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董必武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住在鼓楼后面的一个大宅院里。那个院子原来是一座王府,布置当然十分讲究,而且有个很大的后花园,里边四季常青,种满了各种花草和果树,董必武本人也非常喜欢这个住所。但有一天,他告诉家人:他们要搬到中南海去。
家人都非常舍不得这个景色幽雅安静的院子,不明白住得挺好的,为什么要搬?
董必武解释道:
“我也知道,这个地方房子好,花园也很漂亮,到哪儿也找不出这么好的地方。但是,你们应该算一笔账。”
“算账,算什么账?”家人不理解地问。
“你看,第一,为我一个人,需要有警卫排,要烧锅炉,要用煤,还要有人跑这么远来送文件。这要占用多少人力物力,浪费多少钱财啊?”
“这二呢?我上班太远,要坐很长一段距离的汽车,这样要用掉不少汽油,如果搬到中南海,再到高院去上班,至少近一半路程,就节约了一半汽油。”
“现在咱们国家刚刚建立,还很穷啊!我们搬到中南海可以为国家节约不少的钱财,又方便了我的工作,你们说,搬还是不搬呢?”
“是应该搬。”大家齐声回答。
董必武抓住了家人们的思想症结,从多角度、多侧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来说服家人。一个领导在说服下属的过程中,不能只讲枯燥的大道理,而是要将道理讲得具体生动,引人思索,这样才能达到说服对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