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在中国的现实情况下,无论是出台中小企业板还是创业板,都是示范意义大于现实意义,对解决中小企业实际问题贡献不可高估。创立中小企业板,实际上只能部分地解决高风险、高回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此类中小企业在中国的中小企业中仅仅占有非常小的部分。
二是与中小企业在当地经济增长、提供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相比,与中小企业巨大的直接融资需求相比,中小企业板还远远不能适应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这种不适应,突出表现为中小企业板相对狭小的融资规模与广大中小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的矛盾;中小企业板融资周期慢长、呆板与中小企业灵活多样的融资要求的矛盾;以及中小企业板制度建设滞后与中小企业创新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
三是中小企业板块的投资风险无疑要高于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市场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成长性中小企业的成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稳定性不够好,这加大了投资的风险。中小企业业务规模不大,人员数量不多,在运作管理上容易陷入随意性,在公司治理、日常管理上缺乏科学规范化运作,也容易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于中小企业板市场上市公司的规模较小,交易不如主板市场活跃,资产与业绩评估分析的难度也较高,因而相对主板市场而言更容易出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监管难度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