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武则天执政时,手下有两个酷吏,一个是尚书右丞周兴,一个是御史中丞来俊臣,这两个人素以心狠手辣、滥施酷刑闻名。后来有人告发周兴要谋反,武则天命令来俊臣审理这个案子。
来俊臣知道周兴善于狡辩,于是就假意邀请周兴来喝酒。正在酒酣耳热之际,来俊臣突然问道:“近来审讯犯人,都不肯招供,老兄有什么妙法吗?”周兴回答说:“这有何难!拿个大瓮(坛子)来,周围生起炭火,把瓮烧得滚烫,让犯人进入瓮中。这样一来,犯人由于忍耐不住灼热的痛苦,什么罪行都会招认出来的。”来俊臣连声叫好,于是就叫人抬来大瓮一口,按周兴说的办法将瓮烧热,然后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现在要审你,请你入这瓮吧!”周兴顿时目瞪口呆,吓得全身发抖,只好叩头认罪。
这就是著名的“请君入瓮”的故事。来俊臣在反驳对方的时候,用的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方法,也就是用对方所用的方法或所讲的道理来回敬对方,使对方无法招架,无言以对,以达到反驳和揭露的目的。