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20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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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调查研究(88)

二、宁夏实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开展效能建设的认识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加强效能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坚持执政为民的选择,是优化发展环境、奋力开创宁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保证的重要意义。大家充分认识到,只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才能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只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才能增强工作的执行力、落实力和创造力,为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的目标任务提供强大动力;只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才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拓展工作思路,在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机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

在效能建设各项制度的规范和引导下,各级干部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为民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主动服务、高效服务、便民服务成为各级干部工作实践的基本追求。各部门通过组织开展“讲激情、比创业,讲服务、比奉献,讲执行、比效率,讲清正、比形象”的“四讲四比”活动,振奋了精神,激发了干劲,增强了干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逐渐形成。过去存在的不急不躁、四平八稳以及拖延扯皮、强调客观等弊端得到了有效解决。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进。

(三)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明显增强

通过实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加快发展的内在活力,跨越式发展的动力明显增强。各单位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强化全局观念,认真履行职责,围绕既定目标,抓住重点突破。在认真做好常规性工作的前提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变“要我干”为“我要干”,部门之间呈现出你追我赶、不甘落后的竞争局面。面对金融危机对宁夏经济发展持续带来的不利影响,各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确保宁夏经济的增长。很多部门自加压力,主动到部委争取项目和资金,去年争取到的项目资金是2008年的几倍。一些部门的单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面,造就了一批在西部叫得响、全国有影响的亮点工程,有力的促进了宁夏经济社会发展。

(四)民生工程、民生计划顺利实施

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题部署民生工作,大力推进民生工程,制定出台了《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若干问题的决定》,将新增财力的三分之二以上用于解决民生问题,集中力量办了一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实事。4年来,10项民生计划顺利实施,每年公开承诺为民办的30件实事都按期完成。5个地级市加大改善民生力度,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感受到了效能建设带来的实惠。通过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实行效能目标考核管理,各地各部门和广大机关干部更加注重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在群众中的影响和威信,更加注重关心群众安危冷暖,更加注重为群众提供各种服务,形成了一个各级各界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生动局面。

(五)政务环境不断优化

通过机关效能建设和实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打造阳光政务,着力建设透明政府,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全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政务环境不断得到优化。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008年5月开始投入运行,截至2010年10月底,累计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00.3万件,办结行政审批服务事项99.6万件。目前,宁夏5个市20个县(区)相继建成了政务服务中心。全区233个乡政(街道办事处)设立了乡镇民生服务中心,占总数的80.3%;市区内较大的居民社区和部分县(区)行政村建立了民生服务站。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规范、透明、高效、便捷”为宗旨,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为目标,始终坚持把基层和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通过采取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手续、设立一站式服务等措施,缩减了办事的流程和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政务服务中心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办事效率、推进政务公开、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平台。

三、宁夏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存在的问题

(一)对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认识有待提高

一些单位和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意义和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没有从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是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这一高度来认识。不少工作人员错误的认为效能目标考核是党委、政府搞的一阵风活动,工作中表现出被动应付的状态,平时不重视,年终来应付,缺乏参与考核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体系有待完善

目前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还不够科学,在加分项目上过于侧重依据从上级政府和部门获得的各类奖项,而没有从具体工作的难易程度、突破性、社会影响力等角度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反映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一是考核指标定性多,定量少。因各个单位的职能差异较大,加之对量化指标研究不够,使目前设置的一些任务指标不能完全覆盖被考核单位的实际工作。由于定量指标少,定性指标多,考核时对一些部门的成绩难以准确、全面、科学评定。二是获奖加分项目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国家各部委在设置奖项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有的部委设置的奖项多,有的部委设置的奖项少,有的部委根本就没有设置过奖项。结果是设奖多的对口单位得奖的机会多,而没有设奖的对口单位即使工作干的很出色,也没有机会得奖,不得奖就没有加分,使这些单位没有动力。

(三)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进展不平衡

多数被考核单位能够按照“年初建账、年中自查、年底交账”的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把年中考核和年底考核有机结合,将政令畅通贯穿于效能目标考核的始终。但也有部分目标责任单位轻日常考核,重年终考核,工作不细致,方案不具体,任务不明确。有的单位各种制度定的很多,但真正落实的很少。有些制度只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壁上、印在册子上。重制度建设、轻制度落实的现象比较普遍。

(四)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机构设置不规范

全区开展效能建设和实施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以来,各单位普遍成立了机关效能建设和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因没有编制和统一要求,分别设在各单位的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等部门,工作人员也由这些部门的人员兼任。由于机构设置不规范,加之没有专职人员,工作难免顾此失彼,造成对效能建设和效能考核工作不能专心致志,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机关效能建设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