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军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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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三国时期的军事农业生产

魏、蜀、吴的军事屯田政策

1.魏国的屯田

自秦汉以来,屯田就成为一项重要军事农业生产的军事生产活动。东汉末年,战乱不止,人口流失、田园荒芜。社会生产力遭到极大破坏,饥饿成为社会突出的问题。民以食为本,各封建军事集团的兴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粮食的充裕与否。在“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呜”的荒凉景象,以及军队严重缺粮情况下,为筹措军粮军食,曹操、刘备、孙权都十分重视军事农业生产,进行了大规模的屯田活动,使军事屯田收入成为军费的重要来源。

在魏蜀吴三国中,魏国的统治者曹操是举办屯田的决策者。屯田的主要目的,是解决该军事集团的军需保障。曹操举办屯田,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一,曹操从举兵之日起,一直受缺粮食的困窘和局限,多次在战场失利,从军事斗争实践中认识到了粮食对军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其二,曹操自幼“能明古学”,“博览群书,特好兵法,”素有“三年耕,为九年畜”,“为战士爱粮”的农战思想。其三,曹操抱有吞并天下之大志,对强兵必先足食之道,早有借鉴,深知无食无民、无军、无国。从客观方面看,封建军阀战争发展,也给曹操的屯田提供了条件。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曹操镇压了黄巾军。收服“男女百余万口”,夺取了青州地盘。这样,就给曹操屯田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因此,在年底,谋士就向他建议“修耕植,畜军资,如此则霸王之业可成也。”曹操“敬纳其言”,寄希望在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的基础上解决军需,进而实现统一中国的雄图。为了说明他对农业生产的重视,曹操颁令将士行军不得践踏庄稼,否则给以严惩。在这方面,曹操也注意身体力行。如一次率军出征,适逢麦熟季节,曹操下令凡践踏麦田者一律处死。孰不料,他自己的马受惊,踏坏一片麦子。在场执法官认为,可按《春秋》“罚不加于尊”原则,免去惩罚。曹操却认为:“制法而自犯之,何以率下?”但由于身负重任,“不可自杀,请自刑”,便拔剑割下自己的头发表示接受惩罚。曹操“割发代首”,震动三军。

曹操“始兴屯田”是在建安初年(公元196年)。服黄巾,建青州兵之后,军队人数激增,粮饷的开支随之增大。建安元年,曹操听取枣祗、韩浩的建议,任命枣祗为屯田都尉,决定举办屯田。随后又颁发《屯田令》。曹操在《屯田令》中高度赞扬了屯田的作用以及屯田的决心。说:“夫定国之术,在于强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曹操设屯田尉和颁发《屯田令》,成为曹操屯田的开端。

曹魏的屯田不是首创,是历史屯田的继承,但较之于汉代,又有很大的发展,在各方面具有鲜明的特点:

第一,组织严密,机构建全。曹操屯田,对军屯和民屯作了明确划分,并分设了管理机构,规定了隶属系统。军屯属于国家财政度支系统,由度支尚书、度支中郎将(或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和各统一屯区的军队统帅官分级进行管理。在军屯地区,军屯的基层单位是营,“五里置一营,营六十人”,屯田兵种田定额为每人五十亩左右。军队实行劳武结合,“且耕且守”,定期轮换,“止则戍井里于广野,动则戍校队于六军。”士兵家属,即军户的屯田,也是属军屯系统,由负责军户驻地的军事官将组织管理。史载,冀州一带的军户有十多万户,是军屯的重要地区之一。民屯属地典农系统,由大司农、典农中郎将、典农都尉、屯司马分级管理。典农诸官虽然属于地方行政建制,其地位、权力与郡县相当。为了加强对民屯的管理,民屯机构实行准军事编制,各级屯官都有武官衔,并统率士兵,对屯田区实行武装监护。屯是民屯的基层单位和作业区,每屯置屯田客五十人,由司马统领。

第二,屯田的规模大。曹操屯田的规模有多大,古代史学家有“州郡例置田官”,“郡国例置田官”之说。也有人认为“民屯则遍及郡县。”应该肯定,曹魏屯田的规模是很大的,但在各个时期并不平衡,时增时减。在初期,军队作战流动性大,民屯发展很快,军屯除军户外,直接由士卒耕田的还不多。到了中后期,由于对吴、蜀战争的需要,军屯得到发展。在同吴、蜀接壤的徐、扬、豫、荆、雍等州,都普遍举办了军屯,就其全国区域来看,曹魏屯田具有相当的普遍性。曹操统治区在当时有十二个州(西域未统计在内),其中屯田区分布达十一个州。在九十一个郡国中,有屯田的郡国有二十八个。其中民屯十七个,军屯八个,民屯军屯兼有三个。可见,曹操的屯田,基本上遍及各地,不仅与吴、蜀接壤的淮河南北、襄阳以及两北边地天水地区有大量屯田区,而且曹魏统治的腹地,更是屯田的集中地。这样的规模在历史上是少有的。

第三,屯田的措施得力和完备。为了发展屯田事业,加强军事力量,曹魏采取了许多政策和措施举办屯田。首先,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由于通过屯田将国有土地与流民劳动力相结合,通过扶植自耕小农将劳动力与私有土地相结合的办法,使国有土地和私有土地都得到利用。其次,采取措施招徕、安抚人民积极生产,办法是:“招纳亡叛”,充实民户,将流亡民众变成政府控制下的编户齐民;“教民耕种”,使屯田客“民安于农”,“出安土业”;“供给”屯田者犁牛,帮助繁殖耕牛,解决生产资料,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再次,兴办水利,曹魏时,对扬州芍陂、茄陂、七门等水利工程进行整治,使该地区“以溉稻田,官民有畜。”曹操还亲自组织过治理睢阳渠的水利工程,在他的提倡下,大将夏侯忄享等在陈留、济阳兴修了许多水渠。

第四,屯田助军效益好。曹魏大规模举办屯田,使种植面积增加,单位产量和总产量都有较大增长。凡屯田之地,旱田每亩产粮十余斛,水田每亩收稻数十斛,比汉未屯田地区产量提高二至三倍。仅许下一地一年的屯田就“得谷百万斛。”经过数年的屯田,曹魏“所在积谷,仓廪皆满。”由于各地都实行了军屯和民屯,不仅都有了积储,而且为军队就地取给创造了条件。曹操称,在许下屯田第一年,就显示了保障军需的作用,“所得积谷,征战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并群贼,克平天下。”屯田的兴起,减少了财政负担,曹军在魏吴接攘地两淮地区的屯田,每年收获的粮食,不仅保证了四五万人的需要,还有五百万斛“以为军资”。可见,曹魏军队的发展以及后来能兼并蜀、吴两国,是与屯田有密切联系的。

当然,屯田的发展也有明显的局限性。曹魏的屯田是在社会大乱之后,出现大量无主荒地和脱离土地的劳动力,可供统治者利用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当社会秩序相对稳定之后,民屯的发展就受到限制。到曹魏后期,随着各种矛盾的发展,民屯便走向衰落。在这种情况下,军屯才有所发展。但军屯也有其局限性。即受战争形势的制约和影响。

2.吴国、蜀国的屯田

孙吴地处江南,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由于人口较少,许多地方尚未开发,为了保证二十多万军队的军粮供给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孙吴也像曹魏那样实行屯田。屯田也分军屯和民屯两种形式,军屯下的耕作者称“佃兵”或“作士”,其行政管理系统与军队的编制系统大体上一致。军屯区一般在军队驻屯地。由于士兵的家属一般都随军营居,因而东吴的军屯与魏不完全相同,实际上是种军户型的屯田。

孙吴民屯的管理机构比较健全,设有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负责郡县的屯田。民屯耕作者称为“屯田客”,主要是掠夺来的江南深山中的山越人。民屯也实行军事编制。屯区主要在孙吴统治的腹心地区,即丹阳郡、吴郡、会稽郡一带,以毗陵典农校尉、于湖督农校尉的管辖区为中心。东吴实行奉邑制,对将领赏赐奉邑,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少者一县,多者四县。所以各地的屯田收益,一般为领兵将领所有,主要部分充作所领军队的军资。这一制度,刺激了各领兵将领屯田的积极性,他们经常在江南山区抢掠人口,扩大屯田面积,使江南地区迅速得以开发。史载,在较大规模的军屯的庐江(今安徽潜山县),较大规模的民屯的毗陵(今江苏武进县)两地,各有男女数万口之多。孙吴的屯田,改变了屯田地区的落后面貌,江南成为“金城汤地,强富之国,”军队也有了可靠的物质保证。

蜀汉推行屯田比较晚。这主要与军事经济形势有关。蜀国虽小,但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刘备进占蜀地以后,诸葛亮制定了“闭关息民、务农殖谷,民安食足而后用之”的治国方针。按照这一方针,在农业方面“唯劝农业,无夺其时”,和平时期使民尽力农桑,战争时期利用间隙“休士劝农”,并兴修水利,促使蜀中农业增产,保证军粮供给。在工商业方面,尽力发展蜀汉地区盐铁和织锦的生产,煮盐以促贸易繁荣,多收市税;冶铁以“作农战之器”,扩大军农生产;发展织锦,以足“决敌之资”。所以在较长的一个时期,蜀汉社会比较稳定,经济比较繁荣,处于“仓廪实、器械利、蓄积饶”的小康局面,因而,在相当一个时期,没有像曹魏那样大规模举办军事屯田。

蜀国的军事性屯田,最早是在建兴三年(公元225年)诸葛亮平定南中之后。南中地处蜀汉南部边疆,是其北与曹操征战的大后方。为经济前线将士军粮供给,诸葛亮在建宁郡设五部都尉,配以夷汉部曲,进行屯垦,同时又把少数民族渠帅领有的羸弱奴和依附民,分配给大姓作部曲,鼓励大姓出金帛收买、招徕部曲,于是夷人“渐服属于汉,成夷汉部曲”。于是,建宁郡、云南郡相继开展屯田活动,使南中地区成为“军资所出,国以富饶”之地。

蜀汉较大规模举办军事屯田是建兴十年(公元232年),这完全是以北伐讨魏的军事需要为目的。诸葛亮生前曾发动五次北伐讨魏战争,时间是公元228年春至公元234年八月。在公兀232年前,诸葛亮已经进行了四次北伐。北伐中,几万士兵的粮食依靠从蜀中长途转输。几次北伐,多以粮草不继而退兵。为了再一次更大规模的北伐,诸葛亮遂决定从建兴十年(公元232年)开始,在汉中的黄沙组织军屯。经过汉中数万将士的努力,军屯取得效果。两年后(公元234年),诸葛亮集中最大的兵力十万人,第五次北伐。军队进入渭水之南的五丈原(今甘肃眉县西南)他鉴于前几次出师,都因军粮不继退兵的教训,在渭南前线采取分兵屯田。第五次北伐,诸葛亮与司马懿对峙百余日,终因积劳成疾,病死军中。

蜀汉的屯田规模和效果虽远不如曹魏和孙吴,但对于解决北伐大军的粮食供应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蜀军敢于在前线分兵屯田,反映了诸葛亮精明的用兵胆略。

三国时期的军事手工业生产

三国时期,手工业有较大进步,与军事手工业相关的矿冶业、纺织业都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矿冶业的发展更快,如孙吴的丹阳、会稽、豫章等郡都有不少铜矿和铁矿。冶炼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已能炼出钢朴、横法钢、百炼钢、灌钢等各种钢。此外,在造船方面也有很大发展。孙吴时,“弘舸连轴,巨舰接舻,飞云盖海,制非常模,叠华楼而岛畴,时仿佛于方壶”。卢循“作八槽舰九枚,起四层,高十余丈”。南方自古有种桑养蚕的习惯,再加上麻、棉的生产,纺织手工业迅速发展,丝、棉、麻、绢等纺织品应有尽有,丝织品和棉麻布的产量有很大提高。纺织业的发展,为军服被装的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手工业的发展,带来商业兴旺繁荣。加上南方水网密布,交通方便,为商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孙吴时,都城建业成为江南最大的都市,富商大贾云集,贩卖各地货物。迁都武昌后,又使武昌成为长江中游的经济重心。南方相继出现了许多繁盛的商业都市,如建康、江陵、成都、番禺、寿春等。商业的繁荣,大大促进了商品的流通,为军事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创造了条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了提高军队战斗力,魏、蜀、吴三国都重视研制新武器。曹操与袁绍官渡之战,曹操就制造并使用了发石车,在攻破袁绍军橹楼中,发挥了重作用,这是我国最早的见于实战的抛石车。发石时有大声,因名霹雳车。为了增强防护能力,减少伤亡,曹魏制造了几种新型的铁铠,名曰黑光铠、明光铠、两当铠以及马铠等。这些铁铠坚度增强,防卫身体部位增大。铠甲类型的增加和功能的改善,大大提高了曹操骑兵、步兵的作战能力。

由于统治者的重视,吴国军事手工业得以迅速恢复和发展。江东富有铜铁矿山,冶铁向来比较发达,冶铁造兵素有传统。孙吴开发江东以前,这里的山越人早已开矿冶铁,“自铸甲兵”。孙吴创业过程中,多次向山越人进攻,将十万山越人编人军队,并将有技术者集中生产,打造兵器。在孙吴统治下,江南很多矿山得到开发,矿山附近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冶炼和制器手工业工场。这些军事工场规模很大,能制造刀、剑、弩、箭等各种兵器,有的手工作坊仅造刀就达万余口。

在研制新式武器方面,以蜀国发明最多。诸葛亮治蜀的军事经济政策之一,是“器械利”。为了实现军事上以弱胜强,以少胜多的战略目的,诸葛亮对兵器制造要求极为严格,曾多次下达命令,强调制作兵器首在讲求质量。他在《作钢铠教》中规定,要用锻造过五次的钢制作铠甲,用锻造过十次的钢制作矛。诸葛亮曾令“熔金造”名家蒲元,在科谷口(今陕西周至县西南)为蜀军铸造钢刀三千口,铸成后用竹筒装铁球试刀,刀落处竹断球裂,非常锋利。

为了战争需要,蜀国非常重视兵器的改革。诸葛亮曾设计和制造了一种连弩,“谓之‘元戎’,以铁为矢,矢长八寸,一弩十矢俱发。”这种连弩,发射距离虽不远,但用臂力即可开弓,而且轻巧灵便;发射速度快,用它同发射距离较远的蹶张弩配合使用,有很强的杀伤力。此外,蜀国对其它兵器进行了改进。枪是一种刺击兵器,军队装备多。为了增强刺击力量,诸葛亮加长了枪柄,改进了枪头。据说蜀国制造了两丈长的木柄枪和两丈五尺长的竹柄枪,并把铜制枪头改换成铁制枪头。由于铁的产量和质量不断提高,诸葛亮下令将斧的制作,由铜制改为铁制,命令工部把斧的制做提到与刀同等重要的地位。诸葛亮还令工匠制造扎刺魏军骑兵马足的“扎马钉”。这种“扎马钉”在今陕西勉县定军山出土时,形状角度不变,仍然可用。更难能可贵的是,诸葛亮十分重视后勤保障。为了弥补本国人力不足和解决山地交通运输的困难,诸葛亮呕心沥血,精心设计一种较先进的木制运输车,代替运粮的牛、马,因而得名为“木牛流马”。木牛是一种人力独轮车,有一脚四足。所谓一脚就是一个车轮,所谓四足就是车旁前后装四条木柱,行车停车时不易倾倒。木牛能载一人一年的粮食。流马是改良的木牛,前后四脚,即人力四轮车,能载四石六斗粮食。“木牛流马”运输军粮“日行二十里,而人不大劳”,灵活省力,十分适合山区运输,大大提高了军事运输效率。

除了兵器制造和车辆制造外,三国时期兵船制造也有了较大进步。在造船方面,孙吴的技术最强,规模最大。为了装备水军,孙吴在侯官(今福建闽侯)设有规模宏大的造船工场,造船技术高超,船体很大,“大者长二十余丈(约五十米),高出水面二、三丈,望之如阁道,载六七百人,物出万斛(千吨)。”根据《吴书》记载,当时一般的船能载马数十匹。除侯官造船基地外,孙吴还在濡须口(今安徽巢县东南)和西陵(今湖北宜昌)建立了水军基地,设有造船和修船工场。这些造船工场生产的船型很多,有蒙冲斗舰、楼船、飞云、盖海、赤龙、驰马、长安、大舶、大舟扁、青龙、晨凫等众多名号。孙吴的战船,主要用于长江防御魏、蜀的进攻。较大的战船可进行海上远征,史载,黄龙二年(公元230年),孙权遣将军卫温、诸葛直率领一万兵士的大舰队到远海求篷州、夷州(台湾)。嘉禾二年,遣将军周贺率水兵一万从海路到达辽东。赤乌二年(公元239年),遣将军孙怡再击辽东。赤乌五年,遣将军聂友率二万水军攻珠崖、儋耳(海南岛)。这些水军诲上出击的目的是捕促人口,增加兵源和劳动力。

三国时期的军事生产管理机构

三国时期,由于世族地主所有制的发展,形成强大的分割性势力,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受到削弱,国家的财政收入减少,而战争经费开支却在不断增大,从而使国家官制发生重要变化。这种变化首先从魏开始。建安十三年,罢三公,置丞相御史大夫,曹操自为丞相,并实行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国家管理机构发生重要变化。魏国掌管国家财政的机构,由秦汉时的两套管理班子合并为一个系统,由度支尚书统一掌管财政大计,即“专掌军国支计”。史载,魏设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五尚书。史载:“至魏,尚书郎有殿中、史部、驾部、金部、虞曹、比部、南主客、祠部、度支、库部、农部、水部、仪曹、三公、仓部、民曹、一千石、中兵、外兵、都兵、别兵、考功、定课、凡二十三郎;青龙二年尚书陈矫奏置都官,骑兵,合凡二十五部”。这里看出,财政在尚书台中度支尚书的统筹管理之下,还设有度支、库部、仓部、农部等郎分管各类事宜。西汉时期负责军中输委的大司农,虽仍然存在,但管理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魏大司农,因汉之制,又置典农中郎将,主屯田,典农都尉,典农校尉所主如中郎”。这是说,魏国时的屯田(民屯)统归大司农掌管。

魏国的屯田,无论军屯还是民屯都具有战时军事农业生产的性质。不过,它们归属不同的机构管理。由于军屯属于国家财政度支系统,由度支尚书、度支中郎将(或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和各统一屯区的军队统帅官分级进行管理。士兵家属,即军户的屯田,也是属军屯系统,由负责军户驻地的军事官将组织管理。民屯届地典农系统,由大司农、典农中郎将、典农都尉、屯司马分级管理。典农诸官虽然属于地方行政建制,其地位、权力与郡县相当。为了加强对民屯的管理,民屯机构实行准军事编制,各级屯官都有武官衔,并统率士兵,对屯田区实行武装监护。

东吴的军事屯田管理与领兵制相联系。东吴实行世袭领兵制。即将领的子弟有继承其兄“为将”与“领兵”的特权,实行将领身份、地位与军事指挥权的世袭化。追随孙氏父子起兵而助其割据一方许多将领,都早已有自己的家兵,一些将领虽无私兵,由于他们善于带兵打仗,孙吴政权已经拨给一定数量的军队由他们指挥。其将领死后,以其子弟“为将”、“领兵”。领兵权世袭化,士兵的归属也世袭化。领兵将领兼领地方官,实行奉邑制,即对将领赏赐奉邑,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少者一县,多看四县。将领领兵屯驻,以屯田养兵。各地的屯田收益,一般为领兵将领所有,主要部分亢作所领军队的军资。在这种情况下,军事屯田常常由领兵将领派员管理。东吴中央财政系统管辖的屯田,由派出的官员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管理。孙吴统治的腹心地区,即丹阳郡、吴郡、会稽郡一带,以毗陵典农校尉、于湖督农校尉的管辖区为中心,都设有专门的生产管理机构。蜀国大规模军事屯田是在前线用兵时进行,屯田有带兵将领兼管。

三国时期的武器装备都是由官府作坊制造,并由各级官员管理。军事手工业生产的最高管理机构是度支尚书。魏、蜀、吴三足鼎立形成之后,曾经对军事手工业进行了调整和恢复。冶铁业是兵器制造的基础,各国相继采取措施进行整治。东汉时期,冶铁已非官营,在战争中大多遭到破坏。三国初,首先恢复了官府对冶铁的控制。魏国设有执金吾总管武器装备,有丞一人,属官有武库令。在度支尚书之下还设有“司金中郎将”。司金中郎将地位很高,由最高权势者亲自任命,而且大多为亲信。曹操的首任司金中郎将为王修。曹操与王修书云:“察观先贤之论,多以盐铁之利,足赡军国之用。昔孤初立司金之官,念非屈君,余无可者。”蜀国的司金中郎将主要职掌军事手工业工场,负责兵器生产和屯农器制造。史载:“先主以裔为巴郡太守,还为司金中郎将。典作农战之器。”东吴也有执金吾管理兵器,同时负责军事手工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