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债权投资按照对象分为长期债券投资和其他长期债权投资两类。长期债券投资是指企业购入国家或其他单位发行的期限超过一年,又意图长期持有的债券;其他长期债权投资是指除长期债券投资以外的投资,如企业将多余资金委托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债权性投资。债权投资的特点是:
[1]只能按约定的利息率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金。
[2]可以转让,但在债权债务方约定的期限内,一般不能要求债务单位提前偿还本金。
[3]债权投资与其他债权一样,存在一定的债权风险。
1长期债权投资的核算
(1)“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1年内(不含1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应设置以下二级科目:
[1]债券投资。再分设“面值”、“溢折价”、“应计利息”三个明细科目。
[2]其他债权投资。再分设“本金”、“应计利息”两个明细科目。
“债券费用”明细科目单独核算,并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与计提利息、摊销溢折价时平均摊销,计入损益。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金额较小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设置“债券费用”明细科目。
企业购入长期债券付款时,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或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按债券票面价值,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科目,按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各项附加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或“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科目,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未到期的利息,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
长期债券应按期计提利息。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按期计提的利息,记入“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未收的利息,于确认利息收入时,记入“应收利息”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委托贷款”科目
“委托贷款”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明细科目有三个:
[1]本金。
[2]利息。
[3]减值准备。
企业委托的贷款,按实际委托贷款的金额,借记“委托贷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时,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提的应收利息,借记“委托贷款-利息”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企业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收益,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委托贷款-利息”科目。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贷款的账面价值。
企业还应设置“应收利息”、“投资收益”、“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科目,核算长期债权投资的相关业务。
2长期债券的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如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还应当减去相关费用),作为债券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
企业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应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长期债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部分处置某项长期债权投资时,应按该项投资的总平均成本确定其处置部分的成本,并按相应比例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按债券本金和已计未收利息部分,贷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应计利息)”或“应收利息”科目;按尚未摊销的溢价或折价,贷记或借记“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科目,按其差额,贷或借“投资收益”科目。
(1)没有溢折价的情况
例3-18 A公司于2004年1月1日购进B公司于当日发行的面值为50万元的2年期、利率8%、到期还本付息的债券,共支付价款50.2万元,其中包括手续费等相关费用0.2万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500000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每年计提利息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40000
贷:投资收益(500000×8%)40000
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设没有计提跌价准备),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500000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80000
长期债券投资利息及账务处理,应注意以下几点:
[1]按期计提利息。计提的利息按债券面值及适用利率计算,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假如不考虑溢价或折价)。
[2]持有的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投资收益时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分期付息的债权投资,应计未收利息于确认收益时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
[3]实际收到的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利息,冲减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价值;实际收到的分期付息长期债券利息,冲减已计的应收利息。
上例A公司购买的B公司债券,若为分期付息债券,则应在每期计提利息时,计人应收利息,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500000×8%)400000
贷:投资收益。
(2)溢价、折价及摊销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购人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
初始投资成本减去相关费用及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
例3-19 甲公司2004年1月1日购入乙公司当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10%,面值1000元,购入价1020元,购入100张,另支付税费等500元。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年还本并付最后一次利息。购入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初始投资成本=100×1020
减:债券面值=100×1000
债券溢价=2000元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100000
债券投资(溢价)2000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102500上述分录中,支付500元购入时的税费金额不大,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金额较大,应计入投资的初始成本,分期摊销。
[1]直线法。直线法即将溢价或折价按债券的还款期限(或付息期数)平均分摊。在直线法下,每期溢折价的摊销数相等。如甲公司债券是5年期,溢价2000元,按年计息每期摊销400(2000÷5)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收利息(100000×10%)10000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400这样,该项债券的溢价,应每年减少400元,待到债券5年到期偿还时为零,应收债权便与收回的票面价值100000元相等。
上项债券每年收回利息(除最后一年付息外)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10000第5年年末收回本金100000元,利息1000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100000+10000)110000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100000
应收利息。
[2]实际利率法。实际利率法即将债券的每期期初账面价值乘以实际利率,来计算债券投资的每期应计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应先计算出实际利率。每年的利息收入为账面价值(面值和未摊销的溢折价)与实际利率的乘积。
实际利息收入=投资的账面价值(面值+未摊销的溢折价)×实际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如为分期付息债券,由于有公式:
债券面值+债券溢价(或减折价)=债券到期应收本金的贴现值+各期收取的债券利息的贴现值即有:V=M(P/F,i,n)+I(P/A,i,n)
仍以上例为例。
按“插入法”计算出内含实际利率。先令i=9%,有:
10.2万元=10万元(P/F,9%,5)+1万元(P/A,9%,5)
10×0.65+1×3.89-10.2=+0.19(万元)
再令i=10%,有:
10.2万元=10万元(P/F,10%,5)+1万元(P/A,10%,5)
10×0.621+1×3.791-10.2=-0.199(万元)
解之,求出实际利率i=9.49%
2004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100000×10%)10000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320
2005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100000×l0%)10000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3512006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100000×10%)10000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3842007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100000×10%)10000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4202008年12月31日:
借:应收利息(100000×10%)10000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价)525
(3)贴现购买债券
贴现购买债券即债券票面不标明利率,只标明到期价值,购买者按到期价值的贴现值购买。这种债券不属于折价购入,面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是未来应收取的利息,债券面值即为到期值。在会计核算中,通常是按购买价格入账,面值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在债券持有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计入损益。
例3-20 某公司2004年1月1日以80000元购入到期值100000元的2年期债券,购入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
贷:银行存款80000计算债券利率:
80000×(1+2i)=100000(元)
计算得:i=12.5%
每年应计利息=80000×12.5%=10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10000到期收回债券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
(4)可转换债券
企业购入的可转换债券,分两步处理:
[1]未转换为公司股份前。可转换债券在转为公司股份前,属于债权性质的投资。因此,其会计处理与长期债券投资相同,并计提利息、摊销溢价或折价。
[2]行使转换权时。可转换债券行使权时,按账面价值转换。即在可转换债券转为公司股份时,按可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包括面值、应计利息、溢价或折价,以及提取的减值准备)作为转换基础,除债券面值不足转换1股股份,按规定可以收回现金外,其余均转为股权投资,作为转换后的股权投资成本。
例3-21 甲股份公司经批准于2004年1月1日发行5年期1000万元的可转换债券,债券票面利率6%,按面值发行(不考虑发行费用),并由乙公司全部购买。债券发行一年后可转换为股份,每100元债券转普通股4股,每股面值1元。假如转换日为2005年4月1日,可转换债券的账面价值1060万元(其中面值1000万元,应计利息60万元),200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尚未计提利息。设乙公司将其全部转换为甲公司的股份。会计处理如下:
A公司购买债券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债券投资。
贷:银行存款。
按年计提利息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债券投资。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转为股份时,先计提利息,作如下会计分录:
应计提利息=1000×6%×3÷12=15(万元)
借: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债券投资。
贷:投资收益-债券利息收入。
转为股份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
贷:长期债权投资-可转换债券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