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金融运行研究
32282800000031

第31章 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我国社区银行培育与发展问题研究报告

武胜利

一、引 言

(一)换个角度看问题

中小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但近年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日渐突出,反映强烈。

小企业融资难,自然有其自身方面的原因。但在承认小企业自身存在问题的同时,人们若换个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银行组织规模过大,与企业组织规模严重失衡,以致大银行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市场定位所限,而不愿向小企业贷款,也是造成我国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之一。这说明我国小企业融资难,不仅有自身方面的一般性原因,还有金融制度安排方面的特殊性原因。而小银行的严重缺位,则是这种金融制度安排存在问题的具体表现。因此,如何对我国金融机构的组织规模进行创新,培育和发展众多与小企业相匹配、“眼睛向下看”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如何培育和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小银行,则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们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二)本文主要观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大银行,但也需要众多的小银行;“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江其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我国银行规模结构的客观要求;我国在发展大中银行的同时,必须从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协调发展的高度,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社区银行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具有自身严格的特定内涵和基本特点;在我国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社区银行不仅必要,而且可行,从长远看社区银行将会以自己为弱势经济服务的竞争比较优势,赢得自己的生存权利和生存空间;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要正确处理协调各个方面的关系,并注意总结和借鉴国内外的历史经验;社区银行的培育和发展应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并在国家政策导向下,通过大力解决各种思想、认识、制度、法律、政策障碍,积极稳妥地推向前进。

二、社区银行内涵界定及其特征

(一)社区银行的内涵界定

社区银行的称谓源于美国,是英文“COMMUNITY BANK”的汉语直译。对社区银行如何界定,目前国内学术界尚没有一致看法,各种流派众说纷纭。主要有五种观点:一是认为民营银行就是社区银行(徐滇庆)。二是认为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晏露蓉、林晓甫)。三是认为国有商业银行在社区设立并提供人文化和个性化金融服务的经营网点就是社区银行(司德明、梁贵民)。四是认为农村和城市信用社就是社区银行。五是认为社区银行,是指在一定地区的范围内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设立、独立运营、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和个人客户的中小银行(巴曙松)。

我们认为,所谓社区银行,其实就是以居民社区为依托,在一定社区范围内按市场法则和现代银行制度设立和运营的“眼睛向下看”的股份制小银行,是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内的小企业服务的银行,是不与大银行争业务、争资源、争客户的银行,是群众和小企业身边的银行,是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

(二)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

1.经营规模小型化。社区银行首先是小银行,经营规模小是社区银行的基本特征。从美国社区银行来看,平均每家的资产总额仅1.11亿美元,所有者权益仅1111万美元,存、贷款规模分别为1.022亿美元和0.782亿美元。如不考虑汇率换算,社区银行与我国目前城乡信用社或城市商业银行下属一个支行的经营规模大体相当。

2.组织形式单元化。社区银行依托社区设置,以服务社区为宗旨,在社区内单一建制,一个银行一个营业网点,不向社区外拓展业务和分支机构。机构单一化是社区银行的基本组织形式。

3.资金运用社区化。社区银行的资金来源于社区,同时又全部用之于社区,其资产负债业均在社区内,这是社区银行的又一显著特征。

4.市场定位弱势化。为弱势群体提供融资服务,这是社区银行的一大特征。按照这一市场定位,社区银行在公司业务和个人业务中,首先考虑的是小企业和社区普通居民,而不是如同其他银行一样,首先考虑的是大企业和“高端”客户。

5.机构设置边缘化。社区银行大多在大银行无意设立网点或已退出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发展,不与大银行争客户、争资源。据美国独立社区银行2000年统计,当年美国8300个社区银行在全美有36803个网点,其中83%分布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只有17%分布在城市。

6.经营资本多元化。社区银行的经营资本主要来源于社区居民和社区中企事业单位并按照《公司法》设立。从投资来源上,它可以有法人投资,也可以有自然人投资;它可以有企业法人投资,也可以有事业法人投资;它可以有国有资本投资,也可以有民营资本投资。经营资本的多元化,为社区银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了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防止了关联交易的大量发生。

7.信息沟通对称化。社区银行依托社区并在社区中发展,对社区之中的企业和居民较之大银行更为熟悉,因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大银行解决不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这种地缘上的信息优势,是社区银行得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条件。

8.经营决策快捷化。由于社区银行在组织形式上大多为单一制,且经营运作都在社区,因而社区银行对经营工作中的诸多决策,较之大银行更为快捷。

9.经营特色个性化。社区银行贴近经济、贴近企业、贴近居民,因而更为了解社区企业和居民各自不同的金融需求,从而使自己的经营更具特色。

10.服务收费低廉化。社区银行从业人员较少,经营场所相对大银行较为简陋,业务费用成本相对不高,据美国有关机构2001年的统计,社区银行在支票账户等服务的收费方面较大银行要低15%左右。

(三)社区银行与相关金融机构的比较思辨

1.社区银行与“民营银行”。社区银行不等于所谓的民营银行。其区别一是界定着眼点不同。民营银行强调产权;而社区银行则主要从服务对象和服务地域上进行界定。二是经营资本不同。民营银行强调的是资本的民营化,着意打破国有资本对金融垄断;而社区银行坚持资本的多元化,在资本投入上持开放态度。三是发展意图不同。民营银行意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大银行;社区银行则以社区为依托,着意发展小银行。四是组织形式不同。民营银行在组织形式上一般是分支制;社区银行则固守社区,坚持组织形式单一制。

2.社区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及其在社区内的营业网点。社区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的区别,主要是经营资本和经营规模不同。问题是怎么看待国有商业银行在社区内设立的营业网点。社区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都在社区设立网点进行经营,但实际上二者存在着本质的不同。一是社区银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真正意义上的银行;而国有银行在社区的经营网点,只是国有银行在社区的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相应的法人资格。二是社区银行在社区同时办理资产负债业务,为社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而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网点在社区为客户更多地办理的是负债业务,而很少办理资产业务。换言之,后者在社区对客户基本上是只办存款不办贷款。

3.社区银行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近10年我国兴起的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事实上已基本发展成为分支制的全国性商业银行。而目前112家城市商业银行,近年已明确定位为地方性商业银行。从经营地域范围看,这两类商业银行均远远大于社区银行。这是其一。其二,市场定位不够。这两类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上近年与国有商业银行基本趋同,基本上是在大城市、大企业、大行业、大项目中谋求发展。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对地方经济发展较为重视,但对地方性小企业,特别是地方性“微小企业”的发展,仍注意不够。

4.社区银行与农村(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农民身边的银行,贴近农村经济,为广大农民和农村中的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和金融服务并独立经营,具有一定的社区银行的色彩。从这个意义上讲,社区银行与农村(城市)信用社是相同的。但信用社终究不是按市场法则和现代银行制度建立起来的商业银行。信用社实行的是合作制,它是通过自然人、企业法人集资,按照一定协议,并在成员内部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服务。与严格按照《公司法》建立的社区银行相比,信用社在组织形式上较为松散和灵活。由于信用社是以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的信用为基础,在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信用制度的条件下,信用社面临的经营风险较社区银行可能要更大一些。总之,农村(城市)信用社目前还只能是社区银行的雏形,而不是社区银行。

三、培育与发展社区银行的重要作用

(一)问题提出:企业融资状况的三个层次

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综合对北京(中关村)、浙江(温州、台州)、广州(东莞)、陕西(西安)、山东(威海)5个样板地区的850户中小企业、75家金融机构、75家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的调查,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到今天,企业的融资状况已明显分离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年销售额上百亿元,品牌无形资产价值达到数百亿元的著名企业。这类企业作为优质客户是银行争夺的对象,在证券融资方面也不存在问题。第二个层次是经过多年发展已打下基础的集团公司。这类企业因已具备一定规模的生产能力、资产和信誉,与银行打交道尽管比第一层次的企业困难,但融资渠道还是存在的。第三层次是中小企业,特别是职工在300~400人、销售额在1000万~3000万元以下的小企业和“微小企业”。银行对这类企业不愿轻易贷款,即便是贷款,条件也十分苛刻。为了求得发展,这类企业往往只得从民间金融寻求资金支持,这就构成了民间金融始终存在的重要原因。

(二)问题症结:大银行与小企业的矛盾

我国小企业融资难,从一定意义上讲,实质上是大银行与小企业的矛盾。在这一对矛盾之中,银行规模过大,始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据统计,2003年我国共有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3.4972万家,总存款18.94万亿元。其中四大国有银行机构只占总数的0.01%,但存款占到全国的64%,平均每家存款3.02万亿元,可谓是银行业中的航空母舰。近年急速发展起来的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总数占全国的0.03%,但存款占到全国的16.25%,平均每家银行存款2565亿元。从国际比较来看,其规模也是够大的。目前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机构总数与总存款分别占到全国的0.32%和6.13%,平均每一家存款104亿元,虽不能算是大中银行,但比美国社区银行在规模和经营地域范围上还是大了许多。目前我国34683家城乡信用社,平均每家存款7200万元,具有较强的社区银行的体制特色,但与真正意义上的社区银行要求仍有很大距离,很难承担社区银行的金融重任。

目前我国大银行之所以不愿向小企业贷款,其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是信息严重不对称。能否更多地占有信息,对银行业实现“既支持经济增长,又保持自身稳健运行”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般而言,由于种种原因,银行事实上不可能完全占有信息。但是与一般大企业相比,大银行与小企业之间,这方面的问题更为突出,更为严重。目前我国为数不多的几家大银行,经营规模都在万亿元以上,职工人数也都十几到几十万人不等。作为一级法人机构,我国大银行对众多小企业不具备地域信任优势,很难以较低成本获取更多的信息。这自然会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逆向选择风险,即银行对不具备履约的借款者的风险和质量往往做出错误判断;二是道德风险,即对有能力履约的借款者故意毁约的行为往往无法防范。为在低成本条件下防范经营风险,大银行对小企业的最理性的选择自然就是不打交道不贷款。

其次是市场定位使然。大银行作为商业银行,从利润最大化出发,往往更多注意的是大企业、大项目。近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实施“大城市、大行业、大企业、大项目”的发展战略,信贷乃至资金高度集中,正是这种市场定位的反映。其突出表现:一是大量撤并基层和欠发达地区的营业网点和机构。二是大量基层营业网点,基本实施只存不贷的政策,导致基层偏远地区资金大量外流。三是各行纷纷上收信贷管理权限,提高贷款门槛。四是严格贷款程序,贷款“审”、“贷”分离,审批链条大大加长。大银行的这种市场定位,其结果自然使众多小企业的借款需求很难满足。

上述分析说明,银行规模过大,大银行与小企业在规模结构上的矛盾与对立,确实是造成我国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因此,在全面提高小企业素质的同时,如何从制度建设入手,积极稳妥地培育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即社区银行,应当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改革发展中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三)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的现实意义

理论和实践表明,积极稳妥地发展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即社区银行,对于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特别是满足欠发达地区小企业发展资金需求,全面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金融服务水平,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水平,促进金融安全稳定和经济全面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无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具体地讲,一是社区银行具有很强的地缘信任优势,可以较低成本有效地解决大银行解决不了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为扩大对小企业的融资业务提供了最重要,也是最关键的前提条件。二是社区银行单一建制,在社区内同时进行负债和资产业务,从而可有效地稳定社区资金,为社区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三是社区银行作为小银行,对货币政策的反映较大银行更为灵敏,能够更加自觉地按照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灵活调整自己的营销重点和营销策略,从而为中央银行实施有效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的微观基础。四是社区银行可以有效地遏制高利贷等民间非法金融的蔓延和发展。五是社区银行的建立,给地区金融市场流入新的生机与活力,促进适度竞争,从而将会全面促进地区金融服务质量和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六是社区银行作为各地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方面,对于进一步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培育与发展社区银行的可行性

培育和社区银行发展不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必要的,而且在当前也具有一定可行性。一是具有强烈的市场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众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大量涌现,融资需求强烈。二是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将长期存在,不同地区的经济金融发展水平以及城乡之间金融服务的巨大差异,为社区银行的发展提供了必要的发展空间。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基层机构从偏远和欠发达地区的大量撤出,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规模化经营的要求,更为社区银行的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可能。三是具有广泛的投资群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金融业的逐步开放,银行业必将成为一个新的投资热点。近年我国各类资本进入银行呼声一直很高,就说明了这个问题。四是具有相应的金融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金融有了巨大发展,目前金融资产总量已达40万亿元以上,社区银行的发展一般不会存在金融资源的障碍。五是具有相对的竞争比较优势。社区银行贴近经济、贴近企业,办事环节少,工作效率高,收费低廉,与大银行相比,具有相对的竞争比较优势。六是具有一定的经营利润。

四、社区银行培育与发展的主要障碍

(一)理论认识障碍

对社区银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缺乏认识,这是当前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面临的最大障碍。多年来,特别是计划经济条件下,大银行的思想在我国根深蒂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小银行的地位和作用开始有了认识。但对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小银行,即对社区银行的内涵界定、基本特征、其存在的意义作用以及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对其培育和发展等重要问题上,还缺乏细致深入的研究。以致由于认识上的似是而非,导致实践上莫衷一是,无所适从,同时也使金融监管部门平添了许多顾虑和担心。

(二)金融制度障碍

首先是缺乏存款保险制度。由于国家不可能以自身的信用为社区银行担保,因而,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就从根本上制约了社区银行的生存与发展。这不仅是因为社区银行无法通过存款保险使自己的风险得到应有的补偿,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由于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公众对社区银行的信心,并进而影响其负债业务的开展。其次是缺乏相应的监管制度。社区银行不大,但数量庞大,对其准入、退出以及日常的金融监管,都要耗费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监管难度很大。目前我国没有存款保险公司,财政部门不管银行,地方政府对社区银行的监管也不明确,因此,单靠银行监管部门一家对数量庞大的社区银行进行监管,是很难取得好的效果的。

(三)法律法规障碍

社区银行要想防止在经营战略和市场定位上与大银行趋同,求得生存,保持特色,发挥优势,就必须以严格的法律法规为保证。1995年7月1日我国颁布了《商业银行法》,2003年12月我国又对这个商业银行法重新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从近年的金融实践看,这部法律当前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这就是在对商业银行进行一般性规范的同时,对不同的商业银行缺乏特殊性规范,因而很难避免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规模的商业银行在经营战略、经营行为上的趋同。事实上,大银行与小银行在包括组织形式、市场定位、经营地域范围、信贷资金运用、网点设置、资本构成等在内的一系列关键问题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笼统地、一般化地对商业银行实施规范,不仅无助于趋同问题的解决,而且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压缩社区银行生存和发展的空间,从根本上否定了社区银行存在的可能性。

(四)金融政策障碍

社区银行作为小银行,国家在政策上必须要有所区别。长期以来,我国实施的是一体化的金融政策,近年来,情况开始有所变化。例如在对农村信用社,诸如资本金、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比率、法定准备率以及利率水平的要求上,与商业银行相比,已开始有所不同。但作为一项既定政策,在商业银行大银行与小银行之间,能否有所区别,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和规定。

五、学习与借鉴:美国银行制度下的社区银行

美国是一个有众多社区银行的国家。社区银行所以在美国长期得以发展,从根本上讲,得益于美国良好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其中一些基本经验,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和借鉴。

(一)建立银行业的双轨制度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的州政府有权分别对国立银行和州立银行银行(社区银行)发放金融许可证并执行注册。由州政府而不是由联邦政府对社区银行发放金融许可证并执行注册,这首先在准入制度上极大地便利了社区银行的发展。

(二)对社区银行的跨州经营实行严格限制

对跨州业务实施严格限制,实际上是对社区银行的经营地域和经营网点实施严格控制。这不仅使美国社区银行在组织形式上长期实行单一制度,保持其小银行的特点,而且使社区银行能够安心于社区的发展,为社区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从制度上防止了各银行在业务经营上的趋同化。

(三)制定社区再投资法

按照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规定,美社区银行的资金须得首先满足所在社区的信贷需求,不得向所在社区之外随意拆借。同时要拿出一部分资金用于社区所在地黑人和贫苦居民的资金需求。社区再投资法通过反对“信贷歧视”,保证了社区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时也从法律的角度,对社区银行的资金运用,进行了严格的约束和限制。

(四)对银行存款保险实施立法

美国早在1933年即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成立了联邦储备保险公司,并随即对当时全美9900家独立注册的银行和储蓄机构提出了半强制性的参加存款保险的要求。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提高了美国民众对包括社区银行在内的美国银行的信心,对维护美国金融稳定和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严格的多头金融监管

在美国,单纯的社区银行要受到美国存款保险公司和州政府的金融监管。若社区银行同时还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会员银行,则该银行同时还要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和美国货币监理署的金融监管。这是其一。其二,各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侧重点各有所不同。联邦储备银行着重在信用控制,存款保险公司着重在银行资产的流动情况,而州政府则注意各社区银行是否恪守了政府的各项金融法规,特别是能否恪守社区再投资法的各项规定。

(六)制定有所差别的金融政策

依据地区差异和银行规模的大小制定有所差别的金融政策,这是美国银行制度的显著特点。

六、培育和发展我国社区银行的指导思想

培育与发展社区银行应当按照“统筹兼顾、严格规范、先行试点、慎重发展”的总体思路,认真处理好以下几个重要关系:

(一)正确处理金融机构在规模上的“大、中、小”关系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规模经济,一般来讲,只有达到一定的经济规模,才能取得可观的经济效益。适应企业做大做强的要求,社会主义需要大银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又是不同投资主体的多元经济,适应庞大较小投资主体竞争比较优势的要求,社会主义也需要数量众多的小银行。因此,必须按照“寡头主导,大、中、小共生”的要求,在发展大、中银行的同时,培育和发展众多社区小银行。

(二)正确处理发展与规范的关系

社区银行要发展,首先必须规范。即首先制定游戏规则,后进行游戏。社区银行的培育和发展,步子宁可稍慢一些,但一定要更稳一些。

(三)正确处理“旧有改造”与“新设机构”的关系

目前我国有3.3万家农村信用社,有700多家城市信用社,占到我国金融机构总数的99%以上。这是一支庞大的在许多方面带有社区银行性质的组织机构体系。社区银行若脱离这个庞大体系的改造另起炉灶去发展,其发展空间可能会受到很大限制。这是其一。其二,我国金融决策部门已越来越将信用社的社区银行改造问题提上了金融改革的日程。因此,按照“旧有改造”的路径培育发展社区银行,起码从决策的角度讲,更具可行性。

(四)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对金融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实行了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这在当时是正确的。但同时要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各地经济的发展和自身经济利益的强化,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渐突现了出来。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更贴近当地经济金融工作实际,对如何发展当地经济金融,特别是金融机构的准入与退出具有很大的发言权。因此,能否认真总结这方面的有益经验,找出二者之间恰当的结合方式,对于推动各地经济乃至社区银行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五)正确处理同一性与差异性的关系

七、从战略的高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国社区银行的培育和发展

(一)将社区银行的培育和发展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中

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是关乎解决我国小企业融资困难,满足欠发达地区发展资金需求,协调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关系,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宏观调控水平,促进金融安全稳定和经济全面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事,应当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建议国家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提出专门的社区银行发展战略;由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组成高层权威的研究机构,对社区银行一系列理论和政策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拿出培育和发展社区银行的指导意见;认真总结目前社区银行试点单位经验,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政策措施。

(二)制定商业银行法(社区银行补充条例)和社区再投资法

社区银行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小商业银行,必须要有相应的、具体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建议制定商业银行法(社区银行补充条例),主要包括社区银行的概念、设立条件、注册资本、经营地域、市场定位、业务范围、金融监管等。为了保证社区银行的资金来源于社区运用于社区,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有必要考虑在我国制定社区再投资法。其主要要求是:社区银行必须首先满足其所在社区,以及社区内中低等收入水平居民的信贷需求。有关部门要定期将社区银行满足其所在社区信贷需求的记录颁布于众,对社区银行进行考核,并以此考核记录作为社区银行日后申请存款保险、申请行址迁移、设立分支机构、收购其他机构时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银行业存款保险制度,加强对社区银行的金融监管

为了增强公众对银行、特别是对社区银行的信心,维护金融的安全与稳定,应尽快在我国建立银行业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应当立法先行,在诸如保险机构设置、存款保险范围、投保方法、保险额度和费率、保险公司对投保银行的管理、保险资金的筹措以及对危机银行的处理等问题上,应当从我国实际出发,具有中国的特色。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同时,要加强对社区银行的监管。首先要结合社区再投资法和商业银行法(社区银行补充条例)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明确人民银行、银监会、存款保险公司以及地方政府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监管权力和监管范围。其次,各监管部门对社区银行要制定详细的考核评估办法和评估标准。第三,在加强非现场检查的同时,对社区银行要加强现场检查,注意活情况的调查了解。

(四)逐步建立银行业的分层次管理制度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国家,各地经济金融差异很大。就银行业而言,规模结构差异亦十分悬殊。可考虑逐步建立银行分层次管理制度。即国家银行、跨地区的分支制商业银行和全国性的其他金融机构,仍由国家银监会审批。而包括社区银行在内的地方商业银行和地方性其他金融机构,今后则可交由各省区银监局审批。其中社区银行可像农村信用社一样,交由地方政府管理。为稳妥起见,目前国家可以给各地规定一个金融机构审批限额,以加强宏观管理。在这个限额内,各省区自主决定并具体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五)建立规范的金融退出和准入机制,在金融领域实施适度开放,允许民间资本投资社区银行

多年来,我国金融之所以搞不好,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一个规范的、健全的金融退出和准入机制。因此,在社区银行的培育和发展中,应当考虑尽快建立有效的金融机构退出机制。通过规范的准入和退出,以有效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增强政策导向效应,引导社区银行从根本上放弃对国家的习惯性依赖,改善和加强自身经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建立规范的金融准入和退出制度的同时,应按照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在金融领域实施适度开放,允许民间资本以各种形式投资社区银行。民间资本投社区银行,一定要做到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意打破政府和国有资本的垄断。

(六)对社区银行的金融业务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鼓励和保护

一是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领导责任,牵头组织信用担保机构和区域信用再担保机构。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证信系统的作用,健全社区资信认证、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组织中介组织对社区内企业和居民的信用状况进行评级。二是明确对社区银行开展社区金融业务的激励和补偿机制。对社区支农贷款业务,以及对社区小企业和下岗待业人员贷款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社区银行,要适当减免或降低营业税。对经营状况良好的社区银行,应在存款保险的费率上有所区别。三是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利率、准备金率、备付金比率等货币政策工具,对社区银行的资源配置进行协调和引导,鼓励社区银行加大对社区的投入。对支持社区力度大的社区银行,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和差别利率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的支持额度。四是建立中央和地方政策性金融的财政补偿基金,向社区银行在社区承担的部分政策性金融业务,提供贴息和免息支持。

参考文献:

1.武胜利:《中国东西部金融差异与货币政策研究报告》。

2.陈元、吴晓灵:《中央银行职能: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经验》。

3.陆符玲:《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作用与启示》。

4.民建中央:《重点专题“发展社区银行”参考资料》。

5.民建中央:“发展社区银行”课题组第一至第八次会议纪要。

6.徐永健:《社区银行:走进正规银行体系》。

7.巴曙松:《社区银行能否成为中国银行业放松管制的突破口》。

8.钱皓:《我国社区银行的职能定位与发展空间》。

9.刘薇:《民营银行命运不妙 银监会酝酿推出“社区银行”》。

10.史纪良在“中国国际跨国公司”举办的《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的主题讲话。

11.张欣:《积极发展社区银行 为国家经济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金融服务保障》。

12.郭晋晖:《中小企业融资难解决 社区银行设想突破》。

13.中国经济网:《网站内部检索》“社区银行”第1~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