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会计业务十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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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其他应收款实务指南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其他应收、暂付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

[4]备用金(向企业各职能科室、车间等拨出的备用金)。

[5]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6]预付账款转入。

[7]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企业,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当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

企业其他应收款与其他单位的资产交换,或者以其他资产换入其他单位的其他应收款等……比照“应收账款”科目的相关核算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检查,预计其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对于不能收回的其他应收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经批准作为坏账的其他应收款,借记“坏账准备”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其他应收款”

科目,贷记“坏账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其他应收款”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其他应收款”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