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性狠辣,铁血寡情,作战骁勇,杀人如麻。
在他手上丧命的人,谁也数不清了,只是人人都知道这位“鬼见愁”,如果是他亲率大军攻城,基本上是人马还未到,守城将领就已经下令开城门投降了。
他还有一个嗜好,就是女人,每夜必要女人暖床,但是睡过就杀,所以,被他挑中侍寝的女人,基本就是被提前宣判了死刑。
想到这些,众人喝在口中的酒也有些寡味了。
如今,北朝的野心已经连掩饰都不用掩饰了,可是他们南朝的皇帝却还是寻欢作乐,夜夜笙歌,作为一个百姓,可还有什么盼头呢?
有人就感叹起来:“不然能怎么办呢?如今皇上宠幸女人,什么都不管了,我们这些百姓能怎么样?我看,若是不想死,还不如现在就逃到北朝去!”
“是啊是啊!我也有这个想法!”这话一说,立刻有人迎合,“前儿我还在跟我家婆娘说,让她收拾收拾细软,我们举家逃到北朝去算了!总好过等亡了国,被北朝人踩在脚下来的强!”
“这话说的容易,做起来却难啊!如今两国边境烽火连天,想过去谈何容易?就怕还没过去,就先在路上被北朝的士兵杀死了!”
“可不是嘛……”
“唉……”
一群无权无势的小百姓也只能这样喝喝酒,诉诉苦了。
许一凡与琳琅不发一语地听完,对于吃饭也没了多少胃口。
谁不怕亡国呢?到头来,倒霉的都是百姓。
琳琅低头喝着酒,听到许一凡问道:“琳琅,你有没有想过离开这里?”
他们重逢之后,他还没有叫过她的名字,这一声,却自然之极,连琳琅都没有感到任何的异样,仿佛他们本来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离开?”她一仰脖,将酒喝下,“去哪里?北朝吗?你没听到刚才他们说,边疆战事吃紧,想过去没那么容易的!何苦白白送了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