未盛,未能深入,故取俞以寫陰邪,取合以虛陽邪。陽氣始衰,故取於合。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始#3秋之治變。
帝曰:冬取井榮何也?岐伯曰:冬者水始治,腎方閉,陽氣衰少,陰氣堅盛,巨陽伏沉,陽脈乃去,
去,謂下去。
故取井以下陰逆,取榮以實陽氣。
新校正云:按全元起本實作遣,《甲乙經》、《千金方》作通。
故曰:冬取井榮,春不凱鈕,
新校正云:按皇甫士安云:是謂未冬之治變。
此之謂也。
新校正云:按此與《四時刺逆從論》及《診要經終論》義頗不同,與《九卷》之義相通。
帝曰:夫子言治熱病五十九俞,余論其意,未能領別其處,願聞其處,因聞其意。岐伯曰:頭上五行行五者,以越諸陽之熱逆也。
頭上五行者,當中行謂上星、自會、前頂、百會、後頂,次兩傍謂五處、承光、通天、絡卻、玉枕,又次兩傍謂臨泣、目窗、正營、承靈、腦空也。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一很,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自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前頂在自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問陷者中,刺如自會法。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如上星法。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枕骨上,刺如自會法。然是五者皆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留六呼,若灸者并可灸五壯。次兩傍穴,五處在上星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承光在五處後同身寸之一寸,通天在承光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絡卻在通天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玉枕在絡卻後同身寸之七分,然是五者并足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五處、通天各留七呼,絡卻留五呼,玉枕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承光不灸,玉枕刺入二分。又次#4兩傍,臨泣在頭直目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五分,足太陽少陽陽維三脈之會,目窗、正營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承靈、腦空遞相去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然是五者并足少陽陽維二脈之會,腦空一穴,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餘并可刺入同身寸之三分,臨泣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
大杼、膺俞、缺盆、背俞,此八者,以寫胸中之熱也。
大杼在項第一椎下兩傍,相去各同身寸之一寸半陷者中,督脈別絡手足太陽三脈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并《氣穴》注作七壯,《刺瘧》注、《刺熱》注作五壯。膺俞者,膺中之俞也,正名中府,在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雲門下一寸,乳上三肋問動脈應手陷者中,仰而取之,手足太陰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五呼,若灸者可灸五壯。缺盆在肩上橫骨陷者中,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背俞即風門熱府俞也,在第二椎下兩傍,各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五壯。今《中誥孔穴圖經》雖不名之,既日風門熱府,即治熱之背俞也。新校正云:按王氏注《刺熱論》云背俞未詳何處,注此指名風門熱府,注《氣穴論》以大杼為背俞,三注不同者,蓋亦疑之者也。
氣街、三里、巨虛上下廉,此八者,以寫胃中之熱也。
氣街在腹齊下橫骨兩端,鼠既上同身寸之一寸動脈應手,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氣街諸注不同,具前《水穴》注中。三里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上康,足陽明與太陽合,在三里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巨虛
下廉,足陽明與少陽合,在上廉下同身寸之三寸,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雲門、髁骨、委中、髓空,此八者,以寫四支之熱也。
雲門在巨骨下,胸中行兩傍,相去同身寸之六寸,動脈應手,足太陰脈氣所發也,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同《氣穴》注作手太陰,《刺熱》注亦作手太陰。舉臂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驗今《中誥孔穴圖經》無髑骨穴,有肩髑穴,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委中在足膝後屈處,胭中央約文中動脈,足太陽脈之所入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按今《中誥孔穴圖經》云:腰俞穴一名髓空,在脊中第二十一椎節下,主汗不出,足清不仁,督脈氣所發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腰俞刺入二寸當作二分,已具前#5《水穴》注中。
五藏俞傍五,此十者,以寫五藏之熱也。
俞傍五者,謂魄戶、神堂、魂門、意合、志#6室五穴,俠脊兩傍各相去同身寸之三寸,并足太陽脈氣所發也。魄戶在第三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五壯,神堂在第五椎下兩傍,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魂門在第九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意舍在第十一椎下兩傍,正坐取之,肄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志室在第十四椎下兩傍,正坐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7壯。
凡此五十九穴者,皆熱之左右也。帝曰:人傷於寒而傳為熱何也?岐伯曰:夫寒盛則生熱也。
寒氣外凝,陽氣內鬱,勝理堅緻,玄府閉封,緻則氣不宣通,封則濕氣內結,中外相薄,寒盛熱生,故人傷於寒轉而為熱,汗之而愈,則外凝內鬱之理可知,斯乃新病數日者也。(緻,馳二切。)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五竟
#1升原作『成』,據顧本改。
#2雨原作『下』,據顯本改。
#3始原作『治』;據顧本改。
#4次原作『刺』,據顯本改。
#5前原作『蘭』,據顧本改。
#6志顧本作『五』。
#7三下『志』字仿此。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