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康熙年间,担任山东宁海州司马的龚大良,辅助处理州治事务。有一次遇上荒年,颗粒无收,因而谷价猛涨,百姓的生活十分艰难,所以龚大良就到州府去请求借贷,由于制度条例的规定,龚大良请贷没有获得成功,这时百姓的生活已经难以为继。当百姓纷纷向宁海州司马龚大良求助时,龚大良诚恳地对民众说:“管理粮仓不在我的职权之内,但是你们都是好子民,我又怎能见死不救呢?”于是他和知州商量借贷的事,知州开始并不赞成,后来龚大良说:“请您将借贷的责任交给我,如果到时民众能偿还那是再好不过了,如果不能偿还我就以性命承担擅自发放借贷的责任。”最后,龚大良争取到了若干石粮食贷给了贫苦的百姓,使百姓赖以生存。后来,知州将这件事报告给上级,报告中载明龚大良自愿承担偿还借贷的责任。
没想到第二年仍是荒年,歉收十分严重,因此能还贷的人很少,知州认为借贷的主意不是他出的,所以向上级官员参奏要龚大良赔偿。龚大良本来就非常贫穷,他哪里承担得了赔偿的责任,只好将仅有的棉衣和首饰变卖,以象征性地为百姓还贷。但是他的钱实在太少了,面对着承担责任的严厉惩罚,这时许多乡绅有感于龚大良的为人,纷纷义助,为龚大良凑足了应偿还的银钱数目。上级官员知道了这件事的经过,认为龚大良很贤明,于是推荐他去担任更重要的官职。当龚大良离开宁海时,当地百姓们扶老携幼,沿途相送的人长达百里,以表达对龚大良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