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有一百姓生有两个儿子,长子叫阿明,次子叫阿定。弟兄俩成家后不久,父亲便病逝。留下七亩田,弟兄两人互相争夺,无人能调停。最后上县衙门打官司。
县官见双方都有父亲的遗嘱在手,难以定案。眉头一皱,心生一计,说:“田产事小,你们兄弟反目,不讲手足之情争夺诉讼,实在可恶。我不能断此案。不过有一个办法,你们两人各伸出一只脚来,合在一起上夹板,能忍耐而不叫痛的,田产就归他。”衙役上前照命执行,阿明和阿定连呼疼痛。县官见状命停手,笑道:“你们两只脚尚且不忍心舍弃其中一只,你父亲难道肯舍弃两个儿子中的一个吗?这件事过几天再审。”说完,用一条铁索把两人拴在一起,封上锁口。
这一来,使阿明、阿定十分难堪。两人锁在一块,一同吃饭,并头睡觉,要走就一同起来,要站就一起站,大小便一同蹲下,一同站起,一刻都不能离开。起初两人互相怨恨而不理睬,过了一两天,就相对叹息,再过了三四天,两人开始搭话,有了悔改之意。
县官见时机已到,便再传弟兄俩上衙门,问:“你们有孩子吗?”回答各有两子。县官说:“很不幸你们又都生了两个儿子,以后争夺家产没完没了。今天我代你们采取预防措施,你们两人各留一个儿子就足够了。”说完叫衙役去将阿明次子、阿定长子送往收容院,日后送给乞丐为儿,省得兄弟相争。
阿明、阿定闻言魂飞魄散,叩头嚎哭道:“今后再也不敢了。”
县官问:“不敢什么?”
阿明说:“我知罪,愿把田产让给弟弟。”
阿定说:“我不接受,愿把田产让给哥哥。”
县官说:“你们俩如有这份心意当然不错,但不知你们的妻子同意否。回去商量一下,两天后再来作定论。”
第二天,阿明弟兄、妯娌邀请了族长一块来到公堂,痛哭流涕,深觉悔悟,宁愿不要这份田产而施舍给佛寺长老。
县官叹了口气摇摇头说:“真是不孝啊!你们父亲流血流汗而积下这份产业,你们弟兄俩鹬蚌相争,却使和尚得利,老父亲在九泉之下能瞑目吗?做兄长的应让弟弟,做弟弟的应让哥哥,推让不得就还给你父亲,现在把这田产作为你们父亲典祭的资财,兄弟俩轮流收租祭祀,子子孙孙永无争端,一举而多得。”
众人齐声称好。两兄弟当场再三拜谢而去。果然,从此阿明弟兄妯娌之间相亲相爱,再不生什么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