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了解的对教师的要求方面的信息,一般是从具体的地方的教育系统或者具体的学校的教育过程中所获得的。这些,不是实习教师就能够简单地了解到的。当你成了真正的教员的时候,你会发现很多东西逐渐就暴露在你的面前。
地方对教员的具体要求,是很多的。有的是针对教师的教学工作的,有的是针对教师的日常生活的,有的是针对教员的学习成长的。也就是说,具体的学校或者地方教育系统对教员的具体要求往往涉及到教员的学习、生活、工作等各个方面。
比如,我们地方上的教育系统对教师的教学有六认真的基本要求,对教师的工作有“五禁止”“两必须”的规定。当然,没有明确地对教员的生活做规定,不过在对教师工作的相关规定里面,就潜在地对教师的生活做出了规定。
除开教学方面的基本要求,你需要注意以外,还需要注意地方教育系统对教员的工作以及生活上的一些规定或者说要求。因为,这些地方上的规定,如果你违反了,那么,也一样会受到教育局的严重惩罚。
也就是说,不是你把教学搞好了,你就不用顾及其他的了。不是这样的。你还需要了解对你工作和生活上的一些要求。这些要求都比较细致,比如禁止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侮辱学生、歧视和赶走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比如禁止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工作时间参与休闲娱乐活动,比如禁止上课或开会时开手机。这些都是很值得注意的。
里面说的是禁止,有的说的是必须。这些不是法律,却是地方教育系统的“法律”,你必须注意。如果你对这些不重视,那你受到批评的机会可就不会少的。这些要求,有的人以为是过分,实际上,这些要求是地方教育系统长期总结经验教训所得出来的有限的一些条款。
如果对自己的经验加以总结,我们也可以得出很多有意义的条款。我们就是需要注意这些方面的东西,来树立自己的形象,树立教师的形象,树立教育的形象。我们注意了,那对我们的帮助很大。
比如,此前我们没有做教员,对自己的形象不大在乎,或许对一些基本的常识都可能不在乎。现在,我们做教员了,就需要注意很多细节。有的人就这方面的问题说:细节决定成败!这是很有道理的。
我们也可以通过对这些东西的了解,来进一步严格要求我们自己。我们对自己的生活、学习、工作,是需要提升的,那么,我们可以把这个了解的过程,当成是我们自己的精神世界的提升的过程。这不很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