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同人我不是郭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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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初识武功

大年初一一早,跟着拖雷给几位师父及铁木真夫妇拜了年。草原还没有给压岁钱的风俗,但请你喝几碗奶茶、吃几块烤肉、往你口袋塞几团酥油饼、摸摸你的脑袋说几句祝福的话还是会的。铁木真依约,让管家折里麦领着我去挑一匹好马。折里麦父亲曾是也速该的老部众,也速该被毒杀后,部落分裂,正当铁木真落难困苦的时候,折里麦被父亲领到铁木真那里,将儿子献给铁木真,请求铁木真留下折里麦,给铁木真牵马、备鞍、守门、伺候铁木真。虽说折里麦才能一般,但为人忠诚,又是最早投靠铁木真的功臣,依着铁木真极重义气的性格,对帮助过他的人,始终以诚相待,这折里麦便堂而皇之地成了铁木真的第一管家。

漠北恶劣的环境几近人类生存条件的极限。夏日,近40℃的高温如火炭般炽烈;冬天,气温骤然下降至-40℃。即使是温和的春夏季节,这里的昼夜温差也大得惊人,上下波动在40~50℃之间实属家常便饭。隆冬冰雪铺天盖地,盛夏暴雨倾盆而泄;白日里骄阳似火,酷暑难当;深夜中寒风乍起,刺骨穿心;风起处,就连大如斗的碎石,亦随风满地乱飞走,长沙蟒蟒黄入天,口鼻耳目尽朦胧,狂飚陡然从天落,人于鞍桥难稳坐。亚洲甚少出现的龙卷风,在这里也会不时展露几回峥嵘。

此等环境下成长的蒙古马,低矮肮脏,鬃毛蓬乱,粗犷暴烈,优点就是吃苦耐劳、耐力十足。铁木真说要送我的好马,指得就是蒙古马与西北方迁移过来的大宛马配种的后代,兼具了大宛马的神骏飘逸、高大雄壮,蒙古马的生存能力和长途奔袭的耐力。当然,单项拿出来比较还是各自略有不足。

马圈里这等良马不多,也就十五六匹,有黄、褐、赤、黑、白、花六色,都是精选的上佳宝马,我自是分辩不出细微的优劣,按着自己喜欢的颜色,选了一匹白色幼马,俗话说宠物要从小培养,才能与主人更为亲近,而且在感觉里白色的马种性格较为温和,从外表看也比较有卖相,还有一个说法是,白色肤色反射光线强,在沙漠里不容易散失水份,在冰雪里却能有效阻止体内热量流失。虽然在小说里后来还有小红马,不过我的出现已经改变了很多事情,谁还能妄想着小红马仍按书中的故事情节安排出现在我身边呢。

后世的人,从小时开始,在心里都存有一个纯真的幻想:那就是骑着高头白马,挥舞宝剑,救出美丽的公主。我自然也不例外,兴奋地牵着小白马回了家,让人帮忙烧好了温水,我亲自动手给小白马洗了一个大澡,将它仔细擦拭干净,理顺鬃毛,才不舍地牵入新建的马棚。

下午还有个大型集市要去逛逛热闹。从初一到十五,那处腾出办年庆的空地,便成了部落内部交易的市集。新年自是要去旧迎新,一年征战下来,部落勇士多多少少会获得一些战利品、奴隶什么的。一些自己不想再用的,或不知道干什么用的东西;不听话的或丧失使用价值的奴隶(像老人、小孩、残疾);没新鲜感的侍妾;都可能被摆出来交易。

将要拿出去卖的物品装上车,早上我牵走马后,本来要跟我回来,却让铁木真唤人留下的拖雷,竟又冒了出来。瞧他不乐意的表情,准是因为趴在他背上的小女孩,不用说,定是他的小妹华筝了。看着才刚四岁,正转着小脑袋,眼带好奇地四处乱转,长得精灵可爱的华筝,我心情的确有点复杂。说实话,在小说中,我感觉最值得令人怜惜的女人就是华筝了,堂堂一个公主,为了一个郭靖,孤独到老死方休。

对着近旁搂着拖雷脖子的小华筝,我扮着鬼脸,伸手逗着她的小脸,刚开始还有点害羞的华筝一会儿就咯咯笑了起来,还伸出双手要我抱。愣了一下,苦笑着轻摇几下头,难道自己一个几十岁的过来人,还算对一个只有四岁的小女孩胡思乱想不成。伸手照着前世抱小表妹的样子,我环抱过华筝。

“拖雷,华筝不是一直是义母带着,今天怎么让你背着出来了!”瞧见在我接过小华筝后,拖雷大松了一口气的模样,我心里有点奇怪地问道。十岁的拖雷已经以男子汉自居,对照顾小女孩的事情自然是不屑得很。

“还不是我说了要找你一起去逛市集,华筝就吵着要母后带她到外面玩,最后母后就让我带着华筝出来转转!”拖雷无奈地说到。想来也是,这市集上不管地位高低的人都挤在一块,身为主母的勃尔帖,的确有些不适合带着华筝跟人挤。

“那我们出发吧!”我点点头算是了解,让其他人赶着马车前往市集。可能是出来有些晚了,这沿途的几里路倒没多少人来挤。正和拖雷并肩走着,这小子忽然轻拉住我衣袖,眼神中禁不住的兴奋,神秘兮兮凑过来似乎有话要说。从我接过华筝,拖雷松了口气之后,这小子就表现得有点不正常,神情兴奋中,看向我的时候却带点犹豫,只是他不说,我又不能逼问。

“郭靖,从明天开始,合撒儿叔叔就要开始教我刀法了!”拖雷在我耳边小声说到:“等我学会了再偷偷教与你。”听拖雷如此说,我心里甚为感动,这合撒儿能成为草原的第一勇士,据说凭得就是铁木真家族传下来的一路刀法,既然是家传的,就不会随便传给外人,我明白了拖雷刚才的犹豫,不过他最后仍是基于结义之情要偷偷传与我。

本来我还想故作换拒几句:这是你家传武学,没经义父同意,偷偷传授与我,让人知道了对你可不好。但看到拖雷真诚热切的眼神,我立马说不出口来。嗯了一声,坚定地点了点头。心中认定主意,拖雷这个兄弟我算是结上了。

在这小说世界里,蒙古人会武功,从哲别、博尔术师父身上我早就知道了。试想一下,若哲别不会武功,凭什么在郭靖闯出蒙古大营的时候,与那时可以坚持在五绝手底下几百招不败的郭靖,全力对上一箭,还能不分上下。若蒙古人不会武功,像原著里那样,单凭黄河帮四小鬼就可以打得整个铁木真近卫营束手无策,那西夏、金国、南宋,随便派几个高手,易容刺杀铁木真的话,这所谓的成吉思汗早让人砍成肉糜,连着鞭尸了。

不过这蒙古人的武功习练讲究的是以力运气,偏于硬气功一道。虽然在习练弓箭之时,依照哲别师父的调息之法,我也试着练出内力这东东,感应到经脉内的气息倒也不难,但一将之导入丹田,立马如江入大海,无可寻迹了,好像根本就没有产生过气息这一回事。

哲别师父的内力伤敌可以,但要传入我体入探视丹田状况却是不能。我自己内功还没练到那份上,想要内视更是不可能。这内力本分以力运气的硬气功和道家修身养气的内功两种。就连少林寺达摩老祖留下的两大绝学:洗髓经和易筋经,也是分别针对硬气功和内功两种修练法门。

看来我丹田内的古怪多半与体内紧要关头才会突然出现,助我疗伤的奇异气团有关。现在靠外功练习内力的可能性已是微乎其微,只能另寻它途,期望能得到《九阴真经》《九阳神功》一类的内功修练法门,试试是否有练出内力的希望。不过修习硬气功也不是全无用途的,至少让我的身体强度和力气增长要比其他人快上许多。说不定哪天我就练成了吕布、项羽、李元霸之类的绝世猛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