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儿童留守家乡,是其父母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外部环境情况作出的一种无奈的选择。这种无奈的选择,不但受留守儿童父母自身在城市社会中较低的社会、经济地位和职业特征影响,而且受到体制因素的限制和影响。
影响儿童留守的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留守儿童家庭的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儿童父母在城市的打工收入低、闲暇时间少以及子女教育费用昂贵;二是制度因素,主要是指打工者子女在城市不能参加中、高考,城市打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低,等等;再次是社会因素,指父母外出打工后,不少孩子需要留守老家照顾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和帮助打理农田等方面的事情。
(1)家庭经济因素
家庭的经济因素是影响儿童留守的主要原因,约大多数的留守儿童父母认为,子女留守受家庭经济因素的制约,其中,有的父母把子女留守家乡的原因是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有的父母是由于“收入少、城市花费大、城市学费太贵”。在家庭经济因素中,留守儿童父母工作时间长、闲暇时间少这方面因素对子女留守的影响,远远高于家庭收入因素对子女留守的影响。绝大多数留守儿童父母在城市每天的工作时间都在10~12小时左右,没有时间照顾和管理孩子是影响其子女留守的最重要的个体家庭因素。
(2)各种制度因素
还有一部分父母把子女留守家乡的原因是因为孩子在城市不能参加中、高考和子女读书要交纳额外费用等方面的制度因素。在制度影响因素中,“子女在城市读书要交纳额外费用”对留守决策影响最大,而这些“额外费用”主要是指政策规定以外的“额外费用”。很多留守儿童父母反映,政策规定的“借读费”作为外地孩子就读本地学校的补偿,他们可以勉强接受,而他们承担不起的是漫天要价的“额外费用”。例如,2004年9月北京市取消借读费以前,根据相关文件,外地孩子就读北京公立学校的“借读费”是小学每学期300元,初中每学期500元。可是,即使在取消借读费以后,很多北京学校实际收取的费用仍然要高于这个标准的几倍甚至是几十倍。对农村流动儿童就学收取高额的不合理费用,使很多农村打工者家庭对公立学校望而生畏,只有作出子女留守家乡进行教育的选择。
(3)社会因素
从全国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农村打工者为青壮年劳动力,农村留守儿童父母的年龄大多在25~40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外出打工者家庭负担沉重,他们肩负着上要赡养老人、下要养育和教育子女的使命,生活迫使他们不得不离开家乡外出打工,把子女和老人留守农村。由于一些留守儿童祖辈身体有病、不能很好地自理等原因,他们留守家乡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照顾老人。也有这样的情况:孩子的爷爷奶奶年龄大了,他们留在家里也可以跟老人做个伴;家中的地没有人管理,孩子留守家乡可以帮助老人干农活,照顾农田。
由此可以看出,在父母外出打工后,农村儿童留守家乡的原因不是单一的,它是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在考虑综合因素后作出的一个艰难选择。儿童留守是打工者家庭经济状况、体制和社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